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蛋,虾仁儿,青豆,玉米,胡萝卜,各种材料和焖出来的米饭混炒在一起。 鸡蛋的爽滑鲜嫩,虾仁的可口,青豆和玉米的鲜甜,胡萝卜的清脆,颜色搭配的很好,口味更是绝佳。 尤其是江阳的手艺那就不用说了,好歹咱是五星级饭店的大厨,这做出来的炒饭还不是拿手一绝。 炒饭摆上桌,中间摆了两道简单的炒青菜。 众人拿着勺子吃米饭,吃的头都抬不起来。 对于眼前的江局长,从一开始的胆大妄为以及毫无大局观,甚至是一派乱来,终于有所改观。 大概这是这鲜香温暖的米饭,让有些人放下了心房。 “江局长是去找外商这事儿真的行不通,您看我们连着去三天都吃了人家的闭门羹。” “外商到了,咱们省多少单位都盯着外商的,很多人都去想办法钻空子,可是没人能够钻进去。” “咱们手里拿的这几个厂子的产品真的没啥优势,去了之后人家外商嫌弃极了。” “局长,您考虑考虑,也许咱们走的方向不对。 要不然咱们把目光扩大到其他的厂子,先不要考虑国外,能在国内市场重新占领一席之地比国外强的多。” “局长真不是我们大家不认真工作,实在是对方对我们的产品很不认可。” 看着大家七嘴八舌,江阳一边吃饭一边笑着问, “那你们今天带去什么产品?” 有小年轻赶紧把他们今天带着的产品拿了出来。 实际上被摔过之后,这会儿有点儿惨不忍睹。 准确的说有两件衣服,是一身儿运动衣。 还有搪瓷茶缸,搪瓷面盆,甚至还有搪瓷肥皂盒儿。 另外一些则是雨伞,床上用品,包括床单儿,枕套,还有毛巾被和毛毯。 这一堆东西统统装在两个帆布包里这会儿直接倒在了桌子中央,乱七八糟的堆在一起,看起来有点儿可怜。 江阳看着这堆东西又看了看大家,最后目光落在于淑琴的身上。 “于主任,这就是咱们的产品?” 于淑琴明显能够从江阳这句话里听到了讽刺的意味。 心里极度委屈,这三天自己算是殚精竭虑,而且想了很多办法,甚至都想混进招待所。 结果到江阳这里反而是如此嘲讽又质疑的态度。 这不就是质疑自己的工作能力。 “江局长,这就是咱们目前为止拿的出手,质量过硬的产品。 其实我们还带了两瓶酒,这是咱们本地产的酒。 虽然赶不上赫赫有名的茅台,五粮液,但是已经是咱们这个地区非常好的酒。” “不过那两瓶酒被摔破了。” “对方根本不见我们,我们已经拖了翻译把这东西送进去,可是人家根本看不上。也不给我们解释为什么看不上。” 江阳摇了摇头,总体来说,这个年代的人们对于所有的产品只注重质量问题,而不注重花色以及包装问题。 大家其实并不明白问题的症结所在。 难怪外国人看不上,放他他也看不上。 瞅一瞅这搪瓷茶缸上面的花色还是老早以前人们观念中的什么富贵牡丹,什么喜上眉梢。 这是中华文明当中的瑰宝。 所以只是国人有这种欣赏眼光。 可是你放在外国人眼中,什么欧洲人,什么中东人,什么美洲人,他们看到这些东西实在是欣赏不了。 哪怕就是放到以前清朝,明朝做这种外贸生意的,人家也很有眼光,做出来的花色也是适应当地的风格。 外销瓷器销的那么好,只是因为他们的风格变了。 而显然这些人国营大厂已经习惯了按照他们的思维来做。 没有创新,没有改革。 更不要说运动衣其实非常适合这些外商,但是这运动衣没有任何外包装就这么往这里一放,谁看谁也觉得掉价儿。 “这样吧,这些东西你们重新每一样送两份儿到我的办公室去。 明天一早我交给你们,你们在这这些东西想办法见到外商。 当然也可以再托翻译也送进去,看看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众人瞬间哑口无言,不知道江局长葫芦里卖的啥药。 于淑琴用力的用勺子戳着碗里的米饭,她就不信江阳好像有什么本事能把这些东西变个样子吗? 果然吃完了饭之后,于淑琴立刻派人把这些东西给姜洋送到了办公室。 这些东西他们招商部的库房里都有,不光把这些东西送了,还另外挑了几样也全都送过来。 江阳打了几个电话,有一些东西得连夜找人帮忙,不过显然他手头正好有这样的人。 谁让自己媳妇儿是报社的,跟社长联系一下,应该没啥问题。 电话打过去,却听到冯美华低声对他说, “你放心吧,我一会儿就给我的两个同学打电话,他们就负责这方面的。 应该可以找工人连夜帮你赶工。 他们一会儿就会联系你,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 对了,我不回去。 我还有点儿事儿要去见港岛的出版社社长我跟他们社长接洽过几次,他们社长非常有诚意想要购买我书的版权进行发行,所以我觉得还是见一见。” 江阳听了这话,眉头一条想起来上一次那个张嘴3万块钱就想买了自己媳妇儿书的版权的人。 “你们在哪里见面?” “在静心茶馆儿。” 江阳嘱咐媳妇儿路上小心,这才挂了电话,刚挂了电话,没一会儿,果然有电话打了过来。 半个小时之后,两个同志出现在他办公室。 三个人坐在那里差不多说了有半个多小时,总算是把事情交代清楚。 两个人听说赶工这么急,立刻回厂里去找人。 而江阳这才放下心来,准备下班儿回家锁好办公室的门,猛然一下想起来自己媳妇儿不是去茶馆儿了,他倒要见一见这一次见到的出版社社长是啥人。 也算是顺带接媳妇儿。 让小王直接把车开到了静心茶馆,他来到茶馆里在一层很容易一眼就看到在角落里的三个人。 江阳看到冯美华背对着自己,对面坐的是一个鹤发童颜的老太太。 看起来有60多岁,但是精神健硕不说,而且脸上保养的非常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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