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起云重重拍了一下鼓。 激昂亢奋的鼓声,在会场荡开。 音乐渐渐弱下去。 那尾音仿佛拨动了人们的心弦,引发了灵魂的轻颤。 直播间一片嘶吼声。 【啊啊啊啊!这首歌旋律真的太抓耳了!我已经可以跟着哼了!】 【歌词写得太好了!我们的历史中,每次民族在生死存亡之际,都会有人站出来,在前面砥砺而行,他们带着我们,在逆境中向前,为这个民族,为我们自己,为梦想而战!】 【我是书粉!从此刻开始,我宣布,我粉江起云了!哭死——他真的懂《光与血之歌》!多少英雄,尤其是女性,他们都是无名的勇者!叶韶秋作为女族长,面临了更多的挑战和苦难,她没有放弃!她就是勇者!】 开机仪式现场,话筒和音响都不是专业的,绝对无法跟录音棚或演唱会相提并论。 这首歌,旋律悠扬,歌词意义深远。 用近乎苍白的伴奏方式演奏出来,反而更突显情真意切。 一曲唱完,江起云手搭在鼓身,闭着眼睛。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将自己从歌声的情绪里拔出来。 台上台下响起一片掌声。 每个人,都对这首歌,有不同的诠释,不同的理解。 或意气风发,或失落,或痛苦,勾起的记忆,给他们带来不同的情绪。 江起云抱着鼓,站了起来。 朝大家深深鞠躬。 主持人快步走过去,眼眶微微湿润,声音微带沙哑。 “江老师,太棒了!这是我今年……不,这五年来,听过最好听的歌!这首歌绝对会火出圈的!” 江起云笑:“谢谢您。” 主持人问:“请问您为何要给《光与血之歌》做这么一首主题曲呢?您又是如何写出这样的歌词的?” 江起云一生,顺风顺水,按理说不应该有这样深沉的情绪。 只听江起云轻快的解释道: “我为《光与血之歌》写主题曲,是因为我和我的女朋友,都是影歌大大的死忠粉。” 主持人:!? 现场众人:!!! 直播间:!!!!!! 众人集体进入呆滞状态。 只听江起云继续说: “另外,我和女朋友也是大姐头程灵的粉丝。大姐头帮助我,以及我的家人朋友,很多很多次。这也是我写出这首歌的原因。” “她就是我歌词中的勇者。” “我希望大家试着去接受她,如果实在接受不了,请不要攻击她。她真的是一个特别特别棒的人!” 【我刚来……就有这么劲爆的消息!影帝江起云有女朋友了!?】 【我以为,人不会一天吃两种不同口味的狗粮……我错了!】 【信息量过大了,处理器过载死机重启中……】 【江起云不是同性恋吗?怎么说他有女朋友啊?】 【据说很多同性恋,也喜欢称另一半为“女朋友”】 【听,这声音震耳欲聋。是什么声音?是亿万少女芳心破碎的声音。】 也有人抓住了重点。m.biqubao.com 【江起云说程灵帮助过他和他的家人朋友很多次……怎么帮的啊?江影帝的咖位,怎么着也轮不到程灵帮忙吧?】 【我记得前面有人说,白青岑也被她救过……】 【程灵难道是当代的“超人”吗?因为太震撼了,所以感觉有点假。(不是抬杠)】 【我一直在磕程灵和江起云的cp……捂脸哭.jpg】 主持人张着嘴,目瞪口呆望着江起云。 官宣女友了? 这……这……这是可以说的吗? 主持人不由得瞥了一眼台后。 江起云的经纪人mike,抱着胳膊,一脸云淡风轻。 主持人松口气。 那看来是商量好的。 商量好的……个屁啊!mike心说。 由于过于震撼,mike面部甚至忘了做任何表情,反而给人一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镇定感。 反正江起云经纪人这活儿,他不干了! 一会儿回家就写辞职信。 拜拜了您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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