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说揽月河畔南姑娘是这十里洋场人人竞相追捧的角儿。” “前两年我留洋在外,常常好奇是什么样的姑娘,才能叫那么多男人神魂颠倒,却没料到,南姑娘竟然并非真姑娘。” 陈曼玲穿着月白色旗袍,坐在南思砚对面,慢条斯理地喝着茶。 “不过今日一见,倒也不算失望,南姑娘确实………” 她顿了顿,轻笑一声:“是有些姿色和本事的。” 南思砚此时身上还穿着陆承听那件黑色长褂,只是他一回来就换上了裤子,将自己重新打理妥当。 他靠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打量着陈曼玲。 长相出挑,身材火辣。 大概是家境好又留过洋的缘故,言行举止间处处都流露着大方和自信。 气质上佳,看起来确实没什么好让人指摘的。 是这个年头典型的富家千金。 南思砚坐直了身子,抬手给她倒茶: “陈小姐屈尊降贵来这碧水茶楼,就是为了来看我一眼的吗?真让人受宠若惊。” 陈曼玲看着南思砚的一举一动,靠时随性慵懒,坐时腰板挺得笔直,倒茶的动作极为优雅,称得上一句赏心悦目。 南思砚在戏台之下从不化妆,和陈曼玲带着妆容的浓烈美艳不同,他五官虽清淡,眼角眉梢的弧度却别有韵味。 不似太阳耀眼,却似明月勾人心。 语调轻轻,姿态从容,纵使身在淤泥,气质上却不输陈曼玲半分。 陈曼玲一边觉得将自己跟这种上不得台面儿的戏子作比较是种耻辱,一边却又被南思砚装腔作势的高贵姿态刺得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她直言:“我就是想不明白,南姑娘戏台之下也算是一翩翩少年郎,为何放着好端端的路不走,非要走歧途?” 南思砚扬了下眉:“陈小姐所谓的歧途,是何意?” 陈曼玲看着南思砚的眼睛:“你纠缠陆三爷,是为了钱,还是为了权?” 她笑容有些僵硬:“总不可能是真的喜欢男人,甘愿屈居人下吧?” 南思砚摇了摇头:“陈小姐误会了,我并未纠缠过三爷。” “昨晚你跟三爷去了建国饭店,我已经看见了。”陈曼玲直接拆穿南思砚:“你们之间可不像是普通朋友,不用把我当傻子。” 南思砚闻言,轻笑出声:“陈小姐,你搞错了,我的意思是,我跟三爷之间,不是纠缠,而是你情我愿,两情相悦。” 陈曼玲闻言,只觉得南思砚荒唐,她冷笑一声:“你未免太自信了点。” 陆承听是什么人物。 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她陈曼玲家世相貌样样不缺,跟在她屁股后面想要追求她的男人数都数不过来,陆承听都不曾将她放在眼里。 怎么可能会跟个男人你情我愿,两情相悦?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你什么身份,三爷什么身份,想必不用我说,你心里该比我更明白。” “而且,南姑娘,别嫌我说话难听,就算你将这风月场里勾引人的把戏学了个透彻,通通用到了陆三爷身上,让他对你起了些心思,那也终究不会是长久之计。” “你是个男人,幸运点儿,三爷心软将你抬进陆家,你也不过就是个玩物。” “若是运气不好,兴许明日三爷就娶妻生子,跟你撇清关系。” “这整个华亭,有谁敢要跟过他陆三爷的人?” “别傻了,他不会真正爱你的。” 陈曼玲看似句句都是在为南思砚做打算,实则却是故意在戳南思砚痛处,骂南思砚没有自知之明,让他别妄想攀上枝头做凤凰。 南思砚被陈曼玲这番话说得心里很难受。 若是半个月前,他遇到陈曼玲,大概还会忍气吞声地赔着笑脸,或者沉默不语,让陈曼玲发泄一通,将人打发了了事。 以免得罪了人,给杜老板惹来麻烦。 但现在他已经不再属于碧水茶楼了。 无论他做什么,都仅代表他自己。 最主要的是,陆承听今天临走时刚说了,无论谁欺负他,他都会给自己撑腰。 于是南思砚倔犟道:“敢问陈小姐是陆三爷什么人?是陆家未过门儿的少奶奶,还是陆三爷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还不辞辛苦专程跑这一趟,来找我的茬?” 陈曼玲见南思砚竟这般强硬不知好歹,火气也上来了: “我跟三爷相识多年,跟他门当户对,青梅竹马,日后自然是要嫁进陆家大门的。” 南思砚蹙眉:“三爷亲口说的?怎的从未听他与我说过他要和陈小姐结婚?” “若是三爷真打算娶你,怎么不见他闲时去陪你吃饭,陪你逛街,跟你谈交往,带你回陆家过夜?” 陈曼玲被南思砚反击得哑口无言。 她冷笑,蛮不讲理道:“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非要跟我对着干?” “南思砚,你以为你算什么东西?风月场里卖弄风骚的戏子罢了,你在得意什么?” “我好心劝你,你倒好,不见棺材不落泪,我倒要看看你能有什么好下场。” 南思砚不吃陈曼玲这一套:“陈小姐要真有本事让三爷甩了我,那就请让三爷亲口来跟我说,不必在这儿虚张声势。” 陈曼玲已经快被南思砚油盐不进的态度气炸了。 她站起身,拿起桌上的茶水就想往南思砚脸上泼,却被南思砚眼疾手快一把攥住了手腕。 南思砚再瘦弱,也到底是个实打实的男人,那两把子力气显然不是陈曼玲能比的。 他站起来,一反手,就将那杯热茶倒在了陈曼玲的旗袍上。 陈曼玲发出一声尖叫:“你疯了?!” 她刚喊完,便发现自己实在是太失态了,缓了缓神儿,咬着牙道:“你就不怕我把这事儿告诉三爷?” 她要让陆承听知道,南思砚根本就不是什么不谙世事的小白花。 南思砚也觉得自己跟陈曼玲撕扯起来的架势很难看,但这事儿明明就是陈曼玲欺负他在先。 他觉得自己如果不礼尚往来,都对不起陆承听给他的那把枪。 他故意做出不屑的表情,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气陈曼玲道: “那陈小姐等等吧,三爷说了今晚要来接我,到时候直接看看他到底是会向着你,还是向着我。” 然后故意扶了扶腰,又说了句:“抱歉,陈小姐,昨夜三爷实在不做人,我到现在腰都疼得厉害,就不陪您耗着了,您请自便。” 说完直接走出了雅间,留下脸都快气歪了的陈曼玲,径直回了自己房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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