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风流_第615章 李时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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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说夫妻二人,成亲的时日也不短了,可张静修和芸儿肚子里一直没什么动静,这位大小姐便有些心急了。
  非要带着沈烈来看看大夫。
  没奈何。
  沈烈只好捏着鼻子认了,坐在馆中,看着那摇头晃脑的大夫伸出三根手指,搭上了自己的腕脉。
  不多时。
  那大夫便将三根手指从沈烈手腕上挪开了,啥也没说,只是掐着白胡子沉吟了片刻,便让买药……
  一看这架势。
  沈烈便摇了摇头。
  “得嘞!”
  看来在哪个时代看病都是如此,尤其是疑难杂症,求子这种事多半都是智商税,真还不如去庙里烧香实在。
  可是没办法。
  在张静修的感激的道谢声中,夫妻二人便带着芸儿从医馆里走了出来,还喜滋滋的提着一味四全大补汤,一味龟苓汤。
  瞧着芸儿喜气洋洋,好似宝贝一般抱着。
  沈烈便又摇了摇头。
  正要与娇妻爱妾一通离去,而此时,从对面的太医院里却走出来一群人。
  却只见几个衣衫华贵之人,看起来像是太医院的属官,架着一位六七十岁的老者,还有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走了出来。
  沈烈便停下来驻足旁观。
  那爷孙二人似是从外地远道而来,都背着书箱,雨伞,正一个劲的向着太医院的属官们抱拳。
  央求着什么。
  “劳烦几位给通传一番……”
  可那几位太医院的官员却十分不耐,只是敷衍了几句:“别费劲了,几位大人都忙着呐……你且回老家等消息吧。”
  老者只好苦着脸,叹着气,在少年的搀扶下徐徐离去。
  沈烈本不愿多管闲事。
  正要离去。
  可是却从那眉清目秀的少年背着的书箱里,掉出了一本书,那手写本的书籍掉落在地,可是将老者心疼坏了。
  “小心些!”
  老者数落着少年,一边弯下腰,将那书卷捡了起来,拍了拍上面的泥土,老脸上露出了心疼的神色。
  而沈烈便瞄了一眼,然后便愣住了。
  等会儿!
  看着那卷书上端端正正的楷书,沈烈目光一凝,便好似发现了什么新大陆,那眼中便闪烁起了精光。
  “本草……纲目。”
  微微错愕。
  沈烈赶忙快步追了上去,朗声道:“老丈留步!”
  这一声呼唤,便让那爷孙二人便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有些怯懦的看着身穿华服的沈烈。
  老者微微错愕,赶行礼寒暄:“敢问这位大官人有何见教?”
  这做派,这打扮,一看便是朝中勋贵。
  沈烈忙道:“不敢当,敢问老丈高姓大名?”
  此刻。
  沈烈心中带着几分期待,便瞪大了眼睛,眼巴巴的看着那老者,目光中不免有几分热切。
  那老者爷孙二人被他看的心中发毛,清秀少年便不悦道:“你这人好没道理。”
  声如黄鹂,清亮甜美。
  却原来是一位少女。
  老者似不愿多事,便狠狠瞪了孙女一眼,便向着沈烈谨慎的应道:“老朽姓李……”
  “李时珍,李大夫!”
  随着沈烈大吃一惊,叫出了这老者的字号。
  李时珍也吃了一惊,一脸疑惑的打量了过来,气道:“敢问……这位少爷……与老朽有过交集么?”
  好嘛!
  还真是李时珍!
  沈烈眼睛一转,便赶忙辩解道:“李大夫可真是贵人多忘事,当初家母染病,得李大夫妙手回春,沈某可是记忆犹新呐。”
  先胡扯了一通。
  又往左右看了看。
  沈烈便朗声笑道:“道左相逢,不胜欢喜,不如沈某做东……请老恩公务必赏脸。”
  李时珍虽一脸茫然,可是他这辈子治好过的病人也不知道有多少,盛情难却之下便只好拱手道。
  “如此便叨扰了。”
  于是沈烈便叮嘱娇妻爱妾先行返家,他自己却带着这一老一少,向着不远处的茶楼走去。
  看着夫婿走远了。
  芸儿一脸狐疑的嘟囔着:“有这事儿么……不记得了呀。”
  沈烈可不管那么多,带着李时珍爷孙二人,走进了茶楼,要了个雅间,然后让小二送来了果品茶水。
  一盘攀谈。
  沈烈才算弄明白了,敢情这爷孙二人来京城已经半个月了,来京城干嘛呢,来献书。
  这位老先生要将花费了半生时间,所编纂的那本《本草纲目》献给皇家,希望能够刊行天下,能够发扬光大。
  可是他又没有门路,便只好到太医院来找当年的同僚,希望同僚能够将医书献给天子。
  “哦。”
  沈烈恍然。
  嘉靖三十年的时候,李时珍三十八岁时,因治好了富顺王朱厚焜儿子的病而医名大显。
  被武昌的楚王朱英裣聘为王府的“奉祠正”兼管良医所事务。
  嘉靖三十五年,李时珍又被推荐到太医院工作,授“太医院判”职务,三年后,又被推荐上京任太医院判。
  可任职一年,便辞职回乡。
  估计是受不了这太医院里的乌烟瘴气吧。
  然后……
  便是一个后世人耳熟能详的故事。
  这位大明药圣先后到武当山、庐山、茅山、牛首山及湖广、安徽、河南、河北等地收集药物标本和处方。
  并拜渔人、樵夫、农民、车夫、药工、捕蛇者为师,参考历代医药等方面书籍925种。
  考古证今、穷究物理,记录上千万字札记,弄清许多疑难问题,历经二十余个寒暑,三易其稿。
  最终写成了二百万字的《本草纲目》。
  为一代医圣。
  沈烈放下茶碗,从李时珍手中要过了一本医书,翻了翻,心中便带着无限感慨,轻声道。
  “那……贵友是怎么说的?”
  答应帮你献书了么?
  李时珍却叹了口气,娓娓道来,他带着孙女已经在这太医院求了十来天了,天亮就来……
  别提献书了。
  当初那几位同僚压根不愿意见他。
  沈烈哑然。
  很快便释然了。
  难怪自己能遇到他了,这位老爷子也是真惨,满腔热血的带着自己的著作进了京。
  以为能够很顺利的出版刊行。
  却未曾想。
  在太医院软磨硬泡了一个月,连昔日同僚的人影也没见到。
  这似乎便是整个大明王朝的缩影,人一走,茶就凉,趋炎附势成风,更别说这位老爷子离开太医院多少年了呀。
  二十年了!
  人家不愿意见他也在情理之中。
  想了想。
  沈烈便殷切道:“敢问李大夫有落脚处么?”
  李时珍忙道:“老朽自入京之后便住在东城客栈,再过两日……便要回老家去咯。”
  看来是心灰意冷了。
  沈烈便站起身,笑着道:“相遇是缘,若李大夫信得过沈某,随沈某返家,咱换个地方住……”
  话还没说完。
  那女扮男装的清秀少女,便警觉的抱紧了小包袱,悻悻道:“做什么……你这人……真没道理。”
  一见面便让人跟着他走。
  什么人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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