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穿十八线,女特工娱乐圈杀疯了_第317章 祖师爷喂饭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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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
  程灵照常起床,运动,给剧本做最后的打磨。
  到了下午,准时打摄像头,等待今天的角色:【白茶】、【牧清浔】的选取工作。
  今天选角工作室,更是人满为患。
  经纪人们,带着自家的艺人,跟工作人员们要表格、要台词本、核对信息、要水、要卫生纸、问洗手间的。
  就跟父母带不省心的儿女们去学校报到一样。
  试镜开始了。
  第一个进来的,是个白面干净的青年。
  程灵等了一会儿。
  没等到妈妈辛辣的点评,以及妹妹如数家珍的介绍——今天妈妈和妹妹出门逛街了。
  没有了她们两人在身边的八卦和品头论足,还怪不习惯的。
  那试镜的艺人已经开始表演了,程灵凝了凝神,认真看起来。
  试镜已过半。
  【白茶】的人选基本定了,而牧清浔却始终没人能演绎出那种两面人的感觉来。
  工作人员看了看表格,对门外喊:“陈以煦。试镜【牧清浔】。”
  一听到这个名字,四个选角老师纷纷低头看自己手里的表格。
  居然还真是陈以煦!
  陈以煦是影视界的奇才,祖师爷追在屁股后面喊:“给爷再吃一口”的那种天赋型演员。
  出道第一部是个小成本投资的电影,大获成功,他荣获了华国金鸭奖最佳新人奖和最佳男主角奖;
  第二年,出演的警匪电视剧,单集最高收视率达到40.1%创下了收视纪录;
  接下来的四年,出演了三部电视剧,一部电影,几乎把华国他能拿的奖,拿了个遍。
  他的演技,浑然天成,演什么像什么。
  而且角色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每个角色塑造的,都是颠覆性的成功。m.biqubao.com
  而这么一个奇才,就在他事业如日中天时,他却忽然宣布了结婚的喜讯。
  结婚对象是他的经纪人:唐瑜雁。
  唐瑜雁长得相当普通,扔到人群都找不出来那种大众女孩脸,而且比陈以煦大三岁。
  粉丝们纷纷脱粉,并对这两人进行辱骂。
  陈以煦一怒之下,宣布息影。
  随后,他便真的息影,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偶尔会有狗仔队拍到两人亲密出行,看起来很幸福。
  在新人代代迭起的娱乐圈,无论陈以煦当初再火,热度一下来,火也会慢慢熄灭。
  最后连火星都消失了。
  业界的大佬们其实都挺遗憾的。
  不过,听说陈以煦丝毫不遗憾,跟妻子婚姻幸福,家庭美满。
  怎么,今天他居然会来试镜《光与血》,还是个配角?
  门,被打开了。
  陈以煦穿着浅棕色长身风衣,走了进来。
  他的身后,跟着的是他的妻子兼经纪人,唐瑜雁。
  陈以煦长得玉树临风,而妻子相较之下,确实有些相形见绌了。
  陈以煦回头看了看妻子,妻子冲他握拳做了个“加油”的手势。
  于是,他款步走到试镜桌子前,站定。
  “各位老师好,我是陈以煦。我来试镜《光与血的协奏曲》的男配,牧清浔一角。”
  四个老师交换了下眼神,示意工作人员可以开始了。
  在众人屏息等待中,陈以煦的试镜开始了。
  【试镜:第一幕。牧清浔对叶韶秋摇尾乞怜】
  “叶妹妹,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在遇见你之前,我嗤之以鼻。”
  “但是,那天,你着一身天青色的长裙,手持一柄白色油纸伞,从桥上翩然而过,往人群中望了一眼。”
  “就那一眼,我再也无法忘记了。”
  “叶妹妹,我是真心爱着你的!……谁知道我家竟然出了这么胆大包天的人,居然刺杀你的父亲……”
  “可是,他不能代表我啊……”
  “求求你,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我甘心当你的男宠,或者是保镖!仆人!马夫!只要我目光所及之处,你在,我就心满意足了。”
  【试镜:第二幕。牧清浔撕开了虚伪的面纱】
  “叶韶秋,接着狂啊!不是眼高于顶吗!不是把本少爷当条狗一样看待吗!本少爷不过是看你有利用价值,才跟在你身后‘叶妹妹长’,‘叶妹妹短’的。你不会真以为自己魅力无限吧?”
  “叶韶秋,你是不是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会落到我的手里,任我宰割?”
  “放心,我有的是办法,让你痛不欲生,只能睁着眼看着自己被折辱,自己骨肉的血,为我们牧氏家族锻造神兵利器!”
  “你的眼神,我很不喜欢……你再瞪我,也改变不了你悲惨的命运。我只恨计划出了疏漏,让你父亲那条老狗苟延残喘了这么些个日子!”
  ……
  徐之慕满意的点点头。
  陈以煦的演技无可挑剔,哪怕荒废了几年,在业内也是首屈可数的。
  把握角色的内心,相当到位。
  然而,就在徐导要开口说话时,耳麦传来浑厚的男低音,影歌开口了:“让他试试男主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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