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砚见状,就知道自己大概是说错话了,他握着陆承听的手腕,把他手掏出来,往自己衣服上抹了抹: “我没嫌弃你。” 虽然程思砚一直板着张小脸儿的样子,在同龄人里看起来很酷很凶不好惹。 但在陆承听眼里,却只觉得他可爱的要命。 他伸手,在程思砚脸上使劲儿捏了一把,又在程思砚皱起眉头时,对他弯着眼睛笑。 程思砚发誓,如果幼儿园里其他小朋友敢这么捏他,他是一定会掐回去的。 但他看着面前脸蛋儿嫩的跟水煮蛋一样的陆承听,却是下不去手,只抬手揉了揉他的小脑瓜,无奈道: “你怎么蔫儿坏?” 陆承听就又凑近程思砚,跟他贴了贴脸颊。 程思砚从没跟其他小朋友凑的这么近过,他不太习惯,表情有点僵硬,又怕躲了陆承听生气,只能伸手去挠陆承听痒痒。 陆承听就无声的笑着往他怀里钻,程思砚见他笑得可爱,也没忍住咯咯咯的乐出声。 三个大人回头看向两个小孩儿,陆父和陆母对视一眼,皆是震惊。 陆母想开口说些什么,陆父却摇了摇头,示意她别去打扰孩子。 程煜开口:“程思砚,别让弟弟摔倒了!” 程思砚哦了一声,戳戳陆承听的小肚子:“好好走路,别摔倒了。” 陆承听很配合,把小手递给程思砚,让他牵着自己进了程家。 程老爷子很看不上自己这个儿子,但没办法,毕竟是亲生的。 他对着程煜没什么好脸色,对陆家一家可是和颜悦色的很,尤其是陆承听,乖巧懂事不闹人,格外招他待见。 可惜陆承听对谁都不亲近,他要抱陆承听倒也不反抗,只是从不主动往他跟前凑。 他戴着花镜,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听门外有了动静,便站起身往外走,看见陆父陆母时,脸上还挂着慈祥的笑。 待一看见程煜,脸就立刻板了下来,开门见山道:“我孙子呢?” 程煜早就习惯了程老爷子对自己的态度,回头看向还站在门口的两个小朋友:“程思砚,赶紧进来,别磨叽。” 程思砚其实是有些胆怯的。 他已经没有妈妈了。 爸爸是个不靠谱的,跟着他,自己显然过不上什么好日子。 他很希望这个素未谋面的祖父可以喜欢自己,至少能在程煜也不想要他了的时候,帮他说说话。 但他又怕自己不够好,不能博取程老爷子的喜爱。 怕老爷子说出:“这孩子不好,从哪接来的送回哪里去吧。”这种话。 他咽了下口水,握着陆承听的手走进大门,仰着脸,小心翼翼的抬头看向程老爷子。 抱孙子,几乎是每个有儿有女的老人家都格外期待的事。 尤其程煜的母亲过世早,他孤身一人,更是盼望着程煜有朝一日能趁早收了心,好好找个人结了婚,给他生个大胖孙。 结果倒好,程煜直接跳过结婚那一步,给他整了个已经四岁的孙子。 程老爷子看着面前跟程煜小时候有七分相似,眼巴巴看着自己的程思砚,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叫爷爷。” 程思砚小声开口:“爷爷。” 程老爷子便弯下身将程思砚抱了起来,掂了掂,笑着道:“好孩子,够沉的。” 程思砚抱住程老爷子的脖子,又说:“爷爷,我叫思砚。” 程老爷子乐了:“好好好,思砚,爷爷的小思砚。” 程思砚听着程老爷子宠溺的语气,鼻子一酸,差点要哭出来。 但一看见还站在门口,抬头看着他的陆承听,愣是没好意思哭出来,硬生生将眼泪憋了回去。 碍于孩子在场,吃饭时,程老爷子一直忍着没骂程煜,只一个劲儿的给程思砚和陆承听两个小家伙夹菜。 陆承听把碗里的红烧肉都留了下来,一块都没吃。 程思砚坐在他旁边,小声问他:“怎么不吃肉,你挑食?” 陆承听摇摇头,挺了挺肚子给程思砚看,示意自己吃饱了。 程思砚蹙眉:“剩饭不是好习惯,不能浪费粮食。” 陆承听放下筷子,把自己的小碗推给程思砚。 程思砚皱了皱鼻子:“我才不吃你吃剩的。” 陆承听扁了扁嘴,低着头不看他了。 程思砚见陆承听又不高兴了,抬头看了看正在吃饭聊天的大人们,见他们都没注意到自己和陆承听,这才妥协道: “好吧好吧,就这一次。” 说完,端起陆承听的碗,两口将碗里的肉扒拉进自己嘴里,然后将碗推回到陆承听面前。 陆承听又笑眯眯的看着他,伸手勾了勾他的小拇指。 程思砚觉得陆承听很爱生气,但好在他也很好哄。 只要顺着他,就可以万事大吉。 还不会哭着喊着去跟大人们告状。 还是比幼儿园那些小屁孩可爱很多。 吃完饭,陆父陆母去洗碗,程煜出去接电话,程老爷子就一手领着一个小崽子,去后院儿看他新栽的葫芦苗儿。 程思砚觉得程老爷子很亲切,有点儿不太想再跟程煜回去了。 但他没敢说,他怕给程老爷子添麻烦。 天色越是暗淡下来,程思砚就越是焦虑,蹲在地上心不在焉的用手捡蚂蚁。 陆承听手里捏着一个透明的小玻璃罐,蹲在程思砚面前,配合的等他把蚂蚁丢进去。 “程思砚!该回去了!” 程煜忙完手头的事,走到后院儿门口喊道。 程思砚站起身,垂着眸对陆承听道:“我要走了。” 他嘴上这么说,脚底下却一步都没动弹。 陆承听站在原地没吭声,伸手攥住了程思砚的小手指。 他觉得看程老爷子的态度,应该不会就这么放任程煜再把程思砚领回去。 程煜大步上前走了两步,捏住程思砚的后颈:“回去了,想来等我有空再带你来。” 程思砚心里难过,捏着陆承听的小手,小声反驳:“你忙的要死,下次有空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快半个月了,连幼儿园都没给我安排明白。” 程煜推了他一把:“嘿,别挑毛病,我正给你找关系呢。” 程思砚不吭声了,不情不愿的被程煜推着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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