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羡慕大佬的一天,睡前还有乐队当场演奏安眠曲。 等咱有钱了,也养一个乐队! 从乐队那里离开,就被胖厨子请到厨房做甜点,这次她教胖厨子烤蛋糕。 蛋糕只要配方比对,很难做失败。并且随便加点果浆搭配,就能变成不同口味的甜点。 胖厨子的脸又圆了一圈,很沮丧地道:“王爷不喜欢我做的甜点,尝一口就不吃了。 我为了试口味,每天吃甜点吃到腻,师傅你瞧,我这下巴都双了。” 沈冬素:……我怎么觉得是你自己想多吃点呢?还有,你的下巴我第一次见的时候,就是双的!现在快变成三层了。 “没事,慢慢来,甜点本来就要多练,你没听说过白案师傅要四年才能出师嘛! 今天教你做的蛋糕,比别的简单。 咱们烤完蛋糕,我再教你做一道硬菜!” 一听硬菜,胖厨子两眼放光,打蛋白的手搅地飞快。 蛋糕放进炉子里烤的时候,沈冬素就迫不及待地教他做猪肉炖粉条。 胖厨子是亲眼看到她把硬梆梆,面条样的东西放到温水里,半个时辰就变得软软滑滑。m.biqubao.com 好奇问道:“这是什么食材?” “红薯粉丝,红薯做的哦!” 胖厨子不敢置信,拿着干粉丝和湿粉丝研究了许久,却也没开口问是怎么做成的。 师傅再大方,也不能总要人家的秘方啊! 五花肉炒的焦香,加香料和酱汁炖煮,柴火灶炖的肉喷香,炖烂了出锅前加入粉丝煮个一小会,撒一把青蒜苗。 先给胖厨子盛一碗:“你尝尝,粉丝能当饭吃,也能当菜吃。” 胖厨子像吃面一样,很快就吸溜完一碗,双眼放光:“香!滑!比面条劲道!” 果然,不用沈冬素说,他就追问:“师傅在卖红薯粉吗?多少钱一斤?我先订一百斤!” 沈冬素笑的眼睛弯弯:“五文一斤,别觉得贵,一斤干粉能泡三斤湿粉呢! 这粉易菜易粮,不管是加肉、豆腐、酸菜同煮,都极美味。 秋冬菜蔬不多,红薯粉易储存,好运输,是家中常备食材的首选!“ 胖厨子不语,而是用遗憾的眼神看着沈冬素,把她看慌了,五文太贵了吗?你可以反价啊,三文我也卖的! 没想到胖厨子说:“师傅的手艺埋没了!这红薯粉若是在京城,冬日卖给大酒楼,可值三十文一斤!” 沈冬素松了口气,不在意地笑道:“我小门小户的做不了那么大的生意,说实话,这粉就我自家几个人做。 一个月最多也就做个两百斤,你订一百斤,我就不能再去找客源了。” 胖厨子拍拍胸脯道:“师傅以后做好粉,只管送来。多少凌府都吃得完,要不要先交订金?” 沈冬素忙摆手笑道:“不用不用,多谢你的支持!这蛋糕方子,就当我送你的谢礼。” 这边蛋糕还没烤好,甲四就来催:“爷要用晚膳,沈姑娘,甜点好了吗?” 凌王现在还不能吃太油腻的食物,猪肉炖粉条他就没口福了,胖厨子忙去上菜,花胶鸡汤和七八个炒菜。 沈冬素把蛋糕拿果肉装点一下端过去,遗憾地对凌王道:“下次拔了毒,您身体大好,就能吃火锅了。 宽粉涮火锅最好吃,我为王爷专门做些宽粉。” 凌王扫她一眼,这个小丫头,从中午到了凌王府,匆匆给他把了脉之后,先是被工匠围着。 后来又被乐师拉着不让走,去了厨房,厨子又师傅师傅地围着学做菜做点心。 幸好没让孙军医知道,药方是她给的,否则被孙军医拉走,还能不能回来都是个问题。 到现在两人才有独处的时间!你在本王府上,到是挺忙的啊! 沈冬素没看懂他的眼神,以为他在责怪自己吃太快,讨好地把蛋糕放到他面前: “王爷尝尝这道新甜点如何?” 金黄的蛋糕,切成薄薄数层,每层中间夹着香甜的果浆。 凌王拿小勺子挖了一口,蛋糕一入口,那种熟悉的感觉从口腔蔓延至全身,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自在。 这是凌府厨子怎么也做不出来的,他们做的甜点味道并不差,可吃了就是没有这种感觉。 看一眼身前的小姑娘,睁着一双鹿眸似的水灵眼睛,满是期待地看着自己。 凌王心中疑惑,到底她做的甜点吃了才有这个效果?还是她故意没好好教厨子? “不错。”凌王咽下口中的蛋糕,轻飘飘地吐出两个字。 然后他就看到沈冬素的大眼睛里布满失望,怎么了?不错是表扬啊?本王上次表扬一道菜‘不错’,那厨子喜极而泣。 “王爷只会说‘不错’‘还行’‘尚可‘,难道就不会说个好吗?” 沈冬素语气中带着委屈,你这个甜食控,明明吃的那么欢,却吝啬的连个好字都不肯夸。 凌王嘴角微抽,不想理她,可看到她吃饭都没之前香了,到底不忍,又轻声道了句:“很好!” 小丫头瞬间又恢复成笑意盈盈的模样,真是个容易知足的小姑娘,一句很好,就让你这么高兴吗? 当天夜里,沈冬素给他配了泡脚的药,又给他小腿按摩,脚底按摩还是甲四做的。 然后两人试听乐师的演奏,当虫儿飞的纯音乐随风传来的时候,沈冬素感动的差点就哭了。 不是因为乐师成功了,而是这一刻,让她有种回到家的感觉。躺在沙发上,听着音乐…… 好想回家啊!可惜这辈子也不可能再回去了。 肩膀上的掌印还在发凉,呵,不光回不去,连身体还没完全掌控呢!不能现拖了,万一这掌印拖太久,变成永恒的怎么办? 这次回沈家庄之后,得想办法单独见冯文生一面。不管是不是他推原主落水,都要试探一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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