曲思砚被无数闪光灯晃的四肢有些僵硬。 不过陆承听手心的温度,缓解了他内心的紧张和不安。 他长出口气,下了车,任由陆承听牵着他往颁奖典礼的会场里走去。 陆承跃打过招呼说会带人来,主办方安排好了位置,在各大投资方片区的最前排,很显眼。 曲思砚一路上顶着众人投来的好奇和打量的目光坐下来,捏了捏陆承听的手。 陆承听侧头靠近他:“怎么了?” “这种感觉,跟在互联网上对着镜头可真不一样。”曲思砚小声道。 陆承听想了想,问他:“喜欢吗?” 如果曲思砚喜欢这种感觉,陆承听可以帮他转型带他进娱乐圈。 曲思砚要是天赋,可以靠自己大火,如果没天赋,他也可以拿钱砸到他大火。 但曲思砚却摇了摇头,撇嘴道:“谈不上喜欢,我觉得混娱乐圈好累,而且没有私生活,身边处处跟狗仔,说错一句话都要被骂。” 曲思砚那张嘴,指不定要招多少人骂。 他玻璃心,受不了。 而且他更喜欢自由点儿,害怕被盯着,更害怕成为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时刻被人等着揪错处。 陆承听闻言,便歇了心思,对他的想法给出了肯定:“这样很好,进娱乐圈的人,要么是因为热爱,要么是为了名利。” 陆家有足够的名利。 如果曲思砚没有这种爱好,那就可以陪他一起,当一世咸鱼,再美好不过。 曲思砚打量着演员那边儿,各种影帝影后级别的人物,偷偷戳了戳陆承听:“老公,我想要成安的签名,你可以帮我搞一张吗?” 陆承听蹙眉:“你还追星?” 曲思砚否认:“也不是,我很喜欢看他的电影。” 他看着陆承听一副不情不愿的模样,抬手捏了捏他的鼻子:“成影帝今年五十多了吧,我从小看他电影长大的,这醋你也吃?” 殊不知,这一幕恰好落在某位摄影师的直播镜头里。 陆承听不服:“那如果我也五十多了呢?” 曲思砚看着他:“那怎么能一样?你是我老公,别人又不是。” 陆承听其实没吃醋,他倒不至于吃这种没什么道理的飞醋,只是他觉得曲思砚应该会喜欢看自己吃醋。 能借此让他无时无刻感受到自己对他的爱和在意。 恰当的,合理的吃醋,有利于维持感情的稳定。 陆承听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脸颊。 曲思砚会意,看着周围无处不在的摄像头,和来来往往的人群,红着脸,不自在道:“大庭广众的,这样不好。” 陆承听就不说话了。 曲思砚是那种私下里极其放得开,不用陆承听说就主动的要命的人。 他在熟人,或者镜头前的粉丝面前也能放开秀恩爱,因为他知道粉丝就爱吃狗粮。 但是现在不一样,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跟自己男朋友卿卿我我腻腻歪歪,跟在机场当众拉屎有什么区别? 这种会造成很多人不适的不要脸的事,他还真有点儿做不出来。 他看着陆承听不吭声,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不高兴了,只能用舌尖舔了舔自己的小虎牙,吻了下自己的指尖,又将自己的指尖贴在陆承听脸颊上。 “回去再补给你。” 陆承听抬手拿下他的手,将他指尖攥在自己手心里:“要签名很容易,一会儿典礼结束,他们会主动过来跟你搭话的。” 曲思砚乐了:“想想也知道,不是找我搭话,是找你搭话才对吧?” 陆承听道:“夫夫一体,你替我应付。” 曲思砚知道陆承听说的不是客气话,他怕给陆承听丢人,连忙摆手拒绝,面对那些人,他还是安安静静当朵小白花比较好。biqubao.com 颁奖典礼的流程和内容倒是没什么新鲜的,跟曲思砚过去在电视里看的差不多。 对很多人来说,重头戏还是在直播结束后,与各方投资人拉关系的环节。 陆承听说的没错,颁奖典礼结束以后,果然有许多平时见都见不到的知名影星主动找上门来,跟陆承听攀谈起来。 说些冠冕堂皇的话,在这位刚回国的小陆总面前混个眼熟。 陆承听虽然年纪小,但在这样的场合里却也能做到既不端架子,也不怯场。 说起客套话来也是恰到好处,跟那些在商场里混迹许久的老油条们一样如鱼得水,不免让人刮目相看。 心里都不禁暗暗感慨一句,陆家人就是不一样。 曲思砚虽然全程没说什么话,但他光是站在陆承听身边,跟陆承听穿着同款礼服,就刷足了存在感,让来来往往的人忍不住暗暗将注意力放在他身上,猜测着他的身份。 娱乐圈里的都是人精,都知道言多必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道理。 没人问起曲思砚的身份,却也各个会冲他颔首微笑示意打招呼。 直到成安走过来。 陆承听先一步主动打了招呼:“成叔叔。” 成安刚火那些年,接过陆家很多次投资,跟陆父有几分交情,客气道:“陆家的小儿子都长这么大了。” 陆承听笑着跟他寒暄了几句,便将曲思砚推到了成安面前: “成叔叔,我男朋友很喜欢您,想跟您合张影,要个签名。” 成安闻言,看了眼曲思砚,意外道:“好小子,够高调的。” 陆承听笑眯眯道:“办婚宴给您发请帖。” 成安在娱乐圈多年,什么样的人和事没见过,早年间同性的片子也不是没拍过,虽然在国内禁播,却在国外获过奖。 对此接受良好,笑道:“那我可得准备一份儿大礼。” 他见曲思砚有些腼腆不自在,主动站到曲思砚身边,给自己的助理使了个眼色。 助理会意,举起相机为两人拍了合影,然后对曲思砚笑道:“回头洗出来,让成哥签了名给您寄过去。” 曲思砚追星成功,兴奋的脸颊有些发红,点点头:“好,麻烦你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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