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旭在跟南思砚在一起的第二年,娶了陈公馆家的陈大小姐。biqubao.com 却还舍不得放过南思砚,总与他偷偷摸摸半夜私会。 陈小姐是个厉害的,发现这事儿以后大发雷霆。 碍于家丑不可外扬,她倒没敢大肆宣扬,也不敢对陆旭如何,只拿起壁炉里烧的火红的煤钳,怼在了南思砚左脸上。 南思砚毁了容,却不影响他有副招人惦记的身子。 陆旭依旧狗改不了吃屎,继续往南思砚房里跑。 陈小姐知道后,又闹了几回都无济于事。 只能对南思砚非打即骂,不是在精神上糟践他,就是在言语上羞辱他。 南思砚无权无势,一边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一边试图逃跑。 越是下九流出身的人越是知道命贵重。 南思砚抱着一丝希望,执着的等待着。 不为自己活,只为陆旭和陈小姐死。 直到第七年,战火终于烧进了这十里洋场。 陆承听的原身此时已经战死,陆家早已瓦解星散。 南思砚在陆旭备好了钱财,打点好了关系,准备带着陈小姐远走高飞出国避难的前一天夜里。 走进了陆家的军火库,搬出了陆家仅存的最后一箱火药,放在陆旭的房门口,点燃了引线。 最终香消玉殒,和陆旭同归于尽。 【任务:代替原身,为百姓安居乐业,为国家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陆承听揉了揉眉心,问:【阿砚呢?已经进陆家了?】 037整理时间线:【还没,你那个混球老爹才刚打上他的主意,这事儿目前知道的人不多。】 【隔壁聊闲话的,都是有钱有势住公馆的太太。】 陆承听坐起身,看向对面油头粉面的小子:“知道碧水茶楼吗?” 那是陆华川副官家的儿子,严晧。 严晧看着人模狗样,实则也不算是什么好东西,一听碧水茶楼,立马就来了劲儿。 “三爷想去听戏?” 陆承听嗤笑一声,站起身来:“去看看我那未过门儿的小妈。” ………… “南姑娘,都准备妥当了吗?” 南思砚打早上起来眼皮子就一直跳个不停。 他只穿一件白色中衣,坐在桌前,背对着来人,对镜勾着眼线。 许久后,才轻声开口,语气略显不耐道:“一个时辰问三遍了,别催了,马上好。” 问话的是茶楼里端茶送水的丫头,闻言对着南思砚的背影偷偷翻了个白眼儿。 不就是个唱戏的,能红几年? 等过两年年老色衰,还不是得被送出去伺候那些拿着银元往老板脑门儿上砸的老爷们。 说好听点儿,是个名伶。 说难听点儿,跟这揽月河畔里卖娼的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有什么可清高的。 她心里这么想,嘴上却客气道:“也不是我要催,是杜先生在催。” “今晚楼里有贵客来包了场,点名儿要听南姑娘的戏,我也是好心提醒南姑娘,别大意了。” 杜先生便是这茶楼的老板。 她那个白眼儿,南思砚在镜子里看得清清楚楚。 这些人当面笑脸逢迎,背地里哪个没骂过他两句:“上不得台面儿的东西。” 没骂他婊子,就算是好听的。 南思砚早就习惯了。 他放下手里的笔,淡淡道:“你先出去吧,我换了衣服就好。” 那姑娘闻言,转身离开,门也不关,就大敞着,任由院子里那些赤裸着上半身练功的男戏角探头往南思砚屋里看去。 反正南姑娘又不是真姑娘。 碧水茶楼的戏班子不算稳定,除了南思砚,总是来一批又走一批。 这年头想混口饭吃,哪个基本功不扎实? 只要适当磨合两天,上了台都一样精彩。 那些男人跟南思砚不熟,想要攀谈两句,南思砚却又不给机会。 除了与台上有关的那点事儿,他从不跟这些人多说一句话。 “看什么看?看什么看!再看我挖了你们的眼睛!” 一位穿着真丝马褂的小少爷从前院儿大步走过来。 瞪了那群汉子一眼,踏进南思砚的房门,“嘭”的一声将门关住。 “南哥哥干嘛忍着他们?看他们那一个个看着你就流口水的蠢样儿,猪狗一般,真让人来气。” 他大着嗓门儿对南思砚道。 南思砚一边换衣服,一边从自己的抽屉里拿出一个油纸包,塞到那小少爷手里。 “偌大一个李公馆待不下你,小小年纪净往这茶楼里跑什么?” 李双是当地富商家的小公子,前两年跟家里闹脾气,离家出走,造的一副猫狗都嫌的惨样儿。 是南思砚将他捡了回来,收拾干净,养了两天,又将他送回了家。 自此以后,这李双便三天两头往这碧水茶楼里跑。 见谁对南思砚不好,就像只护主的小狗崽,必然是要回咬人两口的。 他接过那个油纸包,三两下剥开,对着里面的酥皮点心大大咬了一口,含糊道:“南哥哥口是心非,明明就想我来,还给我备了点心。” 南思砚戳了戳他额头:“就你聪明,小鬼头。” 李双三两口将点心咽下肚,看着南思砚穿好戏服,戴好头面,问他:“今天怎么这么早?” 南思砚手指不着痕迹的颤了颤,若无其事道:“今晚有贵客包了场。” 李双闻言,蹙眉道:“这么大手笔?一掷千金?” 这碧水茶楼不仅日进斗金,更是每日都有那么几位来这里听曲儿喝茶的大人物。 能说包场就包场的,必然不只是有钱这么简单。 南思砚也知道这个理儿。 他很少跟人来往,消息闭塞,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陆华川盯上的事儿。 遇到人包场,对他来说,并不算是好事。 他原本打算在这碧水茶楼里赚够了钱,趁杜先生把自己卖出去之前,就找机会离开。 找个乡野小镇,谋份正经差事,踏踏实实过日子。 愿意花大价钱包场的,想也知道不是来做慈善的。 若真碰上个有权势的混账,杜先生想必也保不了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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