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母听了这话才明白过来。 是自己误会女婿了。 可是还是拉不下脸承认错误。 “你一个大男人,你会照顾产妇吗?” “行了行了,别说了,现在医生说什么情况?” 江阳和姐姐站起来,把椅子让了出来。 “伯母,大夫说应该没啥问题,他们快出来了。” 刚说完这话,就听到手术室里传来婴儿的哭声。 那响亮的哭声让门外的四个人都又惊又喜。 显然孩子生了。 冯母趴着门缝儿朝里瞅,巴不得看女儿一眼,同时又担心女儿。 双胞胎很辛苦的。 女儿以后可怎么照顾两个孩子? 很快又一个啼哭声响起,过了有半个多小时。 护士已经抱着孩子出来。 “冯美华的家属吗?” 江阳急忙上前, “我是,我妻子现在怎么样了? 她还好吗?” 在一旁焦急的等待女儿出来的冯母听到这话有些意外的看了一眼江阳。 光冲女婿这话就让她心头的那股埋怨全都消散。 哪一个男人老婆生了孩子不是先问生男生女。 能第一个问题自己媳妇儿的就证明对媳妇儿那是真好。 起码江阳工作不咋样,可是对女儿心思还好。 护士笑了。 “江阳同志,您放心冯美华同志好的很。 一会儿麻药快过去就推出来。 恭喜江阳同志,这是一对儿双胞胎。” “是一对儿小姐妹。” 护士说完这话有点儿尴尬的,把目光挪开,他们妇产科这里见多识广。 这年头的人们都喜欢儿子,谁喜欢闺女啊。 一听说生的是闺女,很多时候婆家的人都要甩脸色,甚至当丈夫的骂骂咧咧,离开的大有人在。 果然江阳面无表情,反而是焦急的望着手术室。 “什么时候把我媳妇儿推出来?” 护士尴尬的抱着手里俩孩子,一般家属都会把孩子接过去,这位可倒好,连看孩子一眼都没有。 一旁的冯母也有点儿尴尬,看女婿那样子是真不喜欢女孩子。 同时心里也有点儿难过,女儿生了女孩子尤其丈夫家是全都是农村的,这农村重男轻女,比城里可严重多了。 就是城里没生个儿子,恐怕也不招婆婆公公欢喜,更别说村儿里。 一时之间,冯母所有的担忧都表现在了脸上。 冯志华只好上前从护士手里把两个襁褓接了过去。 自己闺女出生的时候,他都没有抱过,这会儿抱着两个小婴儿。 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把孩子摔着,求助的望着母亲。 “妈,你快点儿抱抱。” 冯母接过了儿子手里的一个孩子,低头看着孩子。 不得不承认,别人家的孩子出生都满脸皱巴巴的又红又难看。 可是女儿生的这一对双胞胎却不一样,白白的而且胖胖的,大概是女孩子骨架小。 两个小家伙肉肉的,而且刚生出来,一般孩子都闭着眼睛。 可是这孩子居然已经睁开了眼睛,乌溜溜的眼睛转来转去,虽然看不清楚。 但是和那双眼睛对上冯母还是心里一软。 这孩子长得和女儿可真像。 眼睛和嘴巴更像女儿一些,但是额头和鼻梁很明显像江阳。 这时候护士把冯美华推了出来,江阳急忙凑上去。 冯美华还没有清醒。 护士和江阳还有江夏他们一起齐心合力把病床推回到了病房里。 “病人马上就会清醒。 醒来之后,不能喝水,如果实在渴的厉害,拿棉棒蘸点儿水擦在她的嘴唇上。” 护士嘱咐完离开了病房。 这会儿冯美华才渐渐睁开眼睛。 江阳握着冯美华的手,柔声问道, “美华,你醒了怎么样?是不是很疼?” 冯美华看着江阳露出了一个笑容, “孩子呢?” 江阳这才想起来回过身,看到大舅子和丈母娘一人抱一个孩子。 两人抱着孩子凑近美华, “孩子在呢,你别担心。” 冯美华看到哥哥和母亲眨了眨眼睛,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麻醉药之后引起了副作用,产生幻觉。 “哥,妈,你们怎么来了?我不是做梦吧?” 冯母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傻孩子,妈来了,你别怕,妈就在你身边。”m.biqubao.com 冯美华一下子就哭了,多久没有见到母亲和哥哥。 虽然她是很坚强,但是也是渴望得到家人的关怀。 冯母一看女儿哭了,立刻吓坏了。 “别哭别哭,你刚生完孩子这样哭的话,眼睛会坏的。 受了什么委屈跟妈说,妈在妈给你做主。” 冯美华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用手去擦眼泪。 江阳已经掏出手绢给她把眼泪擦了,冯美华说道, @妈,我没受委屈。 就是一见到您我心里难受,好长时间没见了,我还以为您真的和爸一样,那么狠心。 再也不想见到我。” 冯母白了女儿一眼。 “妈怎么会不想见你? 你爸看的紧,妈没找到机会来见你。 妈一直在惦记你。” “你现在都当妈了,别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孩子气,那么任性。” 冯美华不好意思的笑了, “妈!” 冯母看了看怀里的孩子,又再看了看江阳。 发觉江阳目不转睛的盯着冯美华,却还是没看孩子一眼,叹了一口气。 女婿看中自己女儿当然让人高兴,可是女婿不喜欢女儿。 也让自己忧心。 也难怪,听说女婿上面也是一个女儿,这回又生了俩女儿,哪个男人能高兴啊? 只好说道。 “小江啊,咱们现在是新社会,生儿生女都一样,你不要因为美华生了女儿就不待见孩子。 你们还年轻,以后还是有机会生的。” 江阳却摇摇头。 “三个孩子已经够了,没必要再生了。” 这话让冯母愣在当场,女婿这说的啥话呀?哪一个男人有三个女儿能不想着生儿子呀? 女婿难道是因为自己在场,所以故意才这么说的? “小江,我知道。像你们这样的人家,尤其你们家就你一个独子,自然是喜欢儿子。” 江阳却摇头。 “伯母,我喜欢闺女。闺女,儿子都一样。” 他经历过一个漫长的时代,当然知道以后的社会真的是男女都一样。 而且女儿也未尝不可以在父母身边孝顺。 甚至女儿说不定比儿子还更孝顺。 如果是自己的父母,难免会在这个上面有些失望,可是对于他来说无所谓,三个小棉袄更让他觉得贴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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