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莽、谢玉一行离开二郎峡,按照既定路线往北进发。 近两百辆炸毁的粮车将峡谷堵得严严实实,一时倒也不用担心匈奴追上来。 白云城下,直到深夜,两军才鸣金收兵,各自回营。 敢死队成功伏击匈奴粮草的消息轰动了整座白云城,无论将士还是百姓都深受鼓舞,欢天喜地。 他们不厌其烦地谈论着唐庸、谢玉、胡大莽几人在北境的点点滴滴。 “我当时就说,那只老虎就是庸二爷打死的,你们还不信!” 一个唐庸的粉丝回想当日身边的人都把唐庸单手劈死老虎的传闻当作笑话,显得愤愤不平! “单手打死老虎,这本来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嘛……” 另一人虽然对唐庸钦佩不已,但还是觉得打虎的传言太过匪夷所思。 “你还嘴硬?一千人烧掉匈奴几百车粮草,还让匈奴三千人马全军覆没,这就可能啦?!” 先前那人听到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唾沫星子喷得到处都是。 后者被将了一军,乖乖地闭上了嘴巴。 的确,这两件事本来就同样的不可思议,但其中一件已经被证实了。 “不管别人怎么说,老子喝过二爷一碗虎肉汤,就一辈子承他的情!” 一名曾经受伤的士兵想起曾经喝过的那碗腥骚的虎肉汤,现在只觉得是一种无上的光荣。 有人提起唐庸还是金陵公认的第一才子,更是令人赞叹不已! 这样文武双全,风流俊秀的人物,整个大华朝怕是找不出第二个了! 中军大帐内同样热闹非凡,所有将领脸上都洋溢着喜色。 “大帅,这一仗我军损失了三千,但估计匈奴死伤人数在七千以上。” 李副将兴奋地向虎侯汇报战果,这是北征军自与匈奴交锋以来最大的一场胜仗。 北征军上下无不欢欣鼓舞,扬眉吐气。 “匈奴兵先是粮草被烧,又结结实实地吃了一场败仗,士气必定大受挫败!” 虎侯点了点头,脸上的皱纹也淡化了不少,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大帅英明,在匈奴下一批粮草送来之前,我军宜乘胜追击,最大限度地扩大战果,为将来的决战做准备!” 经此一役,连秦修仪这个保守派也觉得正面大败匈奴并非天方夜谭了。 众将纷纷附和,北征军数量本就占优势,如今战场态势倒向北征军,留给匈奴的只有两种选择。 要么在一次次拉锯战中悬崖勒马,灰溜溜地滚回漠北。 要么在兵马被大幅消耗后,在最终的大决战中被一举击溃! 怎么看都已经是稳赢的局面! 随之,秦修仪话锋一转,向探子问道:“你确定匈奴的粮草是被敢死队烧毁的吗,有没有别的缘故?” 如果消息属实,唐庸可以说是立了天大的功劳,连他这个浴血奋战在第一线的状元郎也得往后靠。 以他的才情和资历来说,总觉得心有不甘。 “这个……” 探子犹豫了半晌,才迟疑道:“卑职只探明了匈奴粮草被烧,至于是不是庸二爷动的手,还真不知道。” “好了,你下去吧!” 秦修仪朝他挥了挥手,这正是他想探子说给所有人听的。 “嘿嘿,秦将军问得好有意思,敌后只有二爷一支人马,如果不是二爷的手笔难道还真是被雷劈的?” 人群里传出一个连讥带讽的声音,原来小爵爷林澄也在。 秦修仪顿时被挤兑得满面通红,冬雷震震,夏雨雪,这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好了,唐庸立了这么大的功劳,本帅班师回朝后必定会向圣上请旨嘉赏!” 虎侯瞟了秦修仪一眼,一锤定音,那这件事就再没有疑问了。 他的确没料到被视为弃子的敢死队真能给北征军送上一份大礼,也不枉他当初得惜才之意。 “只是……” 小爵爷默然半晌,忍不住问道:“不知现在庸二爷和敢死队的境况如何了?” 匈奴押运粮草的士兵成倍于敢死队,如今匈奴兵全军覆没,即便动用了火药,恐怕敢死队也损伤了不少吧? 谁知他说完,竟无一人答话,先前欢快的气氛荡然无存,人人脸上都带着凝重。 小爵爷心中一惊,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急道:“各位这是何意?” “小爵爷有所不知,庸二爷带领的人马都是步兵,匈奴粮草被烧后必定派出骑兵大肆搜捕,二爷行动就算再迅速也于事无补,所以……” 见众人都不开口,还是秦修仪说出了这其中的门道,步兵再怎么跑也是跑不过骑兵的。 当日之所以不给敢死队配备马匹,一是马队动静太大,稍有风吹草动就容易引起匈奴的注意。 二来马匹在军中是珍稀之物,虎侯当然不会配给一群注定有去无回的弃子。 秦修仪想到唐庸虽然立了一大奇功,但毕竟已经身消命陨,心里也好受了不少。 “你说什么?” 听到这话,小爵爷脸色顿时就变了,乍喜乍惊之下,眼前一黑,几乎要栽倒在地。 虎侯叹息道:“小爵爷,你也不必难过,唐庸立下了这么大一份功劳,也算死得其所……” 随后摆了摆手,吩咐两名士兵将失魂落魄的小爵爷带了下去。 等人都走得差不多后,李副将走过来为难道: “咱们刚给兵部上了阵亡?报,庸二爷就烧了敌军粮草,您看这……” 有点圆不回去啊! 虎侯思索了片刻,道:“这事先不要上报,等打退了匈奴,我亲自向圣上陈情。” 已是深夜,大营内外依旧欢声一片,所有人都还在为二郎峡的那把大火和白天的胜仗欢呼雀跃。 虎侯心中百味杂陈,谁能料到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被他亲口送入绝境的唐家弃子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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