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侯在北征军回师途中将唐庸率敢死队驰援翠微城的事情报给了朝廷。 数日后,北征军终于抵达了神京! 朝廷举办了盛大的欢迎庆典,锣鼓喧天,花团锦簇,百姓夹道欢呼,迎接这群凯旋的勇士。 皇帝亲自到玄武门主持仪式,除了对虎侯和北征军不吝褒扬外,还当场下令大赦天下,恩加四海! 当夜,皇宫内大摆宴席,歌舞升平,但皇帝并没有当场封官赏爵,人人都知道他在等! 他在等翠微城的消息,等一个以一己之力扭转了整个北境战局的男人,那个男人才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不仅是朝堂,整个神京都在对唐庸和他的敢死队翘首以盼,望穿秋水! 三日后的深夜,翠微城战报送到了虎侯手里! 他接过战报越看越是诧异,敢死队大败匈奴倒在其次! 他实在没想到,翠微城八百守军在匈奴的猛烈进攻下真的坚持了两个多月,而且其中还有那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 “唐庸啊唐庸!本侯不知道是你创造了奇迹,还是翠微城守军创造了奇迹!” 但他心里明白,如果不是唐庸坚持驰援翠微城,翠微城迟早沦为一片废墟。 而这八百守军的义举也将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中,永远不被人知晓! 次日早朝,议罢了朝政,虎侯出列道:“陛下,微臣昨夜收到了翠微城的军报,请陛下过目!” 皇帝闻言大喜,急忙起身道:“快呈上来,唐卿可是要回京了?” 皇帝迫不及待地接过戴太监呈上来的军报,佯作责备道:“凌爱卿,这等要事你该早早禀奏才是,怎么等到现在?” 虎侯赶紧道:“是微臣疏忽,请陛下责罚!” “好啊!” 皇帝才读了两行就不禁击节叫好,喜笑颜开道:“唐卿不愧我北征军第一功臣,又为朕打了一场大胜仗,敢死队将数千匈奴打得落花流水,丢盔弃甲!” 听到这脱口而出的夸赞,满朝文武无不心头剧震,人人脸上都有惊异之色。 自北征军还朝后,圣上一直没有给军中将领论功行赏,可这句“北征军第一功臣”却将圣上的心迹表露无遗! 看来在皇帝心中,唐庸的战功还在虎侯之上啊! 如今唐庸还没还朝就得到圣上如此衷爱,回到神京后会受到何种恩遇,实在让人不敢想象! 也有不少人幸灾乐祸地看向虎侯,但虎侯却泰然自若。 他知道,如果不是唐庸,这场战争还不知要打到什么时候,说他是北征军第一功臣当之无愧! 就在众臣各怀鬼胎间,有人却发现皇帝的神色忽然变得十分凝重,似乎连眼眶都湿润了。 众人不明所以,面面相觑,难道这封军报中还有什么玄机?! “戴荃,你把这封奏报念给众卿听听!” 皇帝神色极其复杂,像是沉重,又像激动,又似乎是受到了极大的震动。 “是!” 戴太监接过奏报照本宣读。 除了前面一小部是介绍敢死队大败匈奴的战况后,后面都是记述翠微城八百守军的英勇事迹! 戴荃本为阉宦,声音尖细,读到后面忍不住潸然泪下,语声更是怪声怪气! 可是听在文武百官耳中,内心无不大受震动,无论是皇帝一党还是静王党羽,都对八百守军的义举钦佩不已! 奏报读完,众人脸上都是震撼和不忍的神色,庄严肃穆的朝堂不时传出阵阵抽泣声! “想不到我大华朝还有这样一群忠诚英勇的守军,是朝廷负了他们,是朕,是朕负了他们! 唐卿说得对,他们的英雄事迹应该让全天下的臣民都知道,八百守军应该流芳百世,供万民颂扬!” 情到深处,皇帝终是热泪盈眶,他慷慨激昂道:“八百对五千匈奴啊!朕实在无法想象他们这两个月是怎么熬过来的! 倘若朝堂中多几个这样的忠义之臣,天下多几个这样的勇武之士,区区匈奴蛮夷怎敢犯我边境,杀我百姓?!” 听到这,文武百官齐齐跪伏在地,齐声道:“臣等惶恐!请陛下恕罪!” 匈奴能在北境势如破竹,长驱直入,说到底与在场的文武百官不无关系! 如果百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北境边防何至于形同虚设,又怎么导致一场十数万边民丧生的惨剧?! “起来吧!” 皇帝长叹了一口气,继续道:“八百守军是民族大义的典范,是天下臣民学习的楷模! 立刻给唐卿下一道旨意,让他尽管将十三义士带回神京,朕不仅不怪罪,还要倾尽全城百姓,满朝文武,亲自去玄武门迎接他们!” 还有他唐庸!告诉唐庸,让他快快回京,他实在给了朕太多的惊喜,朕已经等不及要见他了!” “陛下圣明!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唉! 完了! 在朝堂上钩心斗角,相互制衡都是常事,可这场朝会过后,所有人都预感到有一只独角兽将出现在他们面前。 在皇帝和静王两党斗得如火如荼的时候,这只独角兽的出现将会给局势带来怎样的变化呢?! “唐大人!唐爵爷!请留步!” 散朝后,唐宜斌刚要踏出金殿,十几名大臣忽然蜂拥而至,叫住了他! “几位大人,有事吗?” 唐宜斌心事重重,皇帝对唐庸越看重,他心中就越不安! 他们父子与唐庸的过节可大可小,唐庸真的能如老太君所言,与他们化干戈为玉帛吗? 如果不能,光是唐杰逼死赵婵儿这一条,恐怕国公府就要大难临头了! “唐大人,这是小女的生辰八字!” “唐大人,我女儿您是见过的,您还夸她聪明乖巧!” “让让!让让!唐大人,小女年方十六,就算是给二爷做小也是可以的!” “算命的说我女儿有旺夫相,唐大人,这是小女的画像!” …… 一群大臣竟是争相要把自己女儿给唐庸做妻做妾的,极尽阿谀谄媚之能事! “各位!各位!好……好好好!我收下了,等庸儿回来我一定让他过目!一定一定……” 唐宜斌起初还在强颜欢笑,可随着手上的生辰贴越来越多,他几乎要哭出来了! 这都怎么个事啊!你们这是把我老唐架在火上烤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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