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傻早就看出他们家主营业务就是皮草了,但是这玩意她不需要,她心里知道自己要什么,她说了自己的想法:“我就看看帽子。” 耳力非凡的冬柯说:“是小傻的声音吧。” 听冬柯这样讲,钱老板的手一顿,也认真地听了起来,还真是小傻的声音,虽然声音不大,但是接触久了就会发现每个人说话的发音都有自己的特别点,从这声音分明可以听出小傻的心情不错,这可和前两天无精打采一脸萎靡的小傻判若两人呀。 话说这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这不得不让心思细腻,城府极深的钱老板深思呀。 店员找了几顶十几岁孩子戴的帽子拿给小傻看,各个都是那么的好看,小傻从里面选了一顶自己比较喜欢的帽子,这帽子越看越喜欢,不戴都觉得可爱。 店员说:“您手里的这顶帽子是狐皮的。” 她明白店员的意思了,就是很贵的意思,她摸了摸皮毛,难怪这毛色长短这么整齐密实呢,光泽也好,原来是原材好呀,她把帽子戴在了头上,大小正好,她看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挺好看的,于是笑着说:“我就要这顶了。” 玉华看了也赞不绝口:“小傻,你这帽子一看可真好看,你戴上它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小傻说:“是吧,不是有老话吗,人靠衣装马靠鞍,三分长相七分打扮,这么好的衣服你穿你也好看,来,不把这个戴上。” 说着她就把一顶帽子戴在了玉华的头上。 “玉华,你照照镜子,你这帽子一戴,二十变十八,一看就生在富贵人家。” 玉华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说:“不不不,我可不能戴这个,回村子被人看见得讲究死我,得说我狗长犄角出洋事。” 小傻笑着说:“你不是不打算回去了吗,不是要给我一直带孩子吗?” 玉华歪着脑袋摆弄着手里的那顶好看的帽子。 “我偶尔也得回去看上一眼的,不然会显得我对公婆不孝。” 小傻也不和她废话,她看上的东西都让店员给拿着,然后对店员说:“算账。” 店员抱着这些衣物领着她们来到一进门的那个房间,朝着柜台的方向走去。 走的好好的玉华突然停住了脚步,小傻还笑呢,“怎么不走了?” 玉华低声说:“你看。” 玉华陪着小傻摆过地摊,她见过一面钱老板,能记住他是因为玉华见过的有钱人不多,像钱老板这样打扮的自然是她见过的第一个,想忘记都难。 小傻往前一看,柜台那里好几个人,都盯着她看呢,她一张笑脸瞬间石化,然后紧接着就是一笑,喊了一声:“呀,钱老板,好巧,你们怎么在这里?” 这脸变得那叫一个快,让人难以捉摸这转瞬即逝的变脸是因为什么,此刻她的脚步也变的轻快许多,乐呵呵地走到柜台前站定,就像去见她久违的亲人一样。 “你们怎么在这里呀?” 钱老板笑着说:“是不是该我问问你为什么在这里呀?” 沧满不满地说:“就是呀,我们还帮你们找孩子呢,你们这把我们蒙在鼓里当傻子使呢。” 小傻拱起手做了一个道歉的样子说:“对不起,对不起,怕节外生枝就没和大家说出实情,对不住大家,我在这里给大家赔不是了。” 钱老板笑着说:“能把我们所有人都骗过了,好计策。” 小傻笑着说:“让您见笑了,都是无奈之举。” 钱老板说:“孩子怎么样?” 小傻笑着说:“他挺好。” “程风也来了吧?” 小傻笑着说:“对,在家看孩子呢?” 小傻看着坐站在柜台里面的钱老板说:“这里不会是你的铺面吧。” 钱老板笑着说:“巧了,正是,今天你们选的东西就送给你了。” 小傻笑着说:“带钱了。” 她买的东西多,不是小钱,她知道这些东西多少钱,店员都说过的,她掏出整好的银子直接塞给了店员。 她这人就从来不占别人的便宜,钱老板很是欣赏她的这种品质,男人都不见得能做到。 沧满看着小傻的打扮说:“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呀,你这摇身一变有钱人呀,你应该再披一件皮草呀。” 小傻一听笑了,看来她和玉华在里面说的话,都被这几个人听去了。 “皮草我还是算了,这冬天眼看就过去了,明年我来这里挑两件。” 沧满说:“你够豪横的呀,不会是有钱了吧。” 小傻笑着说:“搞不好我真能成为一个有钱人,不和你们说了,我们东西多,得先回家了。” 看着这么一大堆的东西钱老板说:“你们怎么来的?” “走着来的。” “我送你一趟吧。” 要是直接拒绝好像怕人家知道她家在哪里一样,就答应了。 玉华一直在掐小傻的胳膊,小傻明白她的意思,这个钱老板要是诚心害他们,他们在这里也藏不住。 钱老板伸手拿上斗篷说:“走吧。” 沧满说:“叫车夫去不就行了吗?你不是说要来算账吗?” 钱老板说:“算账不着急,走吧。” 沧满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来这里不就是算账的吗,怎么现在就不着急了,他们这个老板沧满是越来越难琢磨了,并且还不好伺候。 于是这一堆的人呼啦啦地都走了出去,小傻对马车夫说了自己家的地址,玉华小声说:“这些会不会是坏人。” 小傻小声说:“不会。” 钱老板已经听见了她们两个人的谈话了,为了不尴尬,他笑了笑上了马车等着她们,还真是鲜少有人防他根防贼一样呢。 不知道两个人说了什么,好一会他们才上了马车。 路程不是很远,马车在一处四合院的门口停下了,都到了家门口了,怎么也让人家进去喝点茶水再走。 小傻把大家请进了院子里面。 钱老板看着这个不是很大但是又足够宽敞的四合院说:“房子选的不错。” 陈大哥选的房子自然错不了,她挺喜欢的,适合她们这些人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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