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思砚这段时间和陆承听的感情生活可谓是蜜里调油。 他早上刚刚和陆承听分开,前脚刚进公司,后脚小李就敲开了裴思砚办公室的门,手里拿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白色洋桔梗。 “裴总,您的花。” 裴思砚站起身,亲手接过那束花,从身后的柜子一排空花瓶里,选出一只,拆了花束包装,把花插进去,摆在窗台上。 此时,他窗台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玻璃花瓶,以及各种各样还未凋谢的鲜花。 一束白玫瑰,一束红玫瑰,一束满天星,一束小苍兰,一束勿忘我,一把小雏菊。 以及一盆仙人掌。 “找个会插花的,过来整理整理。”裴思砚说着,把仙人掌拿起来,摆到自己办公桌上。 小李收到,开始在公司本部大群里发消息。 找插花师来要花钱。 裴思砚以前虽谈不上节俭,但也绝对算不上不奢靡浪费。 基本都在根据爱好在理性消费。 但他最近可不是,自从他包养了那个小模特,送房买车,买衣服首饰奢侈品这些吃穿用度都是小。 投资品牌,物色资源才是大。 这才是刚开始,以后还说不定要花多少冤枉钱,回本需要时间,而且按裴思砚现在盲目投资的架势来看,能不能赚回来,也不是百分百打包票的。 作为一名优秀的助理,他必须要要开源节流,从各个方面开始给裴思砚省钱了。 王总带着林洲来拜访裴思砚的时候,已经下午了。 彼时,裴思砚刚忙完手里的工作,正在用他新买了不到半个月的微波炉热饭。 一道荷兰豆炒牛柳,一道玉米虾仁,一份米饭,一碗芙蓉蔬菜汤。 装在一个精致的四层玻璃餐盒里,是陆承听一大早起来专门给他做的。 自从半个月前,裴思砚中午在外面吃完饭,胃疼了一下午之后,陆承听就开始每天早上早起一个小时,给他把午饭做好,让他带去公司。 王总和林洲跟着小李,敲开办公室门,看见的就是裴思砚正一边吃饭,一边用硕大的电脑屏幕看广告。 好像还在看广告下面的评论。 他看见王总进来,放下筷子,下意识张口就道:“秃……” 王总一愣。 裴思砚暗骂陆承听烦人,动不动秃总,秃先生,害的连他最近也习惯了这个称呼,差点叫出口。 他话锋一转:“突然过来,怎么也没提前说一声,我好招待你们。” 他抬手示意王总和林洲坐到会客区沙发上。 说的话倒是客气,实则屁股都没抬一下。 王总连忙赔笑:“嗐,没跟裴总预约,突然到访,是我唐突了,打扰了裴总用餐,你别见怪。” 裴思砚也客套道:“不打扰,王总客气了。” 林洲今天打扮得格外帅气,一身深色休闲西装,不过于正式,也端庄得体,还特意配了袖扣手表等小心机。 但从进门起,裴思砚就没把视线放在过他身上,好像压根儿没看见还有这一号人存在。 实际上,林洲这么大个人,只要站在那儿,一言不发,存在感也是十足。 裴思砚故意对其视而不见,是因为他在看见林洲的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陆承听之前说过的话。 他说,王总还会带着林洲找上他的。 为了把林洲推荐给他的事儿。 现在看来,陆承听大概是说对了。 重要的是,他们还为此做了个赌注。 裴思砚现在脑子里在想的,是如何不动声色,不着痕迹地将这件事透露给陆承听。 不能显得他在刻意隐瞒,也不能让陆承听觉得,他在想被陆承听绑起来*这件事上,过于迫不及待。 “裴总,都下午了就吃这些?”王总看着餐盒里寻常人家的普通菜式,打断裴思砚的思绪道。 “嗯?”裴思砚注意力不在他身上,没反应过来。 王总笑了两声:“裴总要是还没吃饭,不如我做东,赏个脸,咱们出去坐坐?” 裴思砚摆摆手:“不用了,我带了饭。” 王总给林洲使了个眼色。 林洲会意,连忙道:“裴总都这会儿了还没吃饭,应该是忙了一天,这菜式简单,配不上您辛苦。” “我知道家餐厅,离您公司不远,饭菜不错,肯定合您胃口。” 裴思砚原本是没想搭理林洲的。 但他说这话裴思砚实在不爱听得很,陆承听一大清早特意起来给他做的饭,色香味俱全,什么叫配不上他辛苦? 他冷了脸色:“不必,我俗人一个,外面山珍海味吃不消,还是家常小菜吃得合胃口。” 林洲一愣,也没想到自己马屁拍到了马腿上。m.biqubao.com 有些尴尬地找补道:“裴总怎么会是俗人。” 裴思砚瞥了他一眼:“吃五谷杂粮的都是俗人,别总以为自己与众不同。” 林洲一共说了两句话,被裴思砚怼了两回,气得牙都痒了。 男人的胜负欲永远成谜。 裴思砚现在越是看不起他,他就越是想要把裴思砚按在身下,踩在脚底,让他爱上自己,再被自己狠狠抛弃。 他发誓,等有一天他飞黄腾达了,一定会让裴思砚,连着他父母的那份儿罪孽,一起付出代价。 只要想想裴思砚那样高高在上矜贵自持的人也会被拉进泥潭,痛不欲生,他心中就觉得无比痛快。 林洲是能忍的。 他做出一副刚出社会,不懂世事,知错就改的谦逊模样,低着头,语气真诚道:“裴总教训的是,是我拎不清了。” 他演技尚可,如果裴思砚没有遇到陆承听,林洲这一反应或许可以赢得裴思砚些许好感。 但现在,裴思砚只觉得这人就是蠢。 明明看着和陆承听差不多大,说话做事却实在比陆承听差太多。 他没心思再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只笑了笑道:“没教训你,不用往心里去。” 王总在商场上打拼多年,早早谢了顶,也算个人精,见气氛有些尴尬,知道欲速则不达,便主动岔开话题,说起了生意上和投资的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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