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么发现的?” 徐墨听到邵超的问题后,并没有着急回答,而是走到了黄梓柔的尸体旁边。 指了指沙地上的遗书,说道:“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明明这份写在沙地上的遗书有明显的破绽,这是为什么呢?” “什么?破绽?”钦东是第一个提出疑问的。 在他的计划里,即使自己没有用黄梓柔的手机留下遗书,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了写在沙地上,但也不能算是一个破绽吧? 他在制定计划之前,也没少做功课,当然知道沙子会大大增加安定员破案的难度。 怎么现在反而变成了破绽呢? 徐墨没有直接回答钦东的问题,而是向他反问道:“要是我没猜错的话,在写这份遗书的时候,应该是你抓着黄梓柔的手指头完成的吧?” “对!”钦东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 “虽然我知道沙子是不会留下指纹的,而且整个过程也一直戴着手套,但是我也不可能用自己的手指头去写字啊!” “我是个男人,手指头比黄梓柔的粗多了,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 “连我都能想到的问题,更不用说你们安定员了,要真的是我自己写的话,到时候肯定一眼就能看出问题了!” 胡航:怎么感觉脸有点痛…… 钦东想要杀掉黄梓柔是认真的,为此,他专门研究过很多问题,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 首先就是踩点,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他特意在作案当晚跑到安江对面的酒吧喝酒,而且是挑选了那种正门有监控摄像头的店,为的是刷脸。 从江对面的这家酒吧到安江公园,开车少说需要二十分钟,加上停车、堵车等其他时间消耗,来回一趟的话,保守估计一个小时。 因此,钦东没有选择这样的方式,而是另辟蹊径,走水。 为此,他老早就租了一搜小船,还提前了好一段时间每天练习划船。 这样利用小船过江,花费的时间大大减少,来回一趟只需要二十分钟。 而多出来的时间,就完全够他作案了。 对于这样一个精心准备杀人计划的人来说,怎么可能连字迹有明显破绽这种事都会没有注意到? 另外,钦东是在扔手套的时候被抓到的,听起来似乎很凑巧,其实这种情况才是正常的。 明明作案之后钦东有无数个机会,可以把这么重要的证件丢掉或者销毁,为什么他都没有去做? 因为他毕竟是个心理正常的普通人,也是第一次犯罪,而且还是犯的杀人这样的重罪。 他不像那些变态杀手一样有这么好的心理素质,对于如此重要的证据,只会觉得放在自己身边,牢牢盯着才是最安全的! 可以理解为,就像是大多数凶手会在作案之后,回到案发现场看一眼,这都是一样的心理在作祟。 大家都看过破案小说或者电影,明明知道,在作案后第一时间销毁掉证据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罪犯会选择把这些证据保留了下来。 不管他们出于何种理由,相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安全感! 钦东经过了一个晚上的思想斗争,能在第二天早上垃圾车来小区清运的时候,选择把手套丢掉,说明他还算是内心较为坚强。 只不过运气不好,正好在这个时候遇到了胡航他们。 当然,这真要追溯起来,还得是徐墨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黄梓柔并不是自杀而亡的缘故。 “离开这里之后,你就再也没仔细看过这份遗书了吧?” “你现在过来好好看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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