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成精了,她会说话了_第102章 荷叶说自己是富贵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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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风听了以后把头搭在了小傻的肩窝上,痛哭了起来,嘴里不停地埋怨自己说:“都是我太鲁莽了,不但救不出儿子还把自己打进去让人家威胁你。”
  小傻摸着程风的脑袋说:“你也别难过,我们普通人哪里是他们这些手眼通天的人的对手呀,办法肯定会有的,眼前首要的是你先把伤养好,孩子不用担心,他们万家不能饿着他。”
  程风的心情傻子感同身受,程风这些天承受的要比她多,程风要比其他男人强多了,换做别人家丢了孩子找不到就算了,日子还会照常的过,程风则是不然,他和小傻一样,对找回自己的孩子有一种执念,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不后悔。
  等程风不哭了,小傻就说:“你睡一会,我去给你研究点饭菜。”
  程风晃了晃脑袋说:“还不饿,你陪我躺一会吧。”
  程风的大脑袋搭在她的肩膀上是有点分量的,主要是她这个肩膀那天夜里被五哥踩了一脚疼到了今天,估计是伤到筋了。
  小傻只好陪着程风在床上躺着,心里想的是等程风睡熟了她就起来了给程风弄点吃的,可惜长时间的休息不好,她也跟着睡熟了。
  两人个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的饭点了。
  小傻对程风说:“中午吃碗面吧,晚上再做饭。”
  半睡半醒的程风说:“行。”
  她去了面馆,屋子里面坐满了人,生意和往常一样的好,五哥说:“程风怎么样了?”
  小傻说:“没事,养几天就好了,帮我下两碗面条吧。”
  五哥干活麻利,伸手就抓了两份面煮上了,没过几分钟就把面盛进了小傻找来的两个大碗里面。
  小傻用托盘晃晃悠悠地把两碗面端了回去。
  看着迟迟不入座的程风小傻说:“程风,快过来吃,可香了。”
  程风坐着担心屁股疼,站着吃呢,这大碗端着又费劲,小傻看出了程风的想法就找了一个软坐垫放在了椅子上,“这回吃吧。”
  程风见状笑着坐在了椅子上,吃了一大口面条,大牢里面吃的差,不饿死他们就算仁慈了。
  没一会程风就把一大碗面条给吃光了,小傻见状把自己碗里的面条给程风挑了半碗过去。
  “那你还够吃吗?”
  “够,不是很饿。”
  看着瘦了很多的小傻,程风心疼,小傻这是愁的吃不进去饭。
  小傻安慰程风说:“你好好吃吃饭,咱俩谁都不能倒下,还有好多事情需要咱们两个人去做呢。”
  “嗯。”
  吃完饭以后,小傻把碗筷送去了厨房,然后回来找出笔墨开始勾勾画画。
  程风见了以后说:“你还打算帮金府设计房子?”
  小傻说:“我先设计着,但是不是给金府设计的。”
  “那是给谁设计的?”
  “万府。”
  “万府?”
  小傻说:“与其抢不回来孩子,那就想办法光明正大的去万府,没有机会,咱们创造机会。”
  程风拿起一边的墨开始给傻子研墨,“有道理。”
  小傻还没有画上几笔呢,门外就传来了两声敲门声,进来的是五嫂。
  “刘大兰他们来了。”
  小傻放下手里的笔说:“我去见见。”
  程风说:“我去吧,你别去了。”
  小傻说:“来都来了,一起去见一见吧,应该是为了荷叶的事情来的。”
  程风只好跟着傻子一同去了面馆,面馆里面的人很多,屋子里面也很热,刘大兰她们正站在李老五煮面的案板前面。
  程风看见眼前的几个人最先开口说:“大哥,你们怎么来了?”
  程老大说:“你嫂子想来问问什么时候去金府。”
  这时正好有几个吃完面的客人走了,小傻说:“坐着说吧。”
  刘大兰眼睛东看看西看看,对程风和小傻的面馆眼馋的不行,她笑着把脖子上的围巾解了下来,放在了桌子上,一边的荷叶也坐了下来。
  刘大兰拉着小傻的手说:“傻子呀,你看看我给荷叶收拾的怎么样?”
  不问,小傻也就忍了不笑,这一问,小傻都控制不住自己了,一身红红绿绿地花衣服花裤子,头上梳着两个辫子,绑着红彤彤的两根红头绳。
  劣质的干粉涂了一脸,够白,知道的是涂的干粉,不知道的以为把脸扎面袋子里面了,那脖子明显比脸黑多了,更奇葩的是两个脸蛋子涂的通红,跟熟透了一样,傻子心想,你要是这么喜欢红的,你把嘴唇涂涂红不好吗,这副打扮简直一言难尽了。
  小傻那变幻莫测的眼神让荷叶不满,她撅着嘴,用手摸了摸自己的两条辫子说:“不好看吗?”
  小傻说:“你没看见金府的夫人和丫鬟是什么打扮吗,你收拾不到金夫人的样子,丫鬟你总的盖过吧,不然你被嫁进去了也不会得宠的。”
  这话并不是小傻诚心损的荷叶难看,是因为这金夫人身边真就有一个长相出众的下人,并深得金夫人的心,这人便是彩云。
  金老爷守着那么多的妻妾和丫鬟,就是再喜欢吃荷叶这样的山野菜,一顿两顿的行,长期吃也会乏味吧。
  荷叶不服地说:“丫鬟收拾的再好看也是丫鬟,她的命能有我好吗?我可是富贵之命。”
  八字还没一撇呢,就嚷嚷自己是富贵命,这样的人傻子真心看不上,她说:“能嫁进去再谈富贵两个字吧。”
  “我一定会嫁入金府的。”
  程风说:“嫁进金府也不是什么好事,那好比龙潭虎穴,你一个人嫁过去,要是有点什么事情家里都帮不上忙。”
  刘大兰则不这样认为,她说:“能有什么事情,荷叶嫁过去那不就是去享福去了吗,以后还能用上家里吗,咱们这个家以后都得靠荷叶拉拔。”
  听见这番话的荷叶立马神气了起来,鼻孔都恨不得长到脑瓜顶上去了,有种自己现在就是金府的人那种感觉。
  程风也没法多说,但是还是表达了一下自己的看法:“找对象还是要讲究门当户对,不要眼高于顶,找个普通人家也没什么不好。”
  荷叶说:“小叔,我和你可不一样,你随便找个傻子可以凑合过,我不行的,我是富贵命,我得嫁进大户人家。”
  程风彻底无语,心想这样的孩子只能自求多福。
  程老大说:“风子,什么时候去趟金府把荷叶的亲事给定下来。”
  程风说:“我和金府的关系不好,不一定能说上话也不想和他们再有什么牵连。”
  荷叶说:“我看你就是见不得我过上好日子。”
  刘大兰说:“能让我们见一面就行,话我们自己会说。”
  程风被气的彻底不说话了。
  傻子见状笑着说:“那就明天去一趟金府吧。”
  “行呀,行呀,明天早点我们就来。”
  小傻起身说:“那就这么定了,你们回吧。”
  来往的客人不断,刘大兰说:“你们这面馆的生意不错哈,这面多少钱一碗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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