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还能摸? 襄城公主觉得自己孤陋寡闻了,但她很快就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风景的确不光能看,还能摸。 简单的吃了点东西,天色完全黑下来,房间里也点上了蜡烛,烛火通明。 樱桃带着几名侍女进入房间,他们有的端着脸盆,有的双手托着毛巾,有的托着换洗的衣物。 等服侍完公主洗漱后,除了樱桃之外,所有侍女都退了下去。 但是等了半天,也不见樱桃有一丝一毫要离开的样子。 庆修眉头一皱,说道:“这么晚了,你不回去睡觉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樱桃先是一愣,随后俏脸绯红,深深地低下头,但却抬眼看向了襄城公主。 襄城公主也红着脸道:“樱桃今夜要留下来侍奉我们,这是规矩。” 庆修嘴角一抽,好家伙,买一送一? “额!”他不由得苦笑道:“哪里来这么多规矩,睡个觉不需要别人侍奉吧?” 樱桃脸上露出委屈的表情,泫然欲泣的哽咽道:“驸马爷是不喜欢樱桃吗?” 庆修见小姑娘快哭了,连忙安慰道:“樱桃这么可爱,谁见了不喜欢?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我是看你站在这里累,想让你早些回去休息。” 樱桃又看向襄城公主。 襄城公主羞赧的娇嗔道:“哎呀,樱桃是陪嫁来的,自古以来公主出嫁,都会陪嫁一位贴身丫鬟,在新婚之夜一同……一同服侍夫君。” 庆修呆了一下,不由得细细打量了樱桃一番。 一对大眼睛宛若动漫中的蕾姆一样,一米五几娇俏可人的身材,虽然小荷才露尖尖角,但跟襄城公主相比,身材方面也完全不输给她。 精致的小圆脸,吹弹可破的肌肤,无比可爱的样貌,这不安排一身女仆装,妥妥的暴殄天物。 小丫头满打满算也才十四五岁的年龄,这么小就能胜任成年人的工作了? 这在后世,妥妥的三年起步死刑不亏呀。 或许是以前受过的现代教育在作祟,庆修心里对樱桃根本一点想法都没有。 所以她只能对李丽珠说道:“今日是我俩成亲,洞房花烛夜也应该是我们两个单独的甜蜜时光,我不希望被人打扰,并不是因为不喜欢樱桃。” “而且,我一个人也忙不过来啊。” 这话说得有点违心了,并不是一个人忙不过来,只是因为樱桃的年龄实在是太小了,他根本就下不去手,至少也得养个两三年才行。 前面说的话,襄城公主听了之后心中很甜蜜,也很羞涩。 但是后面那句我一个人也忙不过来啊,让襄城公主差点就信了庆修的鬼话。 她面色通红的拧了庆修一把后,才又对樱桃轻声说道:“樱桃,那就听驸马的,你先回去休息,等改日再来侍寝。” “是,公主。” 原本有些忐忑和紧张的樱桃,瞬间就如释重负的放松下来,不过心里还是有些小小的失落的。 等樱桃走后。 庆修来到床边,身子前倾,用手指轻轻挑起李丽珠精致的下颌,抿嘴说道:“公主殿下,时候不早了,我们该歇息了,让小的好好侍奉一下公主殿下。” 李丽珠咛了一声别过脸去,声音颤抖道:“请……请驸马怜惜。” 这句话仿佛天雷勾动地火,庆修一个饿虎扑食,还不忘调教道:“你叫我什么?” “驸……驸马。” “仔细想想,你该叫我什么?” “咛~夫……夫君。” 渐渐地,襄城公主折腰在庆修的霸道下。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手指立上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圆深在此山中。 时间飞逝,云收雨歇,两人的关系拉近了不少。 翌日一早,两人还没睡醒,就已经有人过来敲门了。 来的人是樱桃,似乎是被人教育过一样,樱桃红着小脸用剪刀剪走了那一块红色的床单,等好好地收起来之后才对两人说道:“公主殿下,驸马爷,宫里来人了,是陛下派来的传令官,陛下口令,让驸马爷尽快前往太极殿商议军机大事。” 庆修神色不悦道:“这什么老丈人啊?刚成亲第二天就让上早朝?九八五都不带这么使唤人的,让驴拉磨也不能这么干啊。” 几句话把樱桃和襄城公主都给逗乐了。 樱桃绷着嘴憋得小脸通红,差点笑出声来。 襄城公主慵懒的坐起身来推搡了庆修一把,面带娇羞道:“夫君瞎说什么呢?父皇这么早就让你去宫里,商议的还是军机大事,想必定是有大事发生,夫君快洗漱一下去宫里吧。” 庆修无奈道:“知道了,这就起。” 昨夜躺在床上的如果换做是其他妻妾,他无论如何都要晨练一番再去赴约。 但与他同床共枕的是公主,他也不能明目张胆的放李二鸽子。 所以飞快的穿上衣服洗漱一番,又去厨房随便吃了点东西,就乘坐马车去了皇宫。 太极殿内,文武百官早已到场,而且有的还在小声议论。 “我赌一文钱,庆侯今日肯定会迟到。” “那还用赌吗?他肯定得迟到啊,昨日刚和公主新婚燕尔,以庆侯如此惫懒的行事风格,不拖上一个时辰来上朝,那根本就不是庆侯。” “是啊,谁敢和庆候一样,睡个觉都能从床上滚下来摔倒腿,你们猜,今日庆侯早朝迟到后,他会找什么样的借口?” “呵呵,肯定是闪着腰了。” “噗……。” 正说着,一位传令官就领着庆修进入了太极殿,一下子堵住了悠悠众口。 李二也是颇为惊讶,心说今日这小子来的挺快,难道是转性了? 庆修来到殿上,拱手道:“臣参见陛下。” 李二朝着武官队伍指了指,庆修就挪步到了武官队伍里面,选择跟程咬金站在一起,同时他还发现了武官集团中,多了几个陌生的面孔。 李二没有说话,好像在等待什么。 文武百官此刻都是庄严肃穆,太极殿内出奇的安静。 庆修低声问道:“程伯伯,什么情况?” 程咬金一改往日混不吝的状态,神色凝重道:“突厥打来了,二十万大军兵临夏州,长驱直入直取长安腹地,最多五日就能兵临渭水。” 庆修心头一震,时隔两个半月,颉利终于出兵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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