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听到陆家又买了十亩地,羡慕得不得了。 “陆家还真是发了,我听说,种金银花的技术,还是建川媳妇带来的。” “真是羡慕,他们家竟然娶了个这么好的媳妇,陆家真是要拜高香了。” “可不是嘛,我要是有这么旺家的儿媳妇,我也愿意把她捧起来。” “我也是......” 众人议论纷纷,言语间,对顾云喜充满了敬佩。 莫氏听到,不屑地呵呵了几声。 “不过是运气好了点,有什么好得意的!” 有个妇人的儿媳妇也去陆家帮忙采摘金银花,赚了些银子,听到莫氏这样说,白了她一眼。 “莫氏,人家建川媳妇就是好,也会挣钱,这可不只是运气好,就能做到的。” “我看你是羡慕嫉妒人家吧,说话这么酸溜溜的。” 莫氏被直接当面说了,脸上有些挂不住,反驳道:“婶子,我羡慕她?我有什么好羡慕她的?我有儿有女,她呢,嫁过来也快一年了吧,屁都没见一个,不下蛋的母鸡。”biqubao.com 莫氏说道这个,得意地扬起脖子,似乎觉得自己说的话很有说服力。 她嫁过来头三年就生了两个,一儿一女,在夫家也是站稳了脚跟的。 说话的妇人却并不知道,顾云喜已经有了身孕,蠕动了几下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人群里,有人却大笑起来。 “莫氏,你说人家建川媳妇不能生?” “人家现在都有了身孕,你不知道吧?咋就不能生了?人家何婶子今年都能抱上孙子了。” 莫氏得意的神色,僵在了脸色,但是还是嘴硬:“还没生呢,谁知道生下来是个什么东西。” 众人听见她如此恶毒的话,纷纷摇头,不再跟她说话。 陆家请村里的人去药田里干活,给的工钱是外头的两倍多,而且,陆家人都是和善的人,一点也不刻薄。 莫氏跟建川媳妇并没有什么瓜葛,真不知道,这莫氏怎么一说到建川媳妇,说到陆家,就这样的态度。 不过,这些跟她们都没有关系,她们可不像莫氏,她们还巴不得陆家多种药草,这样请的人更多了,她们的家人才有更多挣钱的机会。 西江村太穷了,村里人口又多,分到手的田地又少,劳动力总是多的,男人能出去外头找活做的,几乎都出去了。 而女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基本不可能去远门做事,都是在附近找些事情做,挣点小钱,补贴家用罢了。 村里人在外面议论、争吵的那些,顾云喜都不知道,她也无所谓。 她正在家里忙着画新的花样子,准备给将来出生的孩子做衣裳用。 “清清,云乐,你们看这个花样子怎么样?” 顾云喜拿着刚画好的第一幅福娃图案的花样子,展示给在一旁练习的陆清清看。 她的肚子已经三个月了,开始有些显怀了。 她的心思也一天天变化着,从一开始知道自己怀孕的不知所措,到现在,一步步,接受了怀孕的事实,并且开始期待孩子的到来。 至于药田的事情,基本都是交给陆老爹跟何氏几个去忙。 “好看,嫂子,太好看了吧!”陆清清拿过花样子,越瞧越喜欢。 陆清清跟着顾云喜练习了这么久,虽然进步了很多,也会画很多简单一些的花样子,但是,比起顾云喜会画各种各样新奇的图案,还是差太远了。 “姐,这个福娃,是不是我的小外甥啊?”顾云乐也看了过来,那福娃,白白胖胖的,娇憨样,让她的心都萌化了。 顾云喜哈哈大笑起来,她眯着眼,幻想着肚子里还没成形的宝宝,会长什么样。 是男孩,还是女孩?是像她多一点,还是像陆建川多一点? 要是女孩,还是像自己好点吧?不过,像陆建川也差不到哪里,就冲陆建川那颜值,只怕是男女通吃的。 等到晚上陆建川回来,顾云喜跟他说起这事。 陆建川手里挽着顾云喜的一头秀发,把玩着,认真说道:“媳妇,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我都喜欢。” “像你也行,媳妇好看。像我也行,我也...不算太丑吧?” 顾云喜忍不住笑起来:“陆建川,你这样的要是算丑,那整个鸡湖镇就没有好看的男人了。” 陆建川被顾云喜的笑容感染,也跟着傻笑起来,课业上的压力瞬间消散了。 乡试在八月,现在已经春末了,只剩下几个月的时间了,他前面腿断了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书了。 饶是天赋异禀,把课业吃透,也需要不少时间。 这些日子,他都是等顾云喜睡着,再偷偷起来看书。 “媳妇,我一定会考上举人,让你过上更好的日子,让家人不再轻易被人欺负了去。” 陆建川暗自握紧了拳头,摸着顾云喜的肚子,柔情一片。 日子很快,二十亩药田的陆老爹的打理下,金银花长得越来越好。 先前那十亩金银花,又采摘了两次,花期才真正过去。 挣回来的银子,陆老爹分文不取,全都给了顾云喜。 顾云喜又拿了几十两出来,放在何氏手里,作为家用。 那七亩多的沙田,陆老爹也请了人,把西瓜秧苗都种上去了。 而空间里那一百亩土地,除了十亩先前种的金银花跟其他药草,剩下的九十亩,顾云喜全都种上了西瓜。 等到夏季,就不愁没有西瓜吃了。 顾云喜笑嘻嘻的,恨不得现在就啃上一口水分充足的西瓜。 但是,她不知道,等到西瓜成熟的时候,她却因为怀着孩子,并不能敞开怀去尽情吃,每次都只能吃一小块。 现在陆家总共二十亩药田,七亩多沙田,陆老爹一个人管理起来有些困难。 于是,跟顾云喜商量过后,打定主意,请村长家的大儿子陆远平过来长期帮忙,每个月给二两银子。 村长跟陆远平当然是满口答应,二两银子一个月啊,那一天可不止五十文了。 那一年的话,就是二十四两银子了!这么多! 村长心里满是欢喜。 发了,家里这下发了! 幸亏当初陆家遇到事情,需要帮忙的时候,他伸出了援手。 村长头一回觉得自己,做了一件这么正确的事情! 不过,村长跟大儿子陆远平开心的时候,小儿媳妇任氏,知道后却眼红不已,生气地摔了屋里的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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