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妈实在没办法了,她为了分散念夏的注意力说:“你别老缠着你姐夫问个没完没了的。” 念夏这回听权了,她转头对上了尚汐,“表嫂,听说你病入膏肓了,真的吗,是要死了吗?” 尚汐一笑:“我身体比你都好。” “你就别骗我了,我都知道了,人固有一死,你不用害怕。” 尚汐点点头说:“谢谢,你真会安慰人。”尚汐在心里暗骂,这是哪里冒出来的两百五。 “你不用谢我那么早,我能为你做的事情可多了。”说出这话的念夏还挺自豪的。 尚汐说:“你不会要帮我料理后事吧。”尚汐心里暗骂,我可没有你这样二的傻女儿。 念夏说:“后边的事情我都替你想好了。” “噢?你还很周到。” 念夏高兴地点点头,“我有一众小姐妹,各个面若桃花身如拂柳,她们都排着号要嫁给我表哥呢,大家就盼着你死呢,等你一死,我立马给我表哥续弦,保证比你高,保证比你出身好,保证给你儿子选个不错的后妈。” 程攸宁扑通一下又跳下了椅子,大声说:“回家,这人有毛病。” 舅妈的脸早已被念夏气绿了,脸上的笑容早就被她说没了,再也装不下去了。 念夏对程攸宁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能捣乱,我这正说正事呢。” 舅妈有气无力地从牙缝里面挤出一句话,字字咬的都那么的重,“你给我滚回房间。” 按照计划,大家第一次登门拜访,不能来了就走,但是这个情形确实不适合久留,假如再小坐一会儿,这个念夏指不定还会说出什么惊人的话呢,大家倒是看在舅妈的面子上姑且能忍忍,但是舅妈显然是扛不住了。 程风站起身说:“舅妈,家里还有事,我们就不打扰了。” 舅妈一脸的歉意,真心实意地挽留大家:“别走呀,我已经让厨房准备饭菜了。” “别麻烦了,家里的事情真的有点多,改天我们再来看外婆。” 今天的遗憾就是没能和外婆说上几句话,只好改日再来拜访了。 “你们下次来提前告诉我,我早早就把你们表妹打发出去。” 出了这个院子,最先松了一口气的就是钱老板,他很多年没丢过这样的脸了,也没人敢让他这么难看。 万百钱漫不经心地解释了一句说:“念夏心不坏,就是嘴不好,说话直容易伤人,你们别往心里去,接触久了就知道她是什么人了。” 钱老板最能捧臭脚,他呵呵两声,“念夏这个姑娘不错,心直口快。” 尚汐看了看钱老板说:“您还真是夫唱妇随。” 她在心里暗骂钱老板好了伤疤忘了疼。 钱老板又是呵呵干笑两声,他能怎么办,不都是为了讨好万百钱吗,不然他能在这里卑躬屈膝的。 就念夏那样说话不走脑子的人,尚汐是不打算再接触了,损她一个不长脑子的也没什么成就感,不损就任由她瞎噗噗还多少有一点点的扎心,尚汐不自觉地摇了摇头,心想还真是什么人都有,太奇葩了。 路口迎面走来的是沧满。 钱老板问:“你怎么来了,你早上不是坚持要去东西吗?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钱老板手底下的这些人,他各个都了解,沧满这急匆匆的步伐,一看就是有事。 沧满挠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说:“不是咱们家的事情,是程风的丈母娘带来了一帮人在程风家的面馆要人。” 其实就是闹事,要是换做别人沧满早就让人赶走了,可是来的是程风的丈母娘,虽然这一家人丧心病狂,但是动手自然是行不通,具体怎么做还是要看程风自己的意思。 “程风的丈母娘不就是尚汐的娘吗?来要什么人呀?”钱老板看了看程风又看了看尚汐,最后目光落回了沧满的脸上。 程风猜到他们来要什么人,也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他一如往常的平静,“先回去看看。” ...... 离自己家面馆还很远就看见门口被一圈人围的水泄不通。 程风是第一个走进人群的,一眼便认出来这些都是什么人,李长根的娘还有他的姐姐姐夫们。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闹事吗?” 李长根的娘看见说话的是程风便蹿上前去,用手死死地抓着程风的手臂,就像抓坏人一样,生怕他跑了,“程风,你把我儿子弄哪里去了?” 程风甩了一把自己的手臂说:“你儿子不见了你就去找,上我这里闹起什么作用。” “那天长根跟你一起来了城里就一直没回家,这都四五天了,他肯定是被你弄到哪里去了。”她语气里带着找不到人的那种焦急。 程风看着自己被抓的都出褶皱的袖子说:“那天是他要搭我的马车来城里,我才把他捎来城里的,他不回家和我有什么关系,他又不是小孩子了。” “你这么多年都没登过我们老李家的门了,那天你突然去我家,一定没安好心。”她这句话到后面是喊出来的,就像是一种指控。 程风脸上的戾气重了几分。 她因为找不到李长根的无助和急切的哭诉让程风心生不爽,他替尚汐不值得,同样是这个女人的孩子,得到的态度截然不同。 程风再一次用力甩开了李长根的娘,女人倒在了地上,程风都被她气笑了,是一种嘲笑,“我不去一趟你们家,我都不知道作为尚汐的母亲和哥哥竟然为了些银子伙同刘麻子要害死尚汐,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你们怎么做得出来呢。” 她的二女婿使劲敲击了两下手里的铜锣,卖力地喊了一嗓子:“大家都来看一看呀,万家的少爷程风打人啦。” 当当当又是几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大家快看呀,大逆不道的女婿打老丈母娘了。” 李长根的娘用手撑了一下地,痛恨地喊了一声:“尚汐该死,但是我们没有杀人。” 这是亲娘能说出的话吗? “刘麻子说你们收了他五百两,还答应了他不少事情,你们都做了什么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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