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风流_第579章 新气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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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除夕一天天近了,这京城的大街小巷之中,茶楼,酒肆,青楼妓馆里处处张灯结彩。
  喜气洋洋。
  大红灯笼高高挂。
  靡靡之音,不绝于耳。
  随处可见的美貌舞女,歌姬们,都穿上了镶嵌着金线的华贵戏服,摇曳着身段,谄媚着。
  用美色取悦着文人骚客,达官显贵们。
  或一夜温存,或被纳入了豪门。
  却浑然不知九边,南疆,以及琉球,东瀛,南洋,西北各地即将战乱四起,更不知浩浩汤汤的大航海时代,已经悄然来到了大明的家门口。
  商女不知亡国恨。
  可商女生长于烟花柳巷,那样藏污纳垢之所,本就没什么是非观念,问题是……
  那些成天与商女为伴的才子,骚客们呐。
  他们又在做什么?
  而这一如既往的纸迷金醉之中。
  又似乎。
  与往年有些不同。
  不少第一次来到京城走亲访友的官家子弟,穿着华贵的衣衫,与三五友人在街头结伴而行。
  却都好奇的瞧着人群中,那些牵着毛驴穿梭的红马甲小伙……
  那棒小伙,那毛驴,那红马甲,一切都透着新鲜,让达官贵人们不由得啧啧称奇。
  “这是做什么呀?”
  外地来的公子哥儿哪里见过这个呀。
  不免好奇。
  而每每到了此时,常住京城的友人们,便会用关爱傻子的口吻教训了起来:“这些人呐……嗨,送饭的……倒也没什么稀奇。”
  话虽这样说。
  可那些头回进京的外地子弟依旧一脸懵。
  茫然不解。
  “送饭的……如何送……又往何处送?”
  这土包子一般的问题。
  每一次。
  都会引来京城友人更加鄙夷的目光,而茶余饭后,大官人们便会笑着解释起来。
  “去便宜坊点餐……往家里送,好吃的,好喝的,嘎嘣脆的黄金酥,那可是应有尽有。”
  少则两三文,多则十几文的跑腿费,在家坐着,足不出户便可以享受到下馆子的快乐。
  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谈及此处。
  每每便会引来外地人吃惊的目光,为这奇思妙想而赞叹,而这一年来京城的改变。m.biqubao.com
  似乎,好像……
  比繁华甲天下的南京城,甚至扬州还要新奇。
  还要……
  “时尚!”
  大明的京城子弟们,反复在外来的亲朋好友面前强调着这个新学来的词汇,那脸色洋溢着几分得意。
  这红马甲小伙,这毛驴,这卤煮火烧……
  “没见过吧,开眼了吧!”
  那你见过比才子佳人戏,演义话本还精彩的邸报么,那一张张邸报就在城门楼上贴着呐。
  上面甚至还刊印着皇上的大幅戎装画像。
  如今呐。
  这京畿附近,百万民众,大概都知道皇上长什么样了。
  更甚至。
  还有的乡野村夫,百姓人家将那些邸报夜里偷走,将皇上的画像在家中供奉起来的。
  这绘声绘色的描述。
  将江南来的文人士子,达官显贵们说的一愣一愣,一个个张口结舌,那神情便好似土包子进了城。
  说起来在这个年月,京城人能在富甲天下的扬州子弟面前显摆一回,也不失为人生一大快事。
  不免神采飞扬。
  毕竟一直以来,在这些家中富可敌国的扬州盐商子弟,又或者江南才子们眼中,京城人就是土包子的代名词。
  这事儿是有原因的。
  在大明南京人,尤其是权贵眼中,燕京属实算不上大明正统,不过是一个谋朝篡位之人的封地罢了。
  南京才是大明正统!
  当然了。
  心中虽然是这样想的,也没人敢说出来,只是江南人,尤其是扬州盐商,江南士绅那骨子里的优越感却还是存在的。
  这优越感深入骨髓。
  而此刻。
  似乎京城子弟们搬回了一城。
  “这也没什么稀奇。”
  当京城子弟们心中有了归属感,莫名的自豪感便油然而生,像是在江南友人面前夸耀着什么。
  “如今这京城呀,可与往年不同了……来来来,爷出银子,请诸位尝尝便宜坊的卤煮火烧,黄金酥可好?”
  当那一片片酥脆可口的炸薯片端了上来。
  咬一口,嘎嘣脆。
  真不愧黄金酥之名。
  似乎。
  在京城子弟的这一份自豪之中,有什么奇妙的事,在这万历十年腊月的京城里发生了。
  一转眼便到了腊月二十八。
  清晨。
  沈烈还在拥着娇妻酣睡,外面便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等到缺了一只胳膊的浙兵老护院一脸的不悦。
  打开了沈府的侧门。
  一个虎背熊腰之人便径直闯了进来,然后带着一身的寒气,直眉楞眼的冲着内宅去了。
  老护院一惊,本已扎好了马步,准备着阻拦,可是二人肩膀这么一撞,没拦住,随着老护院一个趔趄。
  便听到耳边响起了某位大公子,大嗓门的爽朗笑声。
  “老沈,老沈呐!”
  “咱李某回来找你啦。”
  老护院摸了摸头,瞧着门外十余位凶悍的骑兵,一脸的无奈,竟是这位李大公子回来了。
  那就难怪他拦不住了。
  随着一阵嘈杂。
  被惊醒的沈烈赶忙穿衣下床,来到了院中,便冲着那院门外正在大呼小叫的李大公子抱怨了起来。
  “做什么呀?”
  让不让人睡觉了!
  “等着!”
  一番梳洗过后。
  沈烈便来到了院外,瞧着那满脸风霜的故交好友,正提着马鞭,穿着一身大红披风,站在那里大咧咧的看着他。
  沈烈心中便温暖了起来,正要说话时。
  却被李如松来了个熊抱。
  “哈哈!”
  李如松一个箭步上前,一把将沈烈抱住,狠狠的拍了几下,便用大嗓门叫嚷了起来:“许久不见,你小子……这官职升的还真是快!”
  沈烈面露痛苦之色,忙道:“撒手,你撒手。”
  怎么就动手动脚起来了呀!
  再相见,不胜唏嘘。
  一番热闹过后。
  沈烈定睛观瞧,便赫然发现而李如松英武不凡的脸上,黑了许多,那额头上竟多出了一道刺眼的疤痕。
  瞧着这伤疤,似乎是一道箭痕。
  沈烈心中一惊,便咧嘴问道:“怎么着……爷们儿……这么不留神呐!”
  李如松便不以为然的大咧咧道:“皮外伤,不碍事……狗咬的。”
  沈烈哑然,心中却暗自吃惊,若是连山西总兵,辽军主帅都受了箭伤,可以想象的是。
  长城一线的战局绝不容乐观。
  可李如松全不当一回事。
  “走走走。”
  李如松一边拽着沈烈便往外走,还一边隔着院墙,向着内宅里叫嚷着:“阿嫂,对不住啦,李某今日借你家夫婿一用……今晚就不回来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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