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是精锐小队,之前又去过九龙镇一趟,所以在沈旭的带领下,这支百人队最先抵达了九龙镇的外围。 相比于南梁和北周的军队,沈旭所带领的这支百人队,在行军速度上自然拥有着绝对的优势。 全员六品武者,带队的战八方和沈旭是八品,宋思怡则已经是九品上的境界。 尽管每一个人都全副武装,身上背着枪械和弹夹、以及行军包,全身负重大概能达到三十斤左右,但至少不需要负载野战口粮。 所有的辎重尽皆被沈旭放在了亚空间内,这极大程度上的缓解了小队的负载压力。 武道境界的支持,使得三十斤左右的负重差不多可以完全忽略,对于小队的行军速度根本无法造成任何影响。 因此当小队抵达九龙镇外围时,南梁和北周的军队起码还得再过一整天的工夫,才能将将赶过来。 沈旭对于小队的作战负重要求并不高。 仅仅是要求每一名血卫在随身弹夹袋上插够七个弹药基数的弹夹而已。 再加上标准配备的四枚手雷、手枪、军用匕首、夜视仪等,这些东西差不多构成了负重的全部。 由于不需要佩戴钢盔,也不需要佩戴任何防弹护具,使得血卫们的负重比沈旭所处主世界的士兵作战负重还要轻得多。 既然普通的士兵都能承受更加夸张的负重,那这种被减配的负重,自然不会给血卫们造成什么压力。 沈旭在随身亚空间里存放了大量的食物、饮水以及其他后勤补给。 如果单纯计算一百名武者日常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水的消耗,那么沈旭在亚空间内储存的那些物资,足够确保一百名武者吃上百年。 步枪和手枪的子弹则是存放了整整一百万发,这已经可以装备一个师了。 除了子弹以外,亚空间里还额外存放了数千颗手雷以及数百把步枪以及手枪,用以替换可能会在作战过程中出现故障的枪械。 考虑到此次针对卫国的灭国战争,算是一场分蛋糕的象征性作战,沈旭并未让血卫们携带机枪和狙击枪这样的重型枪械。 因为没有必要,即便携带了也根本用不上。 沈旭甚至怀疑,这场针对卫国的灭国战争,血卫们很可能连出手的机会都捞不到。 南梁方面明显只是希望自治区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表态而已,让北周更加清楚的看到,自治区和南梁的关系亲密无间。 至于说卫国……一场注定了会大获全胜、可以说毫无难度的战争,对于每一名带兵的将领来讲,都是摆在眼前的战功! 这种不存在风险的战功,并且还是灭国之功,哪一个将领能够抵抗得了这样的诱惑? 只要有的选择,梁国此次带兵的统帅,就绝对会想方设法的让自治区的精锐小队远离战场、以免被分走功劳的。 而能够成为此次战事中梁国的带兵统帅,那位统帅想来在梁国的朝堂之上是很有人脉和关系的。 不然这样的好事,很难落到对方的头上。 综合考虑下,沈旭觉得,南梁那位统帅真的不会给血卫们插手这场战事的机会。 最大的可能,就是把血卫们当吉祥物一样高高挂起,避免功劳被分润出去。 当然,这个并不重要。 得到了前朝的皇室宝藏后,沈旭对于卫国可能会有的财富不是很在乎。 若是有机会的话,他倒是不介意偷摸潜入卫国的皇宫,把卫国皇室积累在皇宫中的财富洗劫一空。 如果没机会的话也无所谓,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始终是让梁国确认自治区无可替代,从而拼尽一切力量的牵制住叶瑾梁。 沈旭要通过梁国对叶瑾梁的牵制,寻找到能单独对叶瑾梁和司空悟投放核弹的时机! 选定了一块视野极佳的半山腰位置,沈旭从随身空间里取出了大量的行军营帐,交由血卫们安札临时营地。 同时让战八方去将眼下这个位置通报给梁军统帅知晓。 虽然是半山腰,但周围并没有什么高大的树木,只是有一些灌木存在而已。 行军营帐又都是迷彩涂装,安札在半山腰的位置上,距离比较远的情况下,颜色相当协调、一点也不突兀,很难看出什么问题。 山脚下是九龙镇的边缘棚户区,从半山腰的地方向下看去,整个九龙镇基本上都能尽收眼底。 周梁二国的军队,预计会从左右两个方向涌入进来,对九龙镇形成夹击之势。 到时候,面对着两国军队的强大攻势,九龙镇不可能组织起有效的抵抗。 镇子里走投无路的凶徒们,最有可能选择的方式,就是顺着两边的山坡爬上来,寄希望于通过翻山越岭的方法,逃出生天。 周梁二国的军队不太可能对这些选择遁逃入山林的凶徒进行追杀。biqubao.com 他们的目地只是将九龙镇彻底推平而已,让这个巨大的无法地带从此消失,不再有这样一个不稳定的因素继续存在于这片土地之上。 至于说九龙镇内的凶徒,能杀就杀,跑掉一些其实也无所谓。 没了九龙镇这样的聚集地,跑掉的凶徒就只是一群乌合之众罢了。 营地很快札完,血卫们按照沈旭的要求,纷纷进入营帐之中迅速入眠休息了起来。 只留下了三名血卫负责警戒,到了后半夜,会有另外三名血卫对他们进行替换。 沈旭没有立刻进入到自己的营帐之中,而是和宋思怡一起并肩站在营地的边缘,向下俯视着偌大的九龙镇。 夕阳照耀下,九龙镇仍然在散发着勃勃生机。 能清楚的看到,数之不尽、密密麻麻的凶徒们,在九龙镇那大大小小仿佛迷宫一样的道路上不停穿行着。 人头攒动、声音熙攘,每一个人似乎都在忙碌着自己的事情,对于即将大祸临头的命运,全无一丝一毫的察觉。 沈旭叹了口气,幽幽说道:“这或许就是普通人的悲哀吧,在大势面前,普通人的一切都不重要。决定他们命运的,并非是他们自身的努力与否,而是……大人物们的想法。” 宋思怡眨了眨眼睛,开口道:“如此说来,幸好……咱们已经是大人物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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