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旭的家是一个很老的小区,整个社区一共只有十二栋楼。 尽皆为没有电梯的六层房子。 地下停车场当然是没有规划的,因为小区在兴建的时候,马路上别说是机动车辆了,就算是摩托车都看不到多少。 绝大部分人能有自行车用来代步,就已经属于条件不错的家庭了。 小区一开始还有一整排的车库,可后来由于买得起车的人实在是太少了,所以车库根本卖不出去。 干脆就被推平了,用来增加小区的绿地面积,也算是废物利用。 不知道时至今日,当初做出推平车库决定的人,有没有后悔过…… 打的车停在了小区门口,沈旭付钱下车,和沈雅一起来到了自己家楼下,上到二楼,从兜里摸出了家钥匙,打开了家门。 一股熟悉的味道立刻传了出来,此时已经是饭点,父母应该正在家里做饭。 让沈旭没想到的是,他推门而入,站在了玄关处,却发现自己的母亲正坐在沙发上,陪着自己的二姑沈学萍聊天。 “小旭?小雅?你们怎么突然回来了?也没提前跟家里说啊!出什么事了吗?” 看到儿子和女儿突然出现,梁晓云并没有感到高兴,反而整个人立刻起身绕过了茶几,同时一脸担心外加关切的问道。 “没出什么事啊,小雅这不是快开学了嘛,趁着她开学之前,回来看看你们。想着给你们一个惊喜,就没提前通知。” 沈旭说完,看向了同样从沙发上站起身来的二姑,笑呵呵的打了个招呼。 他父亲沈学功是家里老幺,上面有三个姐姐。 姐弟四人之间的感情一直很好,特别是眼前的二姑,因为条件是四兄妹里最不错的,沈学功又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儿,所以特别照顾沈学功一家。 在沈旭童年的记忆里,他的二姑总会偷摸给他买好吃的、买玩具、带他改善伙食。 尤其是上小学的时候,每到了寒暑假,沈旭都会跑到他二姑的家里住上十天半个月左右,那是他小学期间最快乐的日子。 后来他考上大学时,他二姑虽然和另外两个姑姑给了一样的钱,都给了六千,但私底下又拖着他去了商场,给他换了新的手机,买了一身新的衣服。 因此自小到大,沈旭都和他的二姑非常亲近。 眼下回到家里后看到二姑也在,沈旭当然是极为高兴的。 “这一转眼,小旭都大学毕业了,真好,准备什么时候谈个对象,领回来给我们见见啊?” 二姑沈学萍笑着问道。 沈雅一听,顿时噘起了嘴。 沈旭则是一个头两个大,赶忙岔开话题问道:“二姑,你今儿怎么有时间过来?我记得你和二姑夫今年不是在商都市里弄了家店吗?平日都在店内忙活,一般走不开吧?” 话音刚落,沈学萍的脸上便浮现起了为难的神色。 梁晓云叹了口气,无奈道:“小旭和小雅都大了,家里的事情跟他们说说也没什么关系。是你堂哥出了点事情,急需要用钱,但你二姑和二姑夫已经把钱都投到店里了,一时间拿不出来,所以来问问咱家有没有。一共十五万,我还在发愁呢,家里现在就能拿出五万块来,差得有点多。” 沈旭愣了下,旋即笑着说道:“十五万?我有啊。” “你有?” 梁晓云怔了怔,紧接着便想到了什么,皱眉道:“小雅之前说你中彩票了,这难道是真的?!” 沈旭愕然道:“什么意思?妈你一直没相信吗?” 梁晓云瞪眼道:“废话!现在谁不知道彩票那东西都是假的?大奖都是被福彩中心的人提前内定的!只不过偶尔会放出一两个大奖,给真正买彩票的人中,借此蒙骗其他不明真相的人继续买彩票罢了。 这种情况下,你要是都能中彩票,那当年高考的时候,你怎么不考个全国第一啊?光整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也不知道你和小雅在打什么鬼主意。反正你们现在都大了,我管不了,也懒得管!” 发现自己老妈居然相当的不好忽悠,沈旭不由和沈雅面面面相觑。 也不知道老妈这几年都经历了什么,以前明明属于别人说什么她信什么的性格,现在居然学会质疑了? 这还真是活到老学到老,不管什么年纪都在成长呢…… “咳咳,妈你真是太英明了,我确实没中彩票,不过我被一个大人物赏识,他投资了我一大笔钱,让我创业做公司。虽然现在时间还短,但公司已经走上了正轨,开始盈利了,所以我现在手头非常的宽裕。 之所以让小雅跟你和我爸说,我是中了彩票,这主要是不想你们担心,因为我觉得你们可能理解不了,为什么大人物会突然间赏识我,还投资给我做公司。于是便出此下策,让小雅配合我演了一出戏。” 沈旭干咳了声,掩饰着自己的尴尬情绪,同时半真半假的解释道。 不曾想,梁晓云却是再次瞪眼道:“瞎说什么呢?我儿子人中龙凤!被人看上了给投资做公司,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不过你做什么公司啊?没有违法乱纪的事情吧?” “妈,你想什么呢?违法乱纪的事情咱也不能干啊!就是做了个贸易公司,主要是买卖货物的,安全的很。算了,不聊这个,我是想说,你儿子我现在很有钱了,二姑需要十五万,我直接给二姑就行,你们没必要为了这么点钱发愁,二姑我直接转你银行卡吧?聊天软件的话还有提现手续费,没必要。” 沈旭一边说着,一边掏出手机,打开手机银行,准备给二姑沈学萍赚钱。 上大学的时候,二姑沈学萍担心他生活费不够,时不时会给他转一些钱,提醒他多吃点好的,别苦着自己,所以他的手机银行里,存着二姑沈学萍的银行卡号。 “小旭,你才刚毕业,就算自己做公司,也肯定压力很大的,你别给我转钱了。我再去问问你大姑和小姑,加上你爸妈能拿出来五万,十五万应该没问题的。” 沈学萍赶忙上前劝道,同时伸手想要阻止沈旭给她转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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