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门弃子:开局拿老婆抵赌债_第32章 创业团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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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尘埃落定,众人也纷纷散去,只是看向唐庸的目光多少有些复杂。
  疑惑。怜悯。惋惜。崇敬。
  “谢公子,你不要怪我才好,你想要报效朝廷,将来有的是机会!”
  唐庸看着闷闷不乐的谢玉,心里倒有点不好意思了,就像从小孩手里抢走一块糖果一样。
  虽然他知道,这块糖果对于谢玉来说,有毒!
  “唐公子,你何必说这样的话,我知道,你这是……这是为了我好……”
  谢玉眼圈泛红,头脑冷静下来,他明白倘若真由自己统领敢死队,他半分把握也没有的。
  姐姐临行前让他照看唐庸,谁知到头来,竟是唐庸护着他。
  谢玉犹豫了许久,问道:“唐公子,你有把握吗?”
  如果这是一个有去无回的任务,岂不是用唐庸的性命换他谢玉的性命?
  这是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
  “你放心,我既然接下了这个任务,就一定让匈奴做上好几宿噩梦!”
  要想用一千人牵制匈奴数万人,的确有点天方夜谭,不过唐庸已经有了初步计划。
  “不过……”
  唐庸忽然转向沉吟不语的小爵爷,道:“你神通广大,有些东西恐怕要你出手才搞得到!”
  “什么?”
  小爵爷愣了愣,随即道:“你尽管说,只要是白云城里有的,你要什么我给什么!”
  这回轮到唐庸惊着了,这小爵爷好大的口气!
  不过,他喜欢!
  随后,唐庸一行去营中检阅了虎侯为他准备的敢死队,心情一下有些沉重,一千人中竟还有不少的老弱病残。
  他虽然不明白虎侯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但此时也看出,这支敢死队的战斗力接近零,说是送死队更合适些。
  所幸他并没有打算和匈奴军队硬拼,否则就算一千精兵也不过是以卵击石罢了,将就用吧。
  入夜,虎侯正在营中查看最新的战损名录,李副将忽然走进来道:“大帅,胡总旗在帐外求见!”
  “胡总旗?”
  听到这三个字,虎侯不由得眼前一亮,紧皱的眉头也舒展开了,笑道:“快让他进来!”
  随即,一个虎背熊腰的虬髯大汉跨进大帐,向虎侯下跪行礼道:“卑职参见大帅。”
  “哈哈,起来吧!身上的伤好了?看来下次匈奴攻城的时候,你老胡又可以迎敌了!”
  虎侯笑容满面地走到胡总旗身边,重重地拍了拍他厚实的肩膀。
  胡总旗却并不起身,抱拳道:“卑职只是皮外伤,早已大好,这次来找大帅,是有一事相求!”
  “一事相求?”
  虎侯怔了怔,道:“你只管说来。”
  胡总旗道:“卑职听说庸二爷主动请缨,要带一支敢死队袭扰匈奴,卑职以及从金陵来的众位弟兄请求加入敢死队!”
  原来这位胡总旗就是金陵守备营中与唐庸一起赶赴北境的胡大莽!
  他到达白云城后,本来被安排在城楼上搬运军械,然而在第一次守城战中就以一柄单刀砍杀了五十多名匈奴兵。
  此后他越战越勇,短短二十几天,竟有数百名匈奴人死在他刀下,而他也不过受了轻伤而已。
  战绩上报后,他以新兵身份被破格擢升为总旗,多次受到虎侯亲自嘉奖,已是北征军中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什么?你要加入敢死队?!”
  自从唐庸主动提出带领敢死队后,虎侯这一整天心里都堵得慌,他倒希望派出去的是一个贪生怕死的废物。
  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位前途不可限量的骁将居然也提出同样的请求。
  “是,我等金陵子弟兵誓死追随庸二爷,绝不让他孤身犯险!”
  胡大莽本就声如洪钟,这一番话慷慨激昂,更是掷地有声。
  虎侯却更加疑惑,虽然他知道唐庸是由金陵守备营入北征军的,但他一个国公府弃子,何德何能,能让胡大莽这群金陵兵丁对他死心塌地?
  “敢死队一旦出城,几无生还的可能,而你勇武异常,再多习些兵书韬略,将来定可成为一代将才,让你加入敢死队岂不是大材小用?”
  虎侯真心看好胡大莽,牺牲一个唐庸他已经于心不忍,倘若再搭上一员猛将,他可肉疼了!
  “虎侯可知我为何投军?”
  胡大莽对虎侯的知遇之恩铭感于心,但主意已定。
  虎侯皱了皱眉,问道:“为何投军?”
  胡大莽点点头,道:“不知道虎侯有没有听过两句诗: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玉门关!”
  “我自然是听过,而且常常用来自省自励,据说这首诗就出自你们金陵一位才子之手!”
  身为军伍之人,虎侯第一次听到这首诗的时候就大为赞赏,以至于在觐见圣上的时候也脱口而出。
  可是这和胡大莽追随唐庸参加敢死队有什么关系呢?
  “我胡家世代在金陵城经营屠宰场,整日为几两碎银操劳,听到匈奴侵犯北境的消息,也不过哀叹几声罢了。”
  “我胡大莽本以为会就此庸庸碌碌虚度一世,直到我听到这两句诗,当真有振聋发聩之感,当时便决定投军,愿以一身蛮力抵御外邦仇寇!”
  胡大莽回想起金陵诗会的那个午后,恍如隔世。
  他哪能想到,一首诗居然改变了他的整个命运,如今他已是朝廷的七品武将了!
  虎侯听到此处,眼底闪过一丝赞叹,大华朝的脊梁不就是由这些热血男儿铸就的吗?
  可是胡大莽还没提及到唐庸,不过虎侯也不着急,听他慢慢说。
  “可是当我在守备营中见到庸二爷的时候,心中的震撼更甚于当日听到这首诗!我想不到这样一个文弱书生,并非只会激扬文字,而是不惜亲赴前线,以性命践行诗中的豪情……”
  听到这,虎侯猛然抬起头,惊讶道:“你说什么?这诗是唐庸作的?!”
  当年唐庸的胡作非为在神京权贵圈可谓人尽皆知,被逐出威国公府后自此销声匿迹。
  四年后他能主动请缨上阵杀敌已令虎侯颇为意外,更没料到他居然就是自己仰慕已久的金陵第一才子!
  想到这个实为圈套的敢死队计划,虎侯真有如坐针毡之感。
  半晌,虎侯才沉吟道:“以你对唐庸的了解,他主动接下这个任务,可是已有应对之策?”
  “这个……我看庸二爷饱读诗书,并非莽撞之辈,他既然毛遂自荐,想必是胸有成竹!”
  虽然对唐庸并不十分了解,但他的才情和勇气却让胡大莽对他充满了信心。
  时间在大帐内仿佛停止了流动,只剩一盏昏黄的油灯在轻轻摇曳着。
  城楼上又响起了震天的喊杀声,已经记不清这是匈奴第几次攻城了,然而营中并没有异动,他们已对鲜血和杀戮习以为常。
  “好吧!”
  又过了许久,虎侯神色复杂,终于回复道:“你去找唐庸,将自愿出城的金陵兵丁编入敢死队吧!”
  “多谢虎侯!”
  胡大莽大喜过望,蹭的一声站起身,又向虎侯深深地鞠了一躬,这才离去。
  李副将走进大帐,正见虎侯神情萧索地盯着窗外那轮惨淡的冷月。
  “胡总旗是个人才,这样一条好汉白白断送在匈奴手中,实在可惜。”
  李副将已得知虎侯允了胡大莽的请求,心中不免黯然神伤。
  虎侯心情十分低落,良久才叹息道:“朝堂上的阴谋诡计远比匈奴人更加可怕,无论是唐庸,还是胡大莽都是死于权力的黑手,而我,凌海山,就是那只黑手中杀人的刀……”
  “大帅……等圣上彻底扫除了乱臣贼子,坐稳了江山,这些事情就不会再发生了。”
  李副将明白虎侯的心情,他身为三军统帅,却要为了朝堂上的钩心斗角将麾下勇士推入虎口,心中怎么会不苦闷?
  “但愿吧……”
  虎侯又深深地叹了口气,才道:“传令下去,唐庸需要的粮草军械,让军需部一应满足,不得打半点折扣!”
  他为这群悍不畏死的勇士所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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