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建川下学之后,看雨停了,带着陆建安,书都不拿了,直接冲去车马行,雇了一辆马车,直奔家里。 此时,站在门口,见到顾云喜迎了出来,陆建川很是激动,走上去抱住顾云喜。 “媳妇,你瘦了,让你受苦了。” 被陆建川紧紧抱住的顾云喜,护着肚子,看着自己越来越粗的手臂:“我瘦了?” 她有亿点点怀疑自己眼神不好。 如果不是自己瞎,那就是陆建川瞎了? 不过,被陆建川抱在怀里,她心里觉得很是踏实,很安心。 两人十来天没见面了,都说小别胜新婚,此时陆建川抱着顾云喜,穿过院子,往两人的屋里走去。 一路上,陆建川都不舍得撒手,充满柔情的眼神一直落在顾云喜身上。 “媳妇,有没有想我?”陆建川轻轻刮了一下顾云喜的鼻子。 顾云喜轻轻推开了他,红着脸,点了点头。 陆建川这才开心抿嘴:“我也想你,很想很想,想到晚上都睡不着觉。” 顾云喜脸皮有些薄,听到陆建川这么深情的话,脸更红了,轻轻推了他一下:“好了,差不多该吃饭了,有什么事,吃完饭再说。” 这顿晚饭,是陆清清跟顾云乐做的,口味没有顾云喜做的好吃,但是一家人却也吃得很开心。 最主要是,一家人整整齐齐,团聚在一起,就很开心了。 晚饭过后,又洗漱了一番,陆建川动作麻溜,回了屋里。 顾云喜正斜靠着床头,手里拿着一本绘本,看得津津有味。 上辈子的胎教,这辈子倒是用上了。 她摸了摸自己凸起的肚子,眉眼间,柔情一片。 “媳妇,咱娃乖不乖,还有没有闹腾你?” 陆建川此时像个狗腿子,爬到床上,一只手把顾云喜手里的书拿开,另一只手轻轻覆在顾云喜的肚子上。 突然,顾云喜的肚子动了几下。 “呀!这,这是咱娃踢我?”陆建川的声音拔高了几个度,又惊又喜,指着顾云喜的肚子。 顾云喜瞧着他那副样子,觉得很是好笑:“你说错话了,惹咱娃不高兴了呗,所以踢你呢。” “是,是我的不对,娃啊,别跟你爹一般见识。”陆建川乐呵呵地傻笑,又重新把手覆上去。 这一次,娃倒是安静了,没有再踢他。 陆建川又凑近顾云喜的肚子,感受着动静,好一会,才恋恋不舍地抽回手。 他抱着顾云喜躺下。 顾云喜躺在他的怀里,又换了个更加舒服的姿势,问道:“陆建川,现在距离乡试不到三个月了,你紧不紧张?” 她想起上辈子高考前夕,自己很是紧张,害怕自己考砸了。 这个时代的乡试,难度丝毫不亚于上辈子的高考,陆建川今年开春才重新回书院,也不知道,这么短的时间,他能不能准备好? 陆建川笑了笑:“媳妇,这个你别担心,我肯定会给你挣个官家夫人身份回来。” 对于会试跟殿试,他可能把握不准,但是对于乡试,他还是有七八分把握能中举。 顾云喜听到他这样说,松了口气,不紧张就好。 “陆建川,不管怎么样,你尽力就好。” “也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只要你尽力了,结果好坏,我都不在乎。” 顾云喜给他吃了颗定心丸,让陆建川越发心疼她、爱她。 陆建川抚摸着顾云喜那一头秀发,心里觉得暖暖的:“媳妇,你真好。” “对了,爹娘有没有跟你说,我们想买在县城找个铺子?”顾云喜突然想起正事。 婆婆的手艺好,做出来的大肉包子,只要是吃过的人,就没有说不好吃的! 顾云喜越想,越觉得买个铺子卖包子,肯定能赚钱。 陆建川倒是愣了愣:“找铺子?家里是要做什么买卖?” 顾云喜见他这反应,就知道方才他回到家,公公跟婆婆只顾着关心他们,把买铺子的事情抛在脑后了。 她笑着把家里的打算,跟陆建川说了一遍。 “你也知道,娘那一手做包子的手艺,别说咱们村,我看就是整个鸡湖镇都没人能比得上。” 陆建川对这话,倒是赞同。 他娘做其它的饭菜不行,但是做包子,还有饺子那些,手艺着实不错。 要是家里真的开铺卖包子,生意肯定好! 不过,去县城开铺子,家里会不会忙活不过来? 要知道,现在家里已经有二十亩药田,还在沙田种了七亩多的西瓜。 而且,媳妇还大着肚子呢。 “媳妇,要不等咱娃出生了,再看看?我怕你忙不过来。” 顾云喜听懂了他的意思。 陆建川这是怕担心自己怀孕,婆婆要是去开铺卖包子,会忙不过来,家里头没人照顾自己。 “不用,咱娃出生还早着呢。” 现在肚子虽然看着有些吓人,但是其实只有五个月,距离娃出生,还好几个月呢! “要是现在能找好铺子,简单整修一下,就可以开张了。” “几个月,能挣不少钱呢,谁会跟钱过不去?” 顾云喜一心扑在钱眼上,没办法,她还欠着空间一千两银子呢。 陆建川马上就要参加乡试了,要是真的能中举,那可就是举人了。 成了举人,等到第二春再去参加会试,在这期间,更需要好好备考,而镇上的龙泉书院,没办法教授会试的知识。 陆建川只能去县城,甚至府城。 顾云喜在心里都盘算好了,这些日子,再努力一把,开个铺子,让家里有更多进项。 希望赶在陆建川乡试结果出来之前,能在县城买个宅子。 这样,他们一家人就不用分居两地了。 而家里的药田,顾云喜想好了,就交给陆远平跟梁氏夫妇打理,陆老爹跟何氏每隔几天回来一次。 “媳妇,真是辛苦你了,都是我这个丈夫无能,让你操这么多心。” 陆建川看着顾云喜叨叨唠唠,眼里充满了对未来的希望,跟他说着以后的打算。 他只觉得心里暖暖的,心情像是阳春三月一般和畅。 顾云喜说能做到的事,就肯定能做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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