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川城。 此地位于辽东最为肥沃的一片平原之上,更是辽东的陪都,比肩大魏的洛阳,甚至有过之而不及。 这里是完颜洪烈看重的陪都,也是为他后面取辽东少帝代之后的帝都,所以这些年,完颜没少在这座城池上下心思。 单单是城门就足足有七面,并非是传统的四城门,而且每一面城门,拱洞就有十二口,伴随着护城河威武不凡,大气磅礴,有一种万国来朝的恢弘气势。 可惜还没轮到完颜来用,这里就已经成为了叶离的囊中之物。 这一日,叶离兵临城下。 济川城守将自刎,昌北王携陪都群臣,开城献降,浩浩荡荡的队伍直接蔓延了一里开来。 叶离战车逼近,天威浩荡。 “我等参见大魏陛下,昌北王携城来降,望陛下大开圣恩!” “我等参见陛下!” 高喊四起,后面跪成了一排排的长龙,有文臣,亦有武将,他们的脸色有绝望,有害怕,也有不甘,但最终他们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如此一幕,赏心悦目,让全军振奋,三军将士们说不出的心情舒畅,长吐一口大气! 因为这里的拿下,大量的土地,人口,物资也就易手,标志着辽东大半江山已经实际成为大魏的控制。 如果说奴儿城的惨败,让辽东元气大伤,成为废人,但好歹还是有些实力的,但济川城再一丢,辽东连最后一搏的机会都没有了。 苏心斋莫名苦涩一笑:“曾经我还来过这里,没想到再次来的时候,是和陛下一起来的。” “时过境迁,真是唏嘘。” “幸好,幸好结局是好的。” 叶离笑着摸了摸她的秀发:“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苏心斋嗯了一声,而后示意他还有这么多人看着的,就别儿女情长了。 叶离则故意让济川城那些大人物等着,不仅不下战车,甚至连话都不说。 那些人跪在哪里,也只能跪着,连头都不敢抬。 许久许久。 叶离才将目光投了过去:“都起来吧。” 呼! 无数人如释重负,揉着发酸的膝盖,站了起来。 那些老家伙的脸上一个个不好看,曾几何时,他们需要向外人如此下跪了? “你就是昌北王么?”叶离挑眉,目光锁定一个身穿赤色蟒袍的中年男子,眉宇尊贵,皮肤很白,但又很胖,很臃肿。 “回大魏陛下,正是!”昌北王挤出一丝笑容,快步走了上来,大有一副点头哈腰的样子。 没有办法,济川城根本守不住,投降了还能换个平安,不投降不示弱,那就等着清算吧,不是没有这样的事发生。 大魏三路大军,将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八个字贯彻到了极致。 “我听人说,你是少帝的叔叔?”关宁挑眉。 “回陛下,正是。” 关宁点点头:“很好,你是个识时务的人。” “你们这里多少人?” 昌北王擦了一把汗,连头都不敢抬,实在是压迫感太强了,单单是如狼似虎的禁军他就有点心惊肉跳,更别说面对一个击败了完颜洪烈的男人。 “回陛下,共计官员三百五十二人,另外功勋皇族还有七十八人。” “除此之外,济川城的守军还有九万余众,不过我已经按照事先陛下的要求,让他们全部卸甲,待在营中了,陛下可以随时去收缴。” “这里是济川城的关防印信,还请陛下检阅!”说着,他双手奉上。 叶离接过。 三军顿时振奋大吼:“吾皇威武,吾皇威武!!” 声音经久不绝,自豪无比,那怕是苏心斋也感到高兴,中原历代帝王,打到这里的,一个都没有,注定要名垂青史啊。 反观辽东那边,跟吃了屎一样难受。 “李爱卿。” “臣在。”人屠李嗣业上前。 “你拿着这个,去收缴敌军,控制所有的城防,接手所有的仓库。”叶离道。 “是!”李嗣业拱手。 “曹光,你带兵部的人去接手济川城的所有官署机关。” “是!” “叶莽,你们带军队如数进城,严禁烧杀抢掠,但也做好戒严。” “是!” 随着他的一道道命令下去,庞大的军队分工合作,立刻就开始了对济川城的接手,整个流程,井井有条,看不出半点混乱。 以至于让辽东金人那边都觉得窒息。 这时候,昌北王看准时机,立刻道:“陛下,为表示我城的诚意,我和群臣特地在天宫为您接风洗尘,略备薄酒。” “还请陛下可以赏光。” “还请陛下可以赏光。”声音此起彼伏,显然是排练过了。 “天宫?”叶离愣了一下。 苏心斋轻声解释:“完颜洪烈建了两处超大建筑,一处是天宫,用于处理国务,第二处是位于龟背谷的地陵,是他为自己准备的陵墓。” 古代权势滔天的人都有这个习惯,要提前为自己打造陵墓,有的皇帝甚至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建造自己的陵墓了。 “原来如此。” “这名字取的够响的,天宫地陵,还对应上了,这完颜的雄心壮志确实不小嘛。”叶离嘀咕。 而后目光一闪道:“那就带路吧。” 对方已经投降,叶离多少要给点面子,他不想赶尽杀绝,或是羞辱嘲笑,那样引发更大的叛乱就不好了。 “是!”昌北王大喜,立刻让人带路。 而禁军自然首当其冲,走到了最前面,沿途排查所有可能存在的危险。 在一小时后,叶离一脚迈入了天宫! 第一眼,从上到下,有多少算多少人,全部陷入了目瞪口呆和震惊之中! 数不清的琉璃瓦片,绕不尽的黄金图腾,闪耀着刺目的光华,一眼望不到头的广场,三百根擎天神柱,仿佛是一个时代的传奇! 无尽的宫殿林立,共同组成了天宫,极具辽东文化色彩。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我们见证了一个奇迹啊!”叶离不由感叹,心中震撼,这不必金字塔的神奇差了。 “是啊,只可惜在辽东。”晋十三一脸可惜,要是能搬回京城就好了,不仅是他,此刻无数人都是这个想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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