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旭的想法,夏梓秋直接开车前往了春秋集团的总部,并且提前打电话,让春秋集团总部里值夜班的人,调派好了直升机在停机坪处等候。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沈旭完全可以在自己住的地方安排直升机的起落,想什么时候前往金银岛,就什么时候前往金银岛。 奈何他目前住的那个小区,根本无法支持直升飞机的起降,所以只能暂时依靠春秋集团作为中转。 至于通过乘船的方式前往岛上,对于沈旭来讲,其麻烦的程度还要远超过乘坐直升飞机。 因为沈旭没有私人码头……从其他码头乘船的话,要接受码头方面的管理和时间安排。 船只在码头的进出也必须符合码头方面的要求,不是你说想进来就能随意进来的。 当然,春秋集团有专供集团使用的码头,沈旭想要乘船前往金银岛的话,也可以使用春秋集团的码头。 总之,这并非春秋集团对于沈旭出入金银岛进行限制,而是沈旭身为个人,想要从望海市区前往一座岛屿的话,确确实实就是要这么麻烦。 “回头买一套独栋吧,面积大一点的,要有直升机起落坪的,这样用起来也方便,免得以后想前往金银岛的话,每次都得往春秋集团来跑。” 坐上了直升飞机,随着飞机起飞,朝着金银岛的方向飞去,沈旭不由开口说道。 夏梓秋坐在沈旭的身旁,闻言点头道:“好,那这笔钱我来出吧。主要是望海有一个相当不错的别墅区,但那个别墅区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我也得找爷爷去打个招呼,然后才能买下一套合适的来。所以那房子肯定要写的我的名字,全当是我的嫁妆好了。” 沈旭笑呵呵的说道:“你的嫁妆就只是一套别墅?是不是太寒酸了点?我怎么觉得自己有点亏啊?” 夏梓秋瞪眼道:“疯了吧你?我一个漂漂亮亮的黄花大闺女,不但白跟你睡,而且还不禁止你跟别人睡,结婚又自己准备房子,这你居然觉得自己吃亏?我警告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啊!” 沈旭搂住了夏梓秋的肩膀,调笑道:“这话说得,给多少嫁妆这不是根据家庭条件来的嘛,换了别人给出这样的嫁妆,那肯定已经很有诚意了,但你好歹也是夏家的大小姐,一套别墅是不是有点拿不出手?” 夏梓秋翻着白眼道:“那你还想要什么?让我出更多嫁妆,是不是得先看看你的彩礼能拿出什么来啊?” 沈旭打了个响指道:“我要给你爷爷的惊喜,其实也可以算是我准备的彩礼之一,相信你爷爷肯定会非常满意的。” “我爷爷满意可不代表我满意,你是娶我,又不是娶我爷爷。” 夏梓秋噘了噘嘴,一脸傲娇的说道。 沈旭其实并不是很喜欢女孩子百依百顺。 相对来说,百依百顺的姑娘有宋思晴一个就够了。 毕竟,男女之间的情趣,其实对新鲜感的依赖性很大,百依百顺所带来的那种掌控欲的满足,很难持续性的给人带来强烈的正向刺激。 所以夏梓秋时不时的闹一闹小脾气,这只会让沈旭觉得有乐趣。 顺着直升飞机的窗户,看向外面的望海夜色,沈旭一时间有些恍惚,只觉得眼前一片璀璨。 整座城市仿佛一块被镶嵌在东海之滨的巨大宝石,熠熠生辉。 横贯新区的黄浦江蜿蜒曲折,如同柔顺华美的绸带,各种高楼大厦巍峨耸立、直插云霄。 那五彩斑斓的光亮,映衬着望海市的花枝招展、婀娜多姿。 自建国之前,哪怕是最为黑暗血腥的民国时代,这里都号称十里洋场、珍奇满目。 建国之后,这里依旧是对外的展示窗口,是国家繁华昌盛的标杆。 所以望海人自有其独特的骄傲,生活在这座城市里,便仿佛对于其他地方都有着难言的优越感。 连首都人在望海人眼中,都和乡下人无异,更何况其他城市里的土老帽了。 沈旭坐在直升飞机上,心下忍不住有些感慨。 如果没有意外获得自有穿梭两个世界的能力,只是像无数普普通通的外来务工人员一样,勉强留在这座城市里打拼的话,那他的日子会是怎样的? 每天九九六的累死累活,虽然没有加班费,但却依旧要拼了命的加班,生怕连这种对员工压榨到了极致的可怜工作都保不住。 花上一两千块钱,住那种可能一共就只有五六个平方的棺材间。 每天无论吃饭还是出行都必须精打细算,否则收入就没办法覆盖日常的生活花销。 明明每天已经很努力了,却仍然看不到任何希望。 望海那恐怖的房价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你,你不属于这里。 这里的人习惯于喝三四十块钱一杯的咖啡,喜欢穿几千上万块一双的限量aj,他们穿梭于各个价位惊人的高档餐厅,随便开一瓶红酒,都没人愿意只开几百块钱的廉价货。 对于有钱人来说,望海是天堂。 任何你能想象到的、或者想象不到的享受,在望海都可以找到。 而对于穷人来讲,望海是地狱。 高昂的生活成本,激烈的竞争环境,每天早上醒来,空气中流淌的似乎都是金钱的气息。 普通人不可能在这里获得自己幻想中的成功,绝大部分人只能是在望海苟活上几年的时光,将自己的青春耗费在这里,然后逐渐的认清现实,开始能够直面自己的平庸,再选择返回老家,远离这里的喧嚣和繁华。 沈旭觉得若是正常发展的话,他应该也是这样的才对。 到时候别说夏梓秋了,就算是张敏,估摸着也肯定是看不上他的。 至于李佳楠,那就更不可能跟他有什么后续的故事了,大家都是在望海底层苦苦挣扎的小趴菜,实在是没有必要互相伤害。 可是现在,他乘坐着直升飞机,顺着飞机的窗户向下看着望海的夜色,却仿佛将整座望海市都踩在了脚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800/74015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