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在市区一家大型高端商场顶层,两人打了车,来到商场时,距最近场次的电影开场还有一个多小时。 陆承听和程思砚下了车,并肩和程思砚往商场里走。 程思砚的手垂在身侧,偷偷摸摸低头去看陆承听的手。 明明十几年来已经牵过无数次。 但此刻他却突然有点不敢轻举妄动了。 陆承听知道他在想什么,直言:“哥哥为什么不牵我?是怕人看见吗?” “怎么可能!” 程思砚否认,一把攥住陆承听的指尖,又与他十指相扣。 “干嘛要怕别人看见?” 陆承听拉起程思砚的手放在嘴边,吻了吻他的手背。 问他:“男朋友,想穿情侣装吗?” 程思砚很喜欢这个新称呼,嘿嘿傻乐:“穿。” 说完,又凑近陆承听:“你再叫一声。” 陆承听侧头看他:“男朋友。” 程思砚飞快在他唇边亲了一口,然后又若无其事的扭过头继续往前走,舔了舔嘴角:“真香。” 商场一楼基本都是各大化妆护肤品专柜,两人随便逛了一圈儿就上了楼。 男装在三楼,程思砚在路过二楼的珠宝首饰区时,多看了两眼,但没吭声。 程思砚对穿用不太讲究,从小到大,从地摊上五十块钱两件儿的跨栏大背心,到商场里上几千上万块一件的t恤,都穿过。 小时候程老爷子给他买什么他就穿什么。 陆承听外祖父家的公司在几家一线大品牌里都有股份。 后来直接看准了时机,收购了其中两家,这些年也被陆母经营的风生水起。 后来陆母常常看不过去程老爷子跟现在年轻人之间跨越鸿沟的审美,便主动包揽了给程思砚添置衣服的活儿。 但上学的时候,因为还是校服偏多,程思砚和陆承听两人风格又不同,陆母从来没给他们买过一样的衣服。 程思砚不挑剔,陆承听却挑得很。 他除了穿自己家的衣服,买其他衣服都有固定的几个牌子,价格几乎跟陆母常常买包的几家店一样离谱。 一开始,陆母对小孩子这种挑剔奢侈的行为是不太赞同的,认为男孩子还是要穷养才比较好。 但陆承听还在上高中那年时,陆母某天突然发现自己股票基金的账户里的资金翻了十几倍。 她吓了一跳,连忙去查看自己之前投过的股,却发现有几支疯狂飙红的,都不是她自己买过的。 这事儿吓了她一跳,以为自己账号被入侵,让陆父找人帮忙查了登录ip,却发现,除了家里,没有任何其他位置。 问了陆父,陆父一脸茫然。 为此她还心神不宁了好长一段时间,从没想过这事儿会和陆承听有关。 还是在几天后路过陆承听房间,看到他电脑屏幕上还没来得及关掉的页面时,才骇然发现,那笔横财居然是她不满十六岁的儿子赚来的。 陆母开始以为,陆承听只是运气好,也没跟他谈这件事。 全当是孩子好奇,想尝试,便提出了大头,只留了一小部分资金在里面,任由陆承听自己试探发挥。 可结果却是她账户里的钱,日渐疯涨,只赚不赔。 这可不单单是运气的事了。 陆母最终还是找陆承听谈了话,结果是她最终彻底放弃了对陆承听花销上的约束。 好在陆承听从小就让人省心,从不走偏路,对自己的人生规划,甚至比大多数成年人都清晰。 也能让陆母放心对他撒手不管。 陆承听带着程思砚在三楼闲逛,问他:“有喜欢的吗?” 程思砚摇头,指了指坐在电梯附近休息处和按摩椅上的一群拎包男人: “我跟他们一样,一逛商场就头晕眼花,分不清东南西北,你看,你说了算。” 陆承听便也不再征求程思砚的意见,直接带他去了自己家品牌的店。 有一部分大牌柜姐,经常看人下菜。 见进门的顾客是两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男孩子,态度谈不上不好,但明显很敷衍。 陆承听挑了几件看着顺眼的当季新款,对工作人员报了尺寸,让他们拿来给程思砚试穿。 “不好意思,不能试穿。”导购微笑。 陆承听蹙眉:“这个牌子,我记得可以试穿。” 导购有些心不在焉:“不好意思,您要的尺码没货了。” 程思砚对陆承听家在做的业务没了解过,不是很清楚,只道:“那换一家?” 陆承听摇头:“不用,换个人就行。” 导购底薪大多没多少,赚的就是销售额的提成。 陆承听很好说话,既然有的人不想赚钱,陆承听也不会为难她,把钱往她口袋里塞。 只是现在高端品牌云集,谁家都差不了。 而这个阶层的消费者,多数买的也不是款式和质量,而是排面,和好的消费体验。 互联网时代,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果身为服务者,不能以服务至上为原则,一旦得罪了买家,轻则失去一个老顾客,重则会影响到整个品牌在外的声誉。 这种事虽然轮不上陆承听来插手,但事情既然都碰到自己头上了,想必也不是什么罕见现象,事关自家品牌,该敲打就得敲打几句。 陆承听无视了自己面前敷衍了事的导购,看向柜台后一个眼巴巴看了他们半天的姑娘: “麻烦你,这几件帮我们拿一下我刚说的尺码,各两件。” 同班导购的接待原则,除了顾客点名,一般是按顺序轮流来。 有时候有些老员工眼力好,也会偷摸趁机抢新人的顾客。 那姑娘刚开上班时间不长,被抢了几次也不敢吭声。 其实今天陆承听一进来,她就看陆承听身上的衣服眼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是上个月某顶奢运动品牌发出的预售款。 正式发售要到半个月以后了。 她那位业务不精的前辈看不出来也是正常。 眼下机会来了,那姑娘也不顾自己同事抛来的眼刀,冲陆承听和程思砚笑得比花儿还灿烂。 连忙道:“好嘞,先生,您稍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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