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飞蝗腾达!” 连李二也忍不住喝彩,这名字起的实在是太妙了! 庆修当场顺势端起一盘蝗虫,“既然陛下感兴趣,先吃这第一口如何?” “呃……” 李二虽然有些眼馋,但毕竟阴影还在,一时间难以接受。 不过当他注意到周围群臣都极其期待的视线时,干脆咬紧牙关,“为朕拿来!” “陛下请!” 庆修大笑一声,干脆也不用太监来端,而是亲自捧着放在李二面前。 后者闻着那味道当真是食指大动,纵然是心里再有厌恶,干脆也就眼睛一闭。 直接抓起一只蝗虫丢到嘴里大嚼起来! “好!好!” 那酥脆的口感以及特殊的香味让李二当场眼前一亮,心中的厌恶阴霾一扫而过! 宫廷内无数山珍海味,竟然难有味道可以胜过蝗虫者! 李二忍不住又吃了一只炸蝗虫,“庆国公当真是天才,竟然连蝗虫都能烹饪的如此美味!” 眼看到李二都如此陶醉,其他大臣们则是既好奇又眼馋,纷纷凑上前各自品尝。 果然又是叫好声一片! “我等看走眼了,庆国公果然说的对极!” “好!我等回去之后也得让家中厨子做一顿尝尝!” 大家伙的态度当场大转变,无人不赞扬! 甚至还催促起了下一锅蝗虫赶紧炸出来,他们的馋虫还真是彻底被勾起来了。 “庆国公是如何想到将蝗虫用来油炸的?这个想法着实天才!” 李二正想多品尝几口,庆修却忽然把他拦住。 “陛下尝尝这个。” 庆修神神秘秘的从袖子里抖出来一个小纸包,打开后将里面的黑色粉末均匀地撒在油炸蝗虫上。 要是换成他人,这动作只怕会当场认为是在给皇上投毒,羽林军早就按捺不住了。 那些黑色粉末撒出来时,李二顿时闻到一股十分奇特的香味。 那是一种带着辛辣的香气,略有些刺鼻,但是闻到多了还觉得上瘾。 “这是……” “一种调味料,目前市场上还没有售卖,陛下应当是整个大唐第一个品尝到这个香料的人了。” 庆修说的含蓄了,这种晒干脱水的黑胡椒,在这个时代来看,李二都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李二试着品尝一口,顿时被口中那黑胡椒的独特香气惊呆! 这香料的味道并不算是十分诱人,甚至相对于许多中原传统的香料略显平庸。 但是此物搭配上浓重的蛋白香味以及油炸过的香味后,二者混合起来竟然形成了一股让人极为痴迷的味道! 直接让油炸蝗虫的味道再度提升数个档次,当真是成为了李二闻所未闻的美食! 李二当场不顾形象地将一整盘的炸蝗虫全部吃完,最后还意犹未尽! 若不是在万众瞩目之下,他甚至忍不住想将盘子里的胡椒碎末也一同舔干净。 “不如拿给诸位大臣尝尝?这东西味道当真是一绝!” 庆修神秘一笑,“现在还不妥,之后再说。” 他当然想趁着这个时候让大家都好好的品尝胡椒的味道,让其在京城的贵族圈中威名远扬。 但无奈他手中已经没有调料粉了。 当初送来的黑胡椒就不多,再加上他为了测试脱水工艺耗费了不少,最后做出的成品也仅仅只有这些。 不过看李二的反应,他应该是做的极其成功了。 “好好好,日后这调料如果方便公开的话,劳烦庆国公卖给皇宫一份!”李二十分满意。 不多时,诸位大臣将这里准备的所有蝗虫全部吃的干净,甚至还意犹未尽。 此刻他们当真是发现了新天地,一个个都盘算着回去以后一定要大肆收购一些蝗虫。 直接在家里好好做上一顿,让家人一同品尝! … 这油炸蝗虫的美名在这一天之后,迅速传遍整个关中。 家家户户都准备好口袋和网捕猎蝗虫,甚至还有不少人都不舍得喂给鸡鸭鹅,把家禽全都收了生怕被他们吃掉蝗虫。 而庆修也抓紧时机,直接对外宣称大肆收购蝗虫,以三个铜板一斤的价格,不管有多少就买多少! 这更加提起了大家捕猎蝗虫的兴趣,一些佃农甚至干脆连田地都不耕作了。 每日都是外出捕猎蝗虫,细算下来的收入竟然不比他们种植田地的少! 同时,如此轰轰烈烈的捕捉蝗虫行动很快就有了收效: 那些蝗虫再也无法形成大规模的积云,每一次横扫过境数量都会急剧减少。 如此才不过短短几天的时间,关内的蝗灾基本平息! 哪怕还能看到,也不过是零星几个蝗虫,再也无法对田地造成任何威胁。 在此之前恐怕任谁都想不到,这场蝗灾竟然是被硬生生吃干净的! 老百姓们兴奋之余也是有些惋惜,难得有这么一道美味啊…… 而蝗灾平息之后,百味居也是适时的推出一道招牌名菜,名曰飞黄腾达。 这可不是普通的油炸蝗虫,庆修特地将烹饪手法进行一些改良,裹上了特地调配好的鸡蛋液。 最初这道菜在长安城中并不算十分瞩目,毕竟此时油炸蝗虫都算得上是家常菜了,家家户户谁没吃过? 可以说这玩意儿在众人眼里根本不神秘。 但庆修总归有好办法。 这一日,百味居内生意正红,门外忽然来了一大批穿着统一服装的精装汉子,跟随着程咬金一并走入百味居。 “庆修小子说要请我老程吃一顿饭,不只准备好没有啊?” 程咬金刚一进来就咋咋呼呼,引来不少人侧目拜见。 老程此时可对这些人没什么兴趣,他只是心心念念想着庆修承诺要请自己品尝的新品菜。 可当一道道的盘子端上来时,程咬金却有些意外,“这不就是油炸蝗虫吗?我吃过呀!” “程将军,这可不是外面的普通油炸蝗虫,您老人家品尝过就知道了!” 小二笑盈盈的为老程介绍,随后就忙碌去了。 “这东西当初我一天能吃到几百只,闭着眼睛都知道是什么味……” 程咬金用夹起一只,打量一下却发现这只油炸蝗虫和平常所见到的并不太一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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