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江父所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战场。 江起澜,也在自己的战场上。 他有他的计划,他的节奏,他的敌人。 程灵无能为力。 ——而且,他此刻境地,极为危险,若是她多余做了什么,搞不好反而会弄巧成拙。 最好的办法,是按兵不动。 她不能一心只拍戏,要学会在微博上跟大家互动。 清晨,程灵在健身房运动完,把王珍喊了过来。 王珍心急火燎从被窝钻出来,跑到健身房,搓着睡眼惺忪的眼,望着程灵:“怎么了?” “快,珍姐,拿着我的手机,把我最搞笑,最逗比的一面拍出来,我要走谐星路线——”程灵冲王珍凹了个奥特曼的造型。 王珍一听,扭头就走。 程灵赶紧拉住王珍的胳膊:“开玩笑,珍姐,你就随便给我拍一下吧。我发微博用。拍好看点。” 王珍嫌弃的给她拍了几张。 虽然嫌弃,但拍得还是相当不错的。 【程灵:每天都会被自己的肌肉帅醒。】 【时间:清晨5点半】 【图片——程灵穿着一身得体的运动服,额头绑着止汗带,脸颊通红。她握着拳,凹了一个健美运动员的造型,以前流畅的毫无起伏的肌肉,已经有了修长起伏的优美线条了。】 程灵现在的粉丝,已经过了千万了。 发完这条微博,瞬间下面就多出了无数的评论。 程灵回复:“没。本人在管理。” 【大清早的,手机提示“您关注的明星,发了新的动态”,啊,起床困难户这个时间被吵醒真的想杀人。当时我就想,待会儿看看是谁扰我清梦,我就把谁取关——打开一看,哦,我美灵姐啊,那没事了。点赞,转发,评论,流口水】 【灵姐,你拍戏不累吗!?同剧组的唐晴凌晨发了一条剧组刚收工——你确定你这样身体不会垮吗?】 【大姐头,比我年轻——人家撸铁、跑步、极限运动。比我年纪大的,早起打太极,爬香山,华山,泰山,晚上跳广场舞。我——早晨起猛了,一整天都头晕。】 【爱了爱了!这样的照片多发点,让人心花怒放啊!话说,西安不冷吗?我早晨在被窝里冻得手脚发凉。】 【大姐头,修正了我的审美。健康的,活泼的,积极的,笑容很大。看着她的笑容,我也想笑。】 拍戏拍到中午,就到了吃饭的时间。 托程灵的福气,剧组的伙食特别好。 ——因为程灵第一天剧组的午饭和晚饭,都是订的又贵又难吃又咸又油腻的外卖。 本着不能浪费的原则,程灵捏着鼻子把盒饭吃干净了。 当天晚上,她就找到了场务,问清了盒饭的价格。 程灵问了价格后,立马找到了一家餐饮公司——谈好了条件后,今后剧组的食物,都由这家公司负责。 餐饮公司会提前一天把菜谱表格发过来。 场务会负责跟每个人统计,谁吃什么,不吃什么,有什么忌口。 第二天,餐饮公司就会把大食堂做好的饭菜,拉到片场。 放到大铁盘里,跟学校食堂似的,大家领取餐饮公司提供的消毒好的不锈钢餐盘餐具,去取餐。 爱吃什么,打什么。 吃多少,打多少。 杜绝了浪费现象,每个人还可以吃到心仪而健康的菜。 场务小姐姐说:“跟程灵一起拍戏,真是积了德。闷了,她会说笑话,谁卡戏了,她还帮忙说戏,遇到麻烦了,她还给解决,连吃的住的,都比别的剧组好!” “关键还能学习很多知识——我以前都没想到,可以联系餐饮公司,用点单的方式订饭呢……” “等咱们剧拍完了,我还怎么接受的了别的剧组啊!”场务惆怅的叹口气。 “听你这话,”摄影组大哥问,“感觉受了很多委屈啊。” “我们场务,本来就是打杂的,工作就是很繁琐。但是……多少也要考虑一下我们的工作难度吧?有的明星——”场务小姐姐重重的哼了一声,“简直了,真的把我们场务当奴才用。” 众人跟上来问:“说来听听啊!” 场务小姐姐说:“那我就不点名道姓了,就有个男明星,问他点菜的忌口,他说他不吃肉。” “不吃肉就不吃呗,中午我就给他点了三个素菜。结果,他来找我,质问为什么只有他的饭菜这么差?” “当时,我们在内蒙拍戏,其实,纯素菜比肉菜要贵多了,我就解释,说:您说的您不吃肉啊?” “那个男明星,把整盘菜,都扣到了我头上。” “啊???”众人惊诧异口同声惊呼。 “是啊,”场务小姐姐一副早就放下、云淡风轻的表情,但实际上,她的手不自觉握紧了拳头。 “他说,他不吃肉,指的是什么香肠啊,肉丸子之类的……牛羊肉,鸡鸭肉,鱼肉什么的,他都照吃不误。” “他说我是故意针对他。” “结果,这件事不了了之了。没有人会为我们小小的场务站队……” “不,”林棱星说,“若是大姐头在,她一定会为你出头的。” “是!” “没错!” 场务小姐姐也露出了温柔的笑,望向了坐在角落的程灵。 她今天没跟大家一起吃。 她说,中午她要开吃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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