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反派,并向渣男挥剑!_第148章 我陪你长大2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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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思砚晚上睡得晚,醒来的却很早。
  没睡几个小时就觉得腰腿酸痛,大腿肌肉一用力就在微微打颤。
  他懒洋洋的趴在床上,看着陆承听半边脸都藏在被子里,只露出眉眼和毛绒绒的脑袋。
  想不通为什么睡着的时候这么乖巧可爱的人,在做有些事时,会恶劣到那样的程度。
  不看着他羞愤欲死,不听着他颤声求饶,就绝不善罢甘休。
  他伸手将陆承听的被子往下拉了拉,捏了捏他鼻尖:“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混账。”
  陆承听睁开眼,将程思砚捏在他鼻子上的手拿下来,放在自己脸颊上,亲昵的蹭了蹭:“哥哥睡醒了?”
  他刚醒,声音虽低沉,却下意识带了点撒娇的意味,听起来软软糯糯让人心软。
  程思砚看着陆承听,眼睛一眨不眨。
  陆承听便凑过去吻他。
  程思砚用手推住陆承听的脸,往后躲了躲:“还没洗漱呢。”
  陆承听闻言,突然就乐了:“是谁小时候总是早上一起来就使劲儿对着我吹气的?”
  “不止吹气,还在被窝里搞突然袭击,用被子蒙我头?”
  程思砚也乐了:“今时不同往日,小时候是小时候,你非得提这事儿吗?”
  程思砚不让陆承听亲自己,陆承听非得亲。
  他趁着程思砚腰腿不方便,在他身上拱来拱去,使劲儿占便宜。
  在程思砚想躲躲不了,欲哭无泪时,又温柔地夸他:“哥哥什么时候都很香。”
  这话并不昧良心。
  陆承听从小就干净,在所有小孩都灰头土脸,满地打滚的年纪里,他也可以轻轻松松把白衣服穿得一尘不染。
  程思砚总怕自己会蹭脏了陆承听,打小就干净习惯了。
  上中学那段时间,程思砚在学校打球,怕出汗有味道,书包里会背一沓新袜子,一天可以换七双。
  一下课就在水房水龙头上洗,然后把干净的装在防水袋里,回家晾起来。
  两人在床上闹了一阵子,陆承听见程思砚又开始打哈欠,便哄着他又睡了一觉。
  这一觉直接睡到下午快五点。
  陆承听才亲手帮程思砚洗洗漱漱,又亲手帮他换上了新衣服。
  两人在打车回了学校,在学校附近喝了点砂锅粥。
  “你就吃这点吗?”程思砚问。
  他是饿的要死不敢吃,陆承听又没什么关系。
  陆承听嗯了一声:“没什么胃口。”
  他现在去吃别的,程思砚看见会嘴馋,不如随便陪他吃两口,不饿就得了。
  正式上课后,生活也开始慢慢恢复正轨。
  除了第一天开课,陆承听赶着中午把要用的资料准备好,下午和程思砚出了趟校门,把意定监护的事办妥之外,两人周内都再没出过校门。
  程思砚当时看着那两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乐得一下午嘴角就没下来过。
  小心翼翼的把东西放进抽屉里,上了锁。
  他缓了三天,才算完全缓过劲儿来。
  之后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去打球,晚上在寝室看看书。
  他和陆承听很少会去图书馆挤位置。
  陆承听学习不受环境影响,而程思砚是只要有陆承听在,就可以安下心来。
  两人在学校并不低调。
  常常穿情侣装同出同进,虽然没人正式问起,但心里也都隐隐有所猜测。
  好在如今的年代包容性够强,也没人会闲得无聊说三道四。
  倒是许多一开始对陆承听和程思砚抱了心思的姑娘们,都通通歇了菜,又偷偷磕起了cp。
  陆承听和程思砚几乎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周内在学校一门心思学习,周末就出去外面厮混。
  倒是郑泽,在兼职的时候认识了个体育系大帅哥,对他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李瑞在某天看见那帅哥给郑泽送花,却被郑泽拒绝了之后,开始每天晚上雷打不动接郑泽下班。
  美其名曰:“冬天天黑的早,我怕你一个人回来害怕,而且你兼职那条路偏,你这么好看,万一有人对你图谋不轨呢?”
  郑泽也不搭理他:“我一个大老爷们儿,有什么可害怕的?谁敢对老子图谋不轨,老子脱了裤子吓死他。”
  陆承听和程思砚对此表示,各人有各人的命,能不能成,还得看缘分。
  一学期眨眼过去,程思砚和陆承听在元旦过后,终于回到了家。
  陆承听恢复说话能力的事,一家人在刚放假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喜悦逐渐淡去,陆母又开始有了新的烦恼。
  程思砚和陆承听还跟小时候一样,今天你在我家,明天我在你家。
  经常房门一关就是一天,让大人们摸不清头脑,不明白这么大的小伙子,成天腻在一起像什么话。
  “你该出去交交其他朋友了。”陆母试图跟陆承听谈话。
  “没必要。”陆承听反驳。
  陆母不赞同:“你不能永远只和阿砚在一起。”
  以她对陆承听的了解,陆承听在学校恐怕也比现在好不到哪里去。
  陆承听直言:“为什么不行?我有阿砚就够了。”
  陆母又劝:“现在是还好,你们刚上大一,阿砚性子开朗,再过阵子,等他交了女朋友,你总不能还一直跟他凑在一起。”m.biqubao.com
  陆承听就不说话了,拒绝跟陆母沟通。
  他一不说话,陆母就拿他没辙,只能私下里和陆父沟通。
  “你觉不觉得,听听和阿砚之间,越来越亲密了?”她靠在床头上,对正在拿着平板看时报的陆父道。
  陆父并没在意:“他俩不从小就这样吗?好得恨不得穿一条裤子。”
  陆母蹙眉:“可他们现在已经成年了,不是小时候了。”
  正常的朋友,哪怕是亲兄弟,年纪越大,也难免愈渐疏远。
  陆承听和程思砚之间,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兄弟间的亲密范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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