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首辅养成记(科举)_第 28 章 第二十八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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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的几天,杨思焕总想帮忙做点杂事,刘氏却再也不准了。动辄就说她做不好,又叫她只管看书去。
  腊月二十九,下了两天两夜的大雪终于停了。大清早,刘氏拿了把一人高的大扫帚给杨思焕,随口说了句:“前日老姑奶奶特地来找我,说后年的九月没有三十。”
  杨思焕不大懂阴历的那一套,也没多问什么,就抱着扫帚屋里屋外地扫起来。
  刚从被窝出来,身上是冰的,没扫几下额间就出了一层薄汗,很快就不冷了。
  平日家里两个男人都不让杨思焕干活,今日刘氏却一定要杨思焕亲手扫,辞旧迎新,这就该家主做的。
  堂屋里,刘氏自顾自地擦着牌位,听到屋外有人唤了一声,连忙恭恭敬敬地迎了出去。
  来人是杨二奶奶,是下杨氏最有威望的长辈,家族中每有婚丧嫁娶都要问过她的意见。
  老太太已然八十多岁,头簪一支花样别致的玉簪,穿了一件灰黑缎袄、外搭一件黑色大氅,手持玄龙吐珠杖,稳步向院里走来。
  身后跟着一位半大的女孩,这正是她的曾孙女杨思嘉,祖孙二人一道进了堂屋,老太太落坐之后,刘氏与杨思嘉却依旧站着。
  杨思焕应刘氏的吩咐,去泡了两杯茶来。
  “姑奶奶请用茶。”杨思焕低眉道。
  “嗯。”老太太闻着茶香啜了一口。
  刘氏身子微微前倾,轻声问道:“老姑奶奶,那事可是有准的了?”
  老太太半眯着眼睛,缓缓地说道:“我查了,往后接连几年都不好,还是明年吧。你们上杨家人丁本就稀少,叫她早点开枝散叶也好。”说这话时,老太太意味深长地望着一旁的杨思焕。
  杨思焕这才隐约晃过神来,九月三十是她生辰,听到“开枝散叶”再看刘氏一脸的关切,想必她们说的便是她元服之事。
  说到元服,她首先想到的就是成亲,接着就是...圆房。
  想到这里,她羞涩地抱着扫帚默默退出去了,恰好撞见周世景拎了一筐衣服进了院门。
  池水刺骨,周世景双手红肿,杨思焕见状便上前抢过筐子,“哥,你去暖暖手,衣服我来晾。”
  不过是句稀松平常的关切,因突然又想起元服的事,她说完脸就红了。
  周世景也没推辞,低头看了她一眼,嘴唇微微阖起,“好。”
  没过多久,刘氏将老太太送出门去,杨思焕扎进书房,看着周世景忙碌的身影,问:“哥,刚刚爹说后年的九月没有三十日,这是怎么回事?”
  周世景回:“与公历不同,农历月大月小,年年不同,具体要以月相的朔、望来定。并不是每年的九月都有三十日的。”
  “哦。”杨思焕听罢还是一头雾水,不过有一件事她晓得了,她明年就要元服了....再往后想,她脸又一次烧起来,当下摇摇头,深深吐了口气。
  这声音传到周世景耳中,他停了手下的活,启唇淡淡问道:“怎么了?”
  杨思焕心思转了几转,一屁股坐在书案前,托腮叹道:“先生说我写字难看,我拿字帖练了几个月还是没什么用,不知如何才好。”
  不止是教谕,后来训导也在课上当众训过她,说:“鸡爪子随地划拉的字也比这好。”惹得一室同窗哄堂大笑。
  听了训导的话,杨思焕再看自己的字也不由苦笑,还真像鸡爪子划出来的,明明是毛笔写的字,看起来却像是木棍子掏出来的。
  周世景沉吟片刻,站到她身侧道:“你写几个我看看。”
  “我......”那样丑的字怎能给他看?杨思焕回头看了眼周世景,直摇头,“还是算了吧,是真的丑。”
  话音刚落,一只温暖的大手已经覆了她的手背,“集中意力,腰杆挺直,注意我的气息。”
  周世景说完,握住她的手开始运笔,写下“天地玄黄,日月洪荒”,横撇竖捺皆一气呵成。
  杨思焕头一回见他的字,那八字笔酣墨饱,笔笔初写黄庭,画画恰到好处,这样的笔法她从前只在博物馆看过。
  她垂眸,不禁为方才的胡思乱想羞愧,心情也渐渐平复下来,道:“哥,能不能再教我写几遍,我想跟你学。”
  刘氏送老太太出门,去了一时再回来,看到周世景正弯腰握着女儿的手在写字,甚是亲密,脸上露出欣慰的笑意。
  ***
  年三十,除夕夜,杨家堂屋里。
  昨夜不知刘氏与周世景说了什么,周世景今天一天都不怎么说话。
  夜里三个人围坐在四方桌前,刘氏给杨思焕和周世景各倒了一杯酒。
  “思焕,快敬你夫郎一杯酒,这些年他不容易。”
  闻言,周世景浓密的睫毛垂了下去,杨思焕起身,一手端一只酒杯,将其中一只塞给周世景。周世景先是一怔,眉头微蹙,犹豫片刻才接过。
  杨思焕抬袖笑道:“哥,我敬你一杯,新的一年我们......”
  话说到一半,杯还没碰,周世景已经仰头将酒喝下,眼睛直直盯着对面墙角。
  杨思焕愣了愣,为了缓解尴尬,杨思焕马上也喝了自己的那杯,笑着说道:“诶,这酒喝着倒暖和,一下子就不冷了,日后夜读可以往水里加两滴。”
  刘氏就笑:“这可是烈酒,也就过年准你喝一杯,日后可碰不得。”说罢又给周世景夹了一块子牛肉,道:“往后世景可要替我管住她。”
  杨思焕听这话里诸多暧昧,不由地低头扒饭去了,却听周世景道:“爹,我敬您一杯。”
  说完起身和刘氏对饮一杯酒,饮罢,道:“十年前我家破人亡,若不是您好心收留,就没有今日的我,我永远感激您和杨家。”
  说完深深鞠躬,杨思焕闻言觉出蹊跷,当下坐好不动。
  刘氏道:“这孩子,怎么突然就说这些话?”
  周世景捏紧杯缘,微微侧身道:“爹,年后我想去府城吴府做两年帮工,姐儿赶考的钱您就不用担心了。”
  刘氏面上的笑容骤然消失,道:“两年?明年你和姐儿就该成亲了,不行,你不能去。再者说那大户人家的钱岂是那样好挣的?”
  “成亲.....爹,我和她不合适,她还小....”
  “你打住。”刘氏面色苍白,突然打断他道,“什么合适不合适?我只想问你一句,当年我是为何收留你的?你又是怎么发的誓?
  屋里一片死寂,风吹空枝呜呜悲号,间或有雪从屋顶滑落在地,发出一声闷响。
  杨思焕低头,指尖深深嵌入掌中,听刘氏抬高嗓音问道:“你说!”
  “爹,您别说了。”杨思焕道。
  周世景始终无话,背身对着父女二人,杨思焕缓缓抬头,看着周世景的背影柔声道:“我知道了,这样也好,我也一直把你当亲哥,我心里你和大哥二哥是一样的。”
  说着,她扯了扯嘴角:“我怎么会和哥成亲呢?所以哥,你还是留在家里照顾爹吧,这样我也能放心一些。”
  语毕,周世景的背影似乎抖了抖,没等刘氏再说什么,杨思焕就进里屋了。
  身后的门被合上,屋里一片漆黑,杨思焕靠着墙,呼吸也重了许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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