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在短短的半个时辰里,原本空荡荡的大堂里,便奇迹一般变得人声鼎沸了。 又似乎在突然之间,店里的生意便好了起来。 到了日上三竿之时,随着络绎不绝的客官走入店内,在一面面牌子前翻找了起来,想要从各大菜系中找到合胃口的。 还真有点开业大吉的味道了。 沈烈站在一旁仔细观瞧,来订餐的客官无一例外都穿着国子监的服饰,来的人倒是也不多。 不过这些贡生出手却一个比一个大方,寻常百姓消费不起的好菜,好酒,点起来眼睛也不眨一下! 到底是有钱人呐! 一时间,大堂里叫嚷声此起彼伏:“卤煮火烧来五份……送到国子监外的签押房便可。” “蒜白泥,烧鹅来一份,再来一壶花雕!” 喧嚣中,芸儿带着几个伙计忙的团团转,将一块块木牌和炭笔递了过去,而岳玄儿则负责记账收钱。 说来可真是奇了。 在岳玄儿这个绝色女掌柜的安排下,一切都显得井井有条,那纤纤素手一只敲着算盘,一只拿着毛笔记账,忙而不乱的样子十分认真。 又藏不住的天香国色。 沈烈在一旁含笑看着,很快笑的嘴巴都歪了。这场面一看便知,必然是那位白贡生将此事传扬了出去。 然后才引来了这些国子监老爷们的热捧。 此刻沈烈微皱的眉头便舒展开了,轻声叹道:“好人呐!” 他打算给那位白贡生加几个好菜。 这般人声鼎沸中。 沈烈惬意的叹了口气,如今他不但有了客人,甚至还是回头客,心中悬着的那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成了!” 抖擞起精神,沈烈挽起了袖子,向着几个田洪的手下吩咐道:“去,赶紧把牌子送到各家饭庄,叫他们早些准备。” 几个帮闲赶忙躬身行礼,尊敬道:“小人明白。” 此刻这些帮闲的眼中,浮现而出的分明是钦佩,甚至还有几分敬畏,手中拿着订餐牌子急匆匆走了。 帮闲们一个个看上去步伐很矫健,充满了干劲的样子。 在这些苦哈哈的底层大明青壮年心中,最少有一件事可以确定,跟着这位沈爷混绝对不愁饿肚子! 在这个时代,吃吃饱肚子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 看着这些年轻后生眼中的尊崇和敬畏,沈烈微微一笑,又响起了那句经典名言。 明军无饷,有饷不可敌。 喧嚣中时间来到了晚上。 沈府。 随着生意在极短的时间内好转,众人的心情都轻松了起来,沈烈便叫人内宅的花厅中摆着上品秋露白,还有一桌好菜。 花前月下,把酒言欢。 众人说话都轻声细语,可随着杯酒下肚,气氛却渐渐热烈了起来,大伙都在出谋划策,更多的还是赞赏。 田洪笑得合不拢嘴,一杯一杯的灌酒,那黝黑的四方大脸上满是笑容。 几个女子也是笑吟吟的。 芸儿看着少爷的眼睛里都是小星星。 张大小姐也心服口服了,不时用那双勾人魂魄的眸子瞟过来,那眸子里的情意是藏不住的。 就连岳玄儿也巧笑嫣然,继芸儿之后,她也被沈烈培养成了女掌柜,开始跟着芸儿学习做账。 并且她的天分极高,看起来还十分愿意的样子,那如画一般的眉宇之间平白多了几分娇俏。 似乎这自幼多灾多难,以声色娱人的一等扬州瘦马,在此刻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她的眼睛里有光了。 莺莺燕燕的轻声细语中,沈烈端起了一杯秋露白猛的灌了下去,然后拿起蒲扇煽着风。 对于贡生们的热捧,让他在意外之余,终于找到了一条打开局面的路,一条通往金山银山的通天大路! 想了想。 沈烈便向着张静修问道:“会试是什么时候?” 张静修也想了想,轻声道:“会试自然是来年二月,不过……” 她似乎有些明白心上人的打算了,那双明眸便也亮了起来,惊喜道:“不过山高路远,这个时间……应该有不少考生已经到了。” 沈烈端着酒杯点点头。 此事在情理之中。 对天下读书人来说,会试的重要自不必说,这场全天下最重要的考试,因天下士子会集京师参加考试。 故名会试。 又因在春季由礼部主持,亦称“春闱”、“礼闱”。 大明每三年举行一次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年的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分三场进行。 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第二场试论一道,判语五条,诏、诰、表内选答一道,第三场试经史策五道。 凡乡试录取的举人皆可应试。 取录名额,初无定额,少的时候取三百多名,多的时候取进士多达五百名,这不是一个小数目了。m.biqubao.com 扒拉着手指算一算。 距离万历十年会试的时间也差不多了。 可是在这个没有飞机,高铁,也没有汽车的年代,举人们想要进京赶考可不容易呀。 京畿一带的考生还好,对于那些南方,边陲小城的考生来说,多数都要提前半年甚至一年出发。 沈烈含笑点头,真是那几个贡生的捧场,让他看到了巨大的商机,这个道理是如此简单易懂。 在现代社会里,一般什么人最喜欢吃快餐呀,上班族,学生党,单身贵族…… 所以沈烈想到了这个时代的京城,上班族,衙门里的衙役,普通百姓还真承受不起这样周到的送餐服务。 可读书人吃的起! 什么穷酸书生那都是前朝的事情了。 大明的读书人可是很有钱的,尤其是背井离乡前来京城参加会试的读书人,家里最差也得是个地方豪绅。 并且这些人是不做饭吃的。 于是沈烈强压下心中的雀跃,又追问道:“但不知这京城内外……哪里的读书人最多?” 田洪忙道:“东岳庙呀,离咱这里不远。” 随着沈烈啪的一声拍在自己腿上,当下便做出了决断:“过两天咱们去东岳庙!” 他打算先印制一批宣传单,然后去慈云寺读书人聚集的地方发,从这些举人老爷身上赚大钱。 “那些举人老爷呀……” 沈烈幽幽的念叨着,举人老爷自然比贡生老爷有钱,又爽快大方,想必这是一条不错的财路。 这办法一说出来,众人立刻拍手叫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821/74035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