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墨萧慢慢将衣袖往上拉,骨节分明的大手放在小茶几上。 沈冬素学他拉衣袖,然后轻轻将手贴向他的脉搏处,碰上的一瞬间,只觉跟碰上一块冰一样。 她一惊弹开,看一眼凌墨萧苍白的脸,毫无血色的唇。 又小心放上,她的手温暖柔软,他的手冷如冰块。 默默地感觉他脉象的变化,半晌她收回手道:“近来天气转凉,公子还是不要出门的好。” 凌墨萧不言,他看着沈冬素的手,那只像小火炉一样的小手,很温暖。 “公子的饮食也要注意,我给你写几个养生汤的方子,你每餐喝一点。睡前泡脚,多饮热牛乳……” 沈冬素怕他记不住,取出剩下的桃花笺和炭笔,一样样地写下。 平心而论,若不是沈家情况太糟糕,而她至今还没找到害原主的凶手。 就应该住到凌府每天帮凌牧萧治疗,这才是对病人负责任。他的身体到了秋冬,就会畏寒,每一刻都极为痛苦。 若非他底子好,又一直用名贵医材泡澡,寻常人中了这个毒,早就没命了。 凌墨萧静静地听着她的医嘱,见她面露愧疚,这才开口道: “你若来凌府长住,我们可以重新签合同。” 沈冬素歉意地道:“真不行,我家离不开我,我父亲的腿也没康复。” 看他腿上盖的毯子,沈冬素又道:“趁现在,我帮你按摩一下小腿。” 凌墨萧以为是隔着衣裳按,没想到他才点头,沈冬素直接把他的腿放到自己膝盖上。 掀起裤子,露出又瘦又干的两条小腿,轻柔地按着经脉。 沈冬素面露医师的惋惜和慈悲,边按边问他:“有感觉吗?感觉是麻还是痛?” 凌墨萧只觉心头如热浪翻滚,心跳如雷动,在沈冬素又一次询问之后,他才低声道: “微麻。” 她这样与外男肌肤相亲,竟然全无害羞之意!跟他独处也是,全无防备。难道她没意识到,本王是个外男吗? 沈冬素见他表情古怪,忙道:“你放心,这个不另外收费的,算合约里,你别这么紧张?” 凌墨萧咬着牙道:“你若收费,本王也付得起!”她竟然以为本王是因为怕她要钱! 沈冬素微微一笑,一双灵动的眸子染上喜色: “我可不是随便加钱的庸医! 该叫你那侍卫进来,学一学我的手法,每日帮你这样按摩,对你腿的恢复有好处。” 凌墨萧想象一下甲四抱着他双腿,这样肌肤相亲,只觉一阵恶寒,摇头道:“不必!” 沈冬素觉得这个病人有点难缠,可他又是甲方,咱只能哄着。 她按得认真,不时抬头问一问他的感觉,凌墨萧垂着眼眸,眼神随着她那双灵动白皙的小手移动。 不知为何,他只觉车厢里的温度在升高,自中毒以来,第一次有了温暖的感觉。 这是不论是盛夏的烈阳,还是冬日的火炉,都无法带给他的感觉。 这一刻,凌墨萧只觉他无比贪恋那双小手带来的温暖,恨不得这条路没有尽头,一直这样走下去。 可路有尽头,那双手也会累,按到十指快要僵硬了,沈冬素小心地把他的脚放下。 笑道:“只要你按我的药方吃,很快就能走路的。”给病人信心,安抚病人,也是医生必备功课之一。 凌墨萧眼眸黑如点漆,深沉的让人不敢直视,他的声音依旧压得很低,似乎在强忍着某种情绪。 “沈家,到底有什么事需要你一个小姑娘做?” 沈冬素掰着手指道:“多着呢!修房子、挖红薯、给父亲换药、煮晚饭、做营生、等爷爷回来……” 凌墨萧打断她:“我让人帮你。” 沈冬素尴尬一笑:“咱还是遵守合约,七天我去凌府一趟。” 别的能帮,查凶手这事真帮不了啊!再说,谁知道让你帮忙有没有隐形条件! 咱们还是简单的医患关系比较好,在这个阶级待级森严的时代,这种级别的大佬的便宜,可不敢乱占。 就在这时,马车停下,凌府先到。沈冬素脸皮还没厚到让车马送自己回家的份,蹭了大半路程,已经很满意了。 “王爷,这药膳方子您回去就给厨子,除了药要按时喝,饭也要好好吃。小女先走了。” 凌墨萧看她跳下马车,甲十八恭敬行礼,两个人背着竹筐,身影慢慢消失在大道上。m.biqubao.com 甲四探头道:“爷,甲十八说这姑娘真的会医术,并且很恋家,不会逃跑。” 凌墨萧不语,甲四不再多言,默默回到凌府。 这边沈冬素正跟甲十八抱怨:“哎哟,光聊你主子的病情,忘了跟他说城里的事了。” 甲十八疑惑:“城里什么事?” “乱收费的事啊!光州城不是你主子的封地吗? 他能不能下个令,进个城别收那么多费了,我们这些平头小老百姓,进个城容易嘛!” 甲十八无语:“朝廷政令,爷也改不得。你嫌贵,就多攒些糖再进城卖。” 一路上沈冬素心情都极好,今天进城真是大丰收,卖完了糖,帮人接生,坐了免费的顺风车…… 快到河堤的时候,突然听甲十八道:“那是你二叔一家吧?” 沈冬素定睛一看,二房全家,都在挖红薯。她冷哼一声:“咱们绕道走,看到这一家就烦。” 甲十八道:“如果我没记错,你们两家分田,这块河边地,是你家的。” 沈冬素瞬间暴起,一边大叫:“小偷!抓小偷啊!把红薯放下,这是我家的!” 沈冬月先发制人,抓几个红薯砸向她: “谁说是你家的!地是你家的,红薯是两家没分家的时候种的,我家也有份!” 王金花挺着肚子道:“哎哟,这娘打输了,又把女儿送来。扫把星离我远点啊,打到我的肚子,把你大房一家卖了都赔不了!” 王金花挺肚子的动作,让沈冬素不禁多看了她两眼,总觉得她的情况不对劲。 医者的本心,提醒道:“你这肚子看过大夫吗?” 王金花先是一愣,随即大怒:“好你个扫把星,敢诅咒老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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