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那鸡蛋和瓜果菜蔬,蒋氏第一反应就是算能卖多少钱,在听到甲十八说: “这是给家里人吃的。” 蒋氏才讪讪地道:“也对,你沈叔要补身体,仲阳读书也要补补。” 想到是人家甲十八家人赠的,忙又加上一句:“甲哥儿要练武,也要补。” 甲十八默默看一眼沈冬素,见她完全没有因为母亲的话而失落。 心中一叹,这沈姑娘的心真大,寻常女子遇到这么偏心眼的母亲,早就伤心落泪了。 中午吃的煮红薯,没意外的话,接下来直到开春,每天都会吃红薯。 沈冬素切了一盘酱牛肉,一人热了一个白馒头,蒋氏不愿意吃,要把自己的那个留给仲阳。 在看到布袋里还有十几个之后,才一口一口仿佛吃着山珍海味一般,把白馒头吃完。 余大鱼和沈父也一样,吃得极为虔诚。大鱼咽下最后一口才说话: “白面馒头真香啊!” 他脸上浮现出后悔的情绪,不是后悔吃太快,而是后悔拿回家给母亲吃的。 但在别人家做客,他悄悄藏食物,是很失礼的。 沈冬素心里极不是滋味,连吃个白米白面,家人都跟过节一样。离过好日子,还差很远啊! 余大鱼这次来是帮忙盖房子的,在听闻沈家决定盖砖瓦房,暂时用不上他帮忙。 他准备陪沈冬素去看完山坡地之后,就直接回家。他在家里是顶梁柱,一时都离不开他。 沈冬素赶紧把给大姨母的眼药水装好,教大鱼怎么点眼药。 又把从凌府拿的菜蔬分成四份,取一份和四个白馒头给他装上。 蒋氏全程旁观,给自家侄子东西,她当然不会不舍。只是见冬素这么大方,也不问她意见,她有些不高兴。 甲十八跟着同去山坡地,三人到时一看那小块地已经被挖得有三尺深,都诧异不已。 余大鱼笑道:“沈大志到底挖啥宝,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挖塘呢!” 甲十八抱着双臂道:“这直接灌水当田不成吗?” 余大鱼笑着摇头:“不成,地不肥,种稻子收成差。” 沈冬素忙问:“种水生作物挑地吗?” 大鱼愣了下神,猛地反应过来,喜道:“冬素想种荸荠?”又愁道:“那可辛苦了。” 沈冬素摇头,荸荠不值钱,收成也不高:“我想种藕。” “藕?这地太小了,巴掌大的藕塘,藕长不大的。” 沈冬素一指荒坡:“这一片都归我家,足有十亩!全挖了,种藕、养鱼、养鸭。 我要把这片谁都嫌弃的贫瘠地,变成鱼米之乡!” 余大鱼嘴巴大张,他嘴巴本来就大,这张的都能塞下一个拳头:“这可是大工程,得请很多工人。” 沈冬素朝他眨眨眼睛笑道:“大鱼哥莫担心,我有主意。 这事你先别告诉旁人,万一让死不要脸的二房知道,又来讨要就麻烦了。” 余大鱼拍拍胸脯:“放心!我谁也不说。待要挖的时候妹子你说一声,我来帮忙,不要工钱的。” 送走余大鱼后,沈冬素笑意盈盈地看着甲十八,把他看得后背发冷,斜眼道: “你想做什么直说。” “你家主子有很多护卫对不对?他来凌府别院那天我看到了,上千人呢!” “再多也不可能来帮你挖塘!” 我一个九品校尉,天天帮你背筐子打杂就算了,你还想把所有人支使来干农活? 想的美! 沈冬素笑道:“打个商量呗,你可以回去跟甲统领商量一下,帮我把十亩藕塘挖出来。 以后每七天去给你家主子拔毒时,我都留宿凌府一夜。” 甲十八一脸莫名其妙,这也能算条件?甲统领会答应才有鬼!明明留宿凌府你更占便宜啊! 吃得好住得好,临走时有礼物拿还有车马送。 到你口中,住一宿凌府,还能拿来换资源! 沈冬素神秘一笑:“不试试怎么知道?你去问问呗,万一他答应了呢!” 甲十八看一眼十亩荒坡,甲统领若是不答应,她该不会让我天天来挖吧? 他当即决定,立即就回凌府问一问。甲统领要是不干,他就忽悠几个交好的袍泽来干活。 沈冬素在后面喊:“不用赶时间,在别院吃了晚饭再回来!” 甲十八无语回头瞪她一眼,小气成这样!不想让我吃家里的酱牛肉和白面馒,就直说嘛。 回到牛棚,沈父正在编竹篮,他有些不好意思面对沈冬素,小声道: “那山坡地种不了红薯咱种蓖麻,开荒头三年不交粮税,别担心。” 沈冬素暂时没跟他说挖藕糖的计划,等甲四肯帮忙确定能挖再说。 蒋氏在熬梨糖,她已经将煮梨糖的活全部接去,这是个季节性的小零食,等天再冷点野梨冻伤,就卖不成了。 沈冬素想到仲阳的围巾,在家找了一圈,没找到棉线,便去胡婆婆家买,顺便买点麦芽糖。 见她抱一堆棉线回来,蒋氏第一反应就是指责:“咱家连织机都没有,你买棉线做什么?又乱花钱。” 沈父轻咳一声:“孩子买肯定是有用,你别多话。” 沈冬素先让沈父帮忙削八根织衣裳的竹针,待蒋氏做完糖,她才教蒋氏。 先合线,这个简单,一人扯一头,掌心一搓,再合为一体,便是一股粗线。 她也不太会织东西,只会简单的平针、上下针。蒋氏一开始学的不上心,不知道她又玩什么新花样。 结果见两根针在沈冬素手中挑来挑去,还真把线给织成块棉布块,那速度可比织布快多了。 “这比织布更好的一点是,能直接织成你想要的衣物,不用再裁剪。 把线再合粗一些,织出来的毛衣又厚又结实,还暖和。” 蒋氏本就擅女工,学起来极快,很快织的速度就赶上沈冬素了。喜道: “这样一来,几天就能织一身衣裳啊!你在哪学的?这法子太好了!” 沈冬素摸摸鼻子道:“凌府学的,听说是京城人的织法。” 蒋氏大喜:“那在咱们这小地方还是头一份啊! 再多去买点棉钱,我要给你们一人织一身冬衣。” 她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地问: “冬素啊,这是你学来的,娘想教给你三个姨母和表姐妹,你愿意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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