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旺家农妻,带着空间斗极品_第41章 买药草种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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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长把盖着官府大印的地契送了过来,指着自己两个儿子说道:“大哥,我让远平跟远成来帮帮忙。”
  陆老爹有些惊讶,现在可是农忙时刻,家家户户都在抢收粮食,村长怎么还喊了两个儿子过来?
  “立华,你这…这也太客气了!”
  村长摆摆手:“你就别跟我客气了,多个人干活,盖得快些。”m.biqubao.com
  “那你们家里的稻子收割,也缺人手啊?”陆老爹问道。
  “放心吧,前两天都收得差不多了,现在地里没剩下多少,不碍事。”村长跟陆老爹唠嗑了两句,就独自匆匆走了。
  “大伯,你可要管我们中午饭啊!”陆远成笑着说。
  陆老爹自然是满口答应了。
  请来帮忙盖房子的人有十来个,加上远平跟远成兄弟俩,宅基地挖的很快,半晌就挖到小腿肚深了。
  看着临近晌午,得赶回家做饭了,这么多人的饭可不好做。
  顾云喜、陆清清去地里摘菜,何氏蒸了整整一大锅的馒头,又掏好米,准备再煮上一大锅白米饭。
  这些汉子,个个都是很能吃的,再加上盖房子这种累活,不吃饱可没力气,多备些准没错。
  等到顾云喜跟陆清清摘菜回来,何氏已经把馒头蒸好了。
  顾云喜掌厨,拿出两刀猪肉切成小块,跟青菜一起,炒了一大盆肉菜,又打了十来个鸡蛋,伴着韭菜煎了满满一大盘韭菜鸡蛋。
  之前跟村里人买了一条鱼,也拿来炖了鱼汤,鲜嫩浓白,香味四溢。
  几人给自己留了一些,看时间差不多了,把桌椅搬到门口空地,何氏就去喊人吃饭。
  盖房子的人都没想到,陆家这第一顿饭,竟如此丰盛,不仅有肉,有鸡蛋,还满满一盆的白面馒头,米饭,甚至还有鱼汤,他们就是过年,也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
  这一顿饭,大家吃得都很尽兴,还有人摸着撑到圆鼓鼓的肚子,开心得笑着,似乎盖房子的那点累,完全不算什么了。
  午饭后众人坐在陆家门口的大树下,休息了一阵,众人就继续去挖地基了。
  顾云喜并没有去,她在家里把下回要送去十绣坊的花样子画好,又进了空间查看一番,药草长得可真是喜人,特别是金银花,枝桠都长到顾云喜的腰身那么高了。
  空间的生长速度实在是太惊人了,这才几天,那岂不是过几天就出蕾?再过几日就开花了?
  不行,不能再等了,要跟陆老爹他们说一声,赶紧准备把那十亩田给翻了,种植药草。
  趁着家里没人,顾云喜又把家里两口水缸里的水都换成了灵泉水,这些日子,顾云喜时不时就把灵泉水往水缸放,家里人也没察觉。
  一番操作下来,可真是累坏了,喝了几口灵泉水,顾云喜才恢复过来,搬了把椅子坐在门前,双手撑着下巴,心里又在盘算着,做点什么才好。
  现在种药草,显然还有得等,没那么快有收益。
  靠着卖花样子,一个月也才六两银子的收益,什么时候才能攒够一百两,还给空间?
  昨晚陆建川跟她说,让她去镇上的时候,问问有没有抄书的活,他也想挣些银子。
  陆建川最近老是觉得受伤的那条腿,时不时刺疼几下,他想着是白天走多了,影响到了腿,怕家里担心,就没说。
  就这样,家里有条不紊得盖着房子,另一边,跟陆老爹商量了一番,又请了几个村里人,去西坡沟把那十亩田给翻了翻,又弄成一垄一垄。
  趁着送花样子,顾云喜带着陆清清去了粮食铺子,买了整整一大袋的金银花种子。
  “客官,您买这么多药草种子,可是自己能种?”
  伙计好奇地问了句,顾云喜笑着点点头,看着伙计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觉得很是好笑。
  没想到看着也就十来岁的小媳妇,竟这么有本事,还会种药草!
  “您可真是厉害,药草要是能种出来,比种粮食,赚得多多了!”伙计竖起大拇指,毫不吝啬夸赞顾云喜。
  这趟买得多,价格还是按照上回买的价格,顾云喜很是满意,这家店铺实诚!
  买好东西,又去了镇上的书肆,顾云喜直接开门见山,冲着坐在店里的活计问。
  “小哥,你们这需不需要抄书的啊?”
  “需要的,小娘子是家里有人找这抄书的活吗?”伙计挺热情,见她们就迎了上来。
  “不知小娘子,有没有带家人写过的字来?”
  书肆需要先看一眼,确保字写工整,符合他们的要求,才能给活计。
  幸好顾云喜想到了这层,从陆建川的书本找了一本写过的,带了过来,递给伙计。
  伙计看过之后,有些惊讶:“小娘子,这字是您家中什么人写的?没有十年八年功力,都练不出这样的好字。”
  “这是我相公写的,他是秀才。”顾云喜也觉得陆建川的字写得好看,工整又有力。
  “竟是秀才娘子,真是失礼了!”
  伙计的态度从一开始的热情,又多了一层恭敬,拿出了两本书。
  “是这样,我们店里现在主要需要抄写的是这两本书,一本价格是八十文,秀才的字写得这般好,最高可以开到一百文一本。”
  听完伙计的解释,顾云喜点点头,接了下来,又按照伙计的要求,交了押金。
  带着一堆东西,回到家,何氏还在那边帮忙盖房子。
  顾云喜洗了手,跟陆清清先把饭煮上,又把菜洗了炒好,去新房子那里打算喊他们回来吃饭。
  十天半个月的功夫,新房已经盖了一半高了,这速度还真是快!
  “爹,金银花种子我买回来了,今晚先泡着,放灶台上面,明早喊人去种下。”
  顾云喜跟陆老爹又解释了一下,种子泡过水,晚上再放灶台上,热乎的温度能增加出芽率。
  陆老爹点点头,表示理解,这就跟稻谷种子一样,他懂得!
  陆建川也停下手里的动作,眼巴巴地看了过来,顾云喜瞧见了,笑着说道:“那个,抄书的活计我也找到了,给你领了两本书回来抄。”
  陆建川听到这,脸上才露出一丝笑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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