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玉吟道: “凶神过处寒鸦哀,关山月影覆尸骸。 英灵何惧无常索,待我雄兵卷土来!” 一诗吟毕,满堂竟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眼前似乎都浮现出追月城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惨烈画面…… 那些惨死的冤魂不愿投胎离世,在故土来回游荡着,等待大华军队击败匈奴,还他们故土。 一名富商站起身,正要认捐,见周围肃杀沉重的氛围,又默默地坐下了…… 过了好久,众人依旧沉浸在悲痛的情绪中,主持人只好小声道:“谁愿意为谢公子的诗作认捐?!” “我!” “我!” “我捐三千两!” “我捐五千两!” “我捐八千两!” 一时间群情激愤,不少人都叫嚷着举手认捐,恨不能让那些亡魂早日安息! 二楼的少年书生,望着这一切,半晌才沉吟道:“小玉长大了,心思深了。” 旁边小书僮捂嘴笑道:“小姐,你不过比少爷早出生片刻而已,不要老是一副长姐如母的样子嘛!” 少年书生在他胳膊上拧了一把,嗔怒道:“就你话多!” 认捐已毕,主持人先是向谢玉深深施了一礼,才道:“下面有请岳公子奉上他的诗作!” 岳麒阳款款起身,抱拳笑道:“小弟献丑了。” 随即吟道: “西山秋点兵,壮士志凌云。 骄兵才带甲,长刀引雷鸣! 长蛇望北境,风雪亦相轻。 一朝遇匪首,蛮横不留情!” 诗刚念完,主持人便迫不及待地接话道: “果然不愧是将门虎子,也只有岳公子这样在西山营中磨砺过的英杰才能作出如此豪气干云的诗,大家以为如何?” 蛮……蛮……蛮横不留情? 唐庸惊得下巴都要掉了,这词怎么听着有点耳熟啊? 当然,在座的诸位一如既往地认为这是一首不可多得的佳作,纷纷叫好! 然而更令他震惊的还在下面,只见一个臃肿的大胖子在两名随从的搀扶下站起身,举起两根手指道:“我捐两万两!” 两万两! 众人听了心头肉都一阵乱跳,这岂不和小爵爷齐平了?待看清了说话的人是谁后,这才释然。 有人低声问:“这人是谁啊?好阔绰的手笔!” 另一人答道:“这是金陵首富沈老三,据说他的家财不在三公五侯之下!” 那人又问:“就算这样,这诗也不值两万两吧?我还是觉得谢公子的好些!” “你懂什么!”后头那人答道,“沈老三是靠给军中供应军械和粮草发家的,兵部尚书的公子他能不巴结?!” 那沈老三认捐完还不肯坐下,擦了擦脑门子上的虚汗,半天才憋出一句: “小人看岳公子这首诗不仅是本次诗会的魁首,放……放眼整个金陵,恐怕也没有能一较高下的!” 除稀稀拉拉的捧场外,大多数听了都面面相觑,默不作声,心中都道沈老三这马屁拍得也太过了! 岳麒阳不知是真觉得自己才高八斗呢,还是脸皮太厚,怡然自得地谦虚了几句,才打算坐下,目光有意无意地朝二楼扫去。 “整个金陵都没有比岳公子写得更好的了?” 就在这时一个戏谑的声音在台上响起,众人循声望去,正是那位吊儿郎当的小爵爷! 他也不在意众人的目光,继续懒洋洋地说道:“别说整个金陵城,我看在座的就有强过他的,谢公子的诗就不错嘛!” 谢玉连称:“小弟不敢!” 而被小爵爷当面挤兑的岳麒阳整张脸都绿了,脸色难看得很,偏偏还不好发作。 虽然兵部尚书是握有实权的朝廷一品大员,可靖国公就算世袭了三代,现在也是超品的伯爵,品阶上还是要高于他父亲的! 只见小爵爷站起身,拍打着扇背,走了几步,扫视着台下学子笑道: “谁要能现场作出公认好过岳公子的诗,我以他的名义再捐两万两!” “什么?!” “再捐两万两?!” “还是以学子的名义!” …… 这下整个大堂又炸开锅了,谁都知道今次诗会上的作品是要集结出版的,认捐的豪绅富户也将在诗册上留下美名。 如果诗作名列榜首,同时又捐赠白银两万两,那不仅对这人的仕途大有助益,说不定还会流芳百世! 想到此处,已经有不少人跃跃欲试,就连唐庸身边的店小二也皱着眉,在绞尽脑汁地想些什么! 岳麒阳真是如坐针毡,不停地向主持人使眼色,让他想办法解围。 主持人尴尬地摊摊手,他也没办法啊,一个尚书公子,一个国公府世子,他谁也惹不起啊! 可等了老半天,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一来是畏惧兵部尚书的权势,二来担心自己的诗并不能被公认比岳公子的好,反而闹了笑话。 岳麒阳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整了整衣襟,还不忘幸灾乐祸地瞥了小爵爷一眼。 然而唐庸却坐不住了,虽然他是穿越过来的,但大华百姓都是和他同文同种的华夏儿女,即便不能战场杀敌,也愿稍尽绵薄之力! 如果真的凭一首诗就能捐赠两万两,为北境遭受战火的同胞解危纾困,何乐而不为? 因此,他明知这掺杂着小爵爷和岳公子的个人恩怨,也决定冒天下之大不韪,出这个头! “小爵爷,在下有诗一首,想请各位兄台指点一二!” 就在众人以为一场大戏要草草收场时,忽听得身后传来一个淡淡的声音。 唐庸的声音并不大,却能在如此嘈杂的环境中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 这淡淡的一句,无异于在人群中投入了一颗深水炸弹,整个大堂瞬间沸腾了! 所有人都在寻找声音的来源,最后顺着店小二惊恐的目光,盯在唐庸身上。 小爵爷两眼放光,他刚刚才明白,权势往往能凌驾于对金钱和名声的渴望之上,没想到金陵城还真有如此有胆有识之人! 岳麒阳的脸色此时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他原想这事过了,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金陵人杰地灵,我就知道不缺饱学之士,兄台请吧!” 小爵爷笑意吟吟地合上折扇,向唐庸作了一个“请”的手势。 “你……你……不是厨子吗?” 店小二小声嘟囔着,你一个读书人不去求取功名,跑来应聘厨子干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795/74010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