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大厦,位于成华大道二十七号,是一座集办公、商业、会议、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厦。 大厦高两百一十九米,地上共四十四层,地下有三层,在鹏城有个外号叫“白领大厦”。 因为租这座大厦的公司主营业务大多是电子商务,女性占三分之二,所以才有了这个外号。 此刻在十六楼的办公室里,余晶放下手机,双手撑着下巴,思绪慢慢飘远,不知不觉就想到了跟秦凡相处的情景。 她由于家庭原因,在读书时期不喜欢跟人交流,以至于性格变得内向收敛,甚至有点自闭倾向。 可跟秦凡相处的时候,心里却没有什么反感的情绪,说喜欢有点太过,反正不讨厌就是了。 特别是秦凡给她上亿的资金创业,连眼睛都没眨一下,这等雄伟气魄,无疑撞进了余晶的心里。 在一番自我攻略下,秦凡在她心中的分量也越来越重。 到现在,余晶每次想起秦凡那英俊的脸庞和玩世不恭的模样,就会情不自禁地心头撞鹿。 “样子好像有点憔悴,嗯,要画个妆,再换身衣服,一定要让他看到最美的样子!” 余晶很快回过神来,起身打开室内的一道门。 办公室内有休息室,虽然面积不大,但衣柜家具应有尽有,也省得她单独租房子。 余晶锁好休息室的门,确定没人之后,就脱掉外面的黑色小西装,里面是件白色内衣,与肌肤相互辉映,晶莹如玉。 然后脱掉裤子,内裤同样是白色的,还有蕾丝花边。 当把贴身衣物全脱了后,她一丝不挂地站在镜子前,看着镜中那具能让任何男人疯狂的完美娇躯,忍不住吃吃一笑。 太美了,如果他看到的话,会不会像电影里一样,把那根大… “哎呀,余晶,你真发骚了,连这种事都期待!”biqubao.com 余晶轻轻拍了拍通红的脸颊,走到衣柜旁,精心挑选了几件衣服。 白色的蕾丝打底衫,橙色的短裙,白色丝袜,长靴… 这么一搭配,简直是个青春洋溢的美少女。 对着镜子陶醉良久,直到电话响起,秘书说外面有位叫秦凡的先生找她,余晶才收起复杂的心思,掩饰着激动的语气道:“让他进来。” 她又对着镜子照了一会儿,后面也没放过,确保自己没有瑕疵,便开门走了出去。 秦凡坐在沙发上,惊叹地打量着办公室里的环境。 办公室不大,就五六十平左右,可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各种东西堆在一起也不会显得凌乱无章。 等了没两分钟,就听到门响,他把目光望过去,瞬间愣住了,傻傻看着。 余晶的形象跟秦凡以往见到的都不同,第一次是性感奔放,第二次是清纯甜美,而这次是青春洋溢。 “秦凡,你来啦!” 余晶见他傻傻盯着自己,心中很是得意,本姑娘魅力十足啊。 “咳咳。”秦凡清醒过来,干笑道:“余晶,你真有当百变小魔女的潜质,这风格一天一变的。” “是不是很漂亮?”余晶故意做了几个大幅度的动作,美腿高抬,隐约可见短裙下的黑色内内。 换作普通人,可能会因为光线问题看不见,可秦凡是普通人吗?他的眼睛可比老鹰还敏锐,仅随意一瞄,就看见了那诱惑的内内。 秦凡心头欲火丛生,苦笑道:“漂亮是漂亮,不过你太不小心了点,内内都露出来了,我真的很想把你摁在办公桌上,从后面给你点颜色。” 余晶俏脸一红,但她在道上混过几年,见过不少世面,就没什么小女儿姿态,半羞半瞋道:“明明是你思想龌龊。” “得,是我的错!”秦凡知道跟女人讲道理很困难,就干脆转移话题,“公司情况怎么样了?” 他当然不是关心钱,只是想知道余晶的能力如何,这关系到孤儿院的福祉,肯定要重视。 一谈及到正事,余晶就变得正经起来,把一份文件递给他,说道:“近况都在这了,没让你失望。” 秦凡拿过文件一看,封面写着“凡星投资公司报告总结”,他奇怪道:“不应该是繁星吗?你这不会是个错别字吧?” 余晶给了他一个白眼,解释道:“这是故意的,用繁星太俗了,碰巧你的名字有‘凡’字,我就用谐音,把繁星改成凡星。” 秦凡恍然大悟,继续认真看着。 余晶是个干实事的人,这么几天时间,就把公司弄上正轨了。 在一个月一亿的庞大资金下,她直接放开手脚,把目光放在各行各业,投资了不少项目。 在他看报告的时候,余晶也没闲着,细心地讲解公司情况,“这整层楼我都租下来了,八百多平,一年的租金大概在三百万,对比其他办公楼性价比很高。” “目前公司员工数在一百五十人左右,因为是起步阶段,要磨合一段时间,所以不敢招太多人。” “咦?”秦凡突然打断了她,惊讶道:“金氏房地产,你把这个公司买了?” 金氏房地产,就是金德峰的公司,金氏父子倒台后,政府对其进行了清算,没想到会被余晶买下来。 余晶笑着道:“金氏房地产虽然办事嚣张了点,可公司资质文件一应俱全,单独办这些证件要花不少心思,我就干脆把公司买了,再买下孤儿院,重新装修!” 说着,她脸上浮现出激动的神色,孤儿院一直是她的心病,张奶奶身体每况愈下,孤儿院上百个孩子要钱,李小雅治病也要钱。 作为孤儿院的“大姐大”,筹钱的事就落在了她身上,可这不是几千几万,而是动辄上百万,普通人想筹到这么多钱,完全是痴心妄想。 各种压力聚在一人身上,压得她透不过气来。 最绝望的时候,秦凡出现了,所有难题在他手中迎刃而解,如今孤儿院重新翻修,那些连饭都吃不饱的孩子有了上学的机会,李小雅的病有治好的希望,张奶奶人逢喜事精神爽,身体也好多了。 余晶目光温柔下来,这个男人,改变了她的一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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