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离脸色一变,迅速接过,夏阳等人齐齐围拢而来。 只见信上只有简简单单大牢两句话“陛下,弹尽粮绝之时,全军出城以报帝恩之日!” “李嗣业将最后一战,定替陛下重创突厥虎师!” 叶离的眼眶一红,看来情况远比他想象的难,李嗣业都被逼到这一步了。 他咬牙道:“这封信是什么时候寄出的?” 斥候慌乱道:“十个小时之前,崇州城南门的城墙被敌人用抛石车砸出了一个大豁口,大量的敌人进攻。” “加上崇州城内的粮仓也被摧毁了,将士们一天只能吃上两顿不到的饭。” “李将军知道崇州城是守不住的,所以号召了全军,打算最后关头,转守为攻,拉论弓钦的主力下马!” 闻言,江夏王等人莫不是一阵敬佩! 不愧是人屠,弹尽粮绝,往往是投降的时候,可他却要用最后一口气,重创敌军主力,是要两败俱伤。 叶离捏拳,李嗣业和狼骑是大魏军方的顶梁柱,他岂可让他们走上绝路! 他没有犹豫,怒声大喊道:“江夏王,你速带两万人前去羊山!” “李延寿,你们三个带两万人去金月口!” “一会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赶来崇州,朕要你们无比拖延住论弓钦的左右两翼军团,让他们不得支援!” 江夏王等人一震,纷纷抱拳:“是!” “我等定当完成任务。” “夏阳,陆风,卓玛,带上你们的人,跟朕驰援崇州!”说着,他翻身上马,十万火急,又有着极强的信念。 二郡比崇州城先拿下,李嗣业顶住了突厥主力,那么击溃突厥主力的时机也就到了。 “是!!” 顷刻间,大军兵分三路,从不同方向穿插进崇州城境内。 浩浩荡荡的队伍,疾驰的马蹄,扬起了滚滚尘沙,宛如三头不知停下的战车,对论弓钦所部形成了战略包围。 刚刚立春的和煦日子,因此变的滚滚杀意。 五十里的路程,对于骑兵来说不算远,甚至不需要半天就能抵达。 当走到一半的时候,突厥虎师的斥候就已经察觉,消息很快一层层的上报。 “报!!” “叶护,不好了!” “敌人援军已至!”斥候跌跌撞撞的冲进大营。 “什么?这么快!” “二郡难道丢了?”突厥高层震动。 主位上的论弓钦眉头深深一拧,心知阿史那干罗二人是什么货色,但现在他没空去管这二人。 其仍旧面不改色,诠释着什么叫做泰山崩于眼前而不乱。 “他们有多少人?” “大概三,四万,看方向他们直接朝咱们的背后来了!”斥候道。 “王八蛋!” “叶护,卑职请旨,领兵阻挡!” “末将也去!” 一时间请战之人无数。 论弓钦深吸一口气,双手在袖袍下已经攥紧,派人去阻挡,避免被包围当然是最正确的方式。 可这样一来,崇州城如何破,狼骑主力如何围歼? 到最后,多半又是两败俱伤,计划付诸东流。 他忍不住仰天叹气,深邃的双眸写满了无奈,他恨,恨阿史那信元这些废物,拖他后腿! 他恨,恨可汗不放心自己,硬给前线塞这么多的王公贵族! 比起大魏的上下一心,简直差的太远。 他的心里不得不承认,可汗比起大魏天子,真的输在了关键! 整个大营鸦雀无声,等待着论弓钦的命令。 “叶护,还等什么!” “再拖下去,咱们就要被包围了啊!”四周声音再起。 论弓钦深吸一口气,纵使心中再多无奈,他也必须要拿出抉择。 “马尔泰!” “卑职在!”一个魁梧的突厥将军走出。 “你是我的外甥,我本不该让你去阻挡敌军援兵,然突厥大业在即,只要撑到见面狼骑主力,那么你我就都是功臣!” “现在我给你一万五千精锐,你敢去阻挡大魏援兵吗?”论弓钦道。 一万五千…… 这不是送死吗? 许多突厥将领脸色一变,他们不理解,有军队为什么不多派人。 但他们哪里知道论弓钦的苦衷,现在的论弓家族以及整个虎师都已经被放在火上烤了,和大魏平手等同于输。 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歼灭大魏狼骑,横扫崇州,携带泼天的军功和声望保住自身。 否则功高震主,战局受阻,就连他论弓钦都逃不过制裁。 马尔泰咬牙,重重道:“叶护,有何不敢!” “区区汉人,岂是我草原勇士的对手!” “好,不愧是我突厥汗国的将军!” 噌! 论弓钦抽出了自己的佩刀,双手交给马尔泰:“此刀,本叶护赠你!” “望将军在战场上英勇杀敌,以报汗国!” “你若能拖住他们,待本叶护围剿崇州城内负隅顽抗的狼骑主力,那么你就是最大的功臣!” 马尔泰浑身一震,热血逆流,双手接过刀,双眼血红:“多谢叶护!” “末将一定阻击敌军!” 说罢,他大步流星离开军营。 望着他的背影,论弓钦从未有过的落寞,他的将领追随他出征,但却要去送死! 他开始怀疑自己。 良久,他疲倦的闭上双眼,一身黑袍显得极为威严低沉。 冲手下交代道:“派人通知羊山,金月口,让他们随时注意战局,一旦大魏天子出现在战场上,或是出现意外,他们立刻驰援!” “是!” “还有,告诉论弓赞,不惜一切代价,天黑之前,我必须看到崇州城破!” “是!!” 突厥全军大喝,纷纷已经感觉到了终极一战,此战或许不足以让战争结束,但双方的主力精锐至少有一方要被重创。 一旦被重创,哪一方将陷入绝对的劣势。 一小时后,疯狂的冲击战在崇州打响,论弓钦调兵十二万,组成四大军团,轮番对崇州城进行狂轰滥炸。 绞肉机一般的城墙,几乎半废。 所有能够想象到的手段和武器,突厥人都用上了。 那浩如烟海的修罗场,也就只有李嗣业这样的狠人才能支撑住了,换了其他人,早退了。 双方赤着胳膊血战。 “大魏国,万岁!!” 有狼骑士兵嘶吼,身中数刀,用尽最后一口气抱着爬上去的突厥人一起摔下城墙,尸骨无存。 还有人为了斩断登云梯,惨遭突厥人捅杀。 还有人为保令旗,和突厥同归于尽。 而这不过是战场中的沧海一粟,无尽的厮杀,堪称血流成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785/74005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