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灵弯腰轻轻掀起衣服,查看了一下江起云的伤口。 目前没有血渗出,体温虽然高,但也是正常范围。 而且,一定限度的发烧,是良性反应,也是人体自愈抵抗病毒的生理良性反应。 这个时候,白细胞增多,抗体合成活跃,肝脏排毒解毒能力增强,身体循环代谢速度加快,有利于恢复健康。 但另一方面,不能太长时间发烧,体温不能太高。否则会使得病人生理功能紊乱。 若是出现体温飙升,持久不退,或是烦躁、抽搐,都是很危险。 所以,一定要认真看护,多多观察。 程灵于是对医疗队队长交代:“三队,四队,五队,都有你们医疗的成员,你现在先辛苦看着点,我已经吩咐了后面三个队的医疗员,轮到他们守夜,就来换你。我先去休息,他有任何突发异常情况,都要叫我。ok?” “ok。” 程灵跟第一波值守的一队打了招呼,招呼其他队进各自的棚子休息,还有那个一直扛着摄像机的大哥,也被程灵打发去休息睡觉了。 程灵安排好了一切,脑子里过了一遍,没发现什么疏漏,这才回到自己专属的帐篷。 她脱下外套,盖在身上,仰着躺着,看着篝火火光隐约跳跃。 “准备进入睡眠状态。三、二、一。” 程灵睡着了。 * 而在遥远的美利坚共和国。 阿莫斯.乔埃斯——程灵的义父,在睡梦中发出可怖的嘶吼声。 “chengling,leavemealone!(程灵,你走开!)” 他冷汗涔涔躺在床上,却还沉浸在噩梦中,无法清醒过来,一个劲在床上抽搐,挣扎,看样子在梦中遭遇了难以想象的可怕事情。 “请问医生,阿莫斯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们现在要叫醒他吗?”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重金请来的国际顶级心脑神经医生,拿着笔,一边在纸上飞快做记录,一边对阿莫斯的妻子说,“他现在这种情况,就像梦游一样,强行从梦中唤醒,容易对神经造成强烈刺激,严重的话,可能会导致神经永久性受损。” 娇艳的小妻子用手帕擦拭着眼泪,“您的意思是,只能等阿莫斯自己从梦中醒过来?” “是的。”医生说,“我有几个问题需要问您,为了病人的病情着想,请您一定不要隐瞒,据实相告。” 阿莫斯妻子点点头,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我刚嫁给阿莫斯不到半年,恐怕很多问题回答不上来。” “无妨。”医生说。 “那好吧,您请问。” “您先生的这种情况,持续了多久?” “大概十几天吧,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我想,这一定是因为他一定是刚当上州长,事务繁忙,精神压力太大。” 医生不置可否,继续问: “我刚刚听到您先生梦呓,说了一个人的名字,请问您认识这个人吗?知道这个人跟您丈夫之间发生了什么吗?” 小娇妻咬了咬嘴唇。 她认识。 怎么能不认识? 她甚至一度认为那个黑色长发的东方女人,是阿莫斯的情人。自己非常讨厌她,把她当做假想敌——谁知道,哈! 她居然死了。 让自己白白担心那么久。 哎——等等。 好像就是从那个东方女人程灵死了以后,阿莫斯才开始频频做噩梦的。 要告诉医生吗? 小娇妻思忖片刻—— 阿莫斯严令禁止,任何人谈论程灵。 所以,她最后开口说:“我不认识。” 医生的眼睛有意无意扫过她的手——她的手,在不自觉的揪紧拭泪的手帕。 一些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在说谎的时候,会有些不自觉的小动作。 比如眼神闪躲,心跳加快,口干,微微出汗,手指会不自觉揉捏身边的东西…… “他饮食情况如何?” “最近吃饭的量也减少了,而且每天看他吃不下,而且有些畏惧睡眠……” 医生在问诊本上刷刷记下。 最后“啪”合上本子。 “情况我已经了解了,用药呢,还是跟州立医院开的药方一样,让病人不要饮酒抽烟,多户外运动,若是和梦中所呼唤的人有关的,建议你们可以私下跟她聊一下,对缓解病情也是有好处的。” “不可能的。”小娇妻破口而出。 说完这句话,她才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 明明刚刚说不认识丈夫梦呓的人,这会儿又这么斩钉截铁的说不可能。 医生高深莫测看了她一眼。 随后,他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 小娇妻松了一口气。 医生在阿莫斯豪宅里保镖的护送走出了大门,随便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 那司机是个英俊的金发碧眼男人,身材高大,肌肉匀称。 “您去什么地方?” “穆赫兰道大街。” 车子缓缓驶离。 当车子将阿莫斯豪宅甩在身后,那司机才开口:“怎么样?” 医生挑眉:“你作为h别动队的新一任队长,阿莫斯的最得力的手下,居然不问阿莫斯,反而拐外抹角找我去打听……怎么?你们俩有什么芥蒂吗?还是你不信任他?怀疑他对你有所隐瞒?” 这个司机,正是新一任h别动队队长——诺亚.兰普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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