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不用一直抱着它,它有时候会喜欢跑来跑去,可能会闹你。” 养一只活泼漂亮的狗勾是什么体验。 就是被迫早起,然后逐渐习惯早起的体验。 这是花柚有一次在网上刷到的问答,她表示很赞同。 “它很乖。” 郑钧低头摸摸崽崽蓬松干净的毛发,很柔软,又忍不住rua了rua小肚子。 这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小狗。 每一根毛发都很干净精致,胖乎乎的很活泼。 刚说完乖的崽崽,立马就凶凶地挥舞肉爪子。 郑钧被打了也不会对崽崽生气,而是耐心地反思自己:“是摸到哪里不喜欢吗?” 一副标准的狗勾奴模样。 可比对大款儿的态度好多了。 花柚对大款儿表示同情,笑:“它只让摸背,熟了之后也只会让喜欢的人偶尔摸一摸小肚子。” 用词相当严谨。 最初,花柚担心有客人会伤害到崽崽,会在崽崽身上挂一个小牌子。 后来,花柚发现崽崽自己就会拒绝不舒服的触碰,而且它很敏锐,会分辨真心喜欢它的人。 麻麻就是最最最最最喜欢它的人! 它最喜欢的人也是麻麻! 一见到麻麻,崽崽就半点儿不带迟疑地,从郑钧怀里出来,毫不留恋地蹦跶着短短的超可爱小腿,跳进了花柚伸出的手中。 它一点都不怀疑麻麻会不会接不住它。 它从第一次被麻麻带回家就知道,麻麻永远都会接住它的。 麻麻永远不会叫它摔倒的。 “刚刚没来得及问,干锅土豆吃着怎么样?” 花柚托着小家伙的屁股,心不在焉地想着手感相当不错,于是下意识捏了捏。 “嗷?” 妈? 崽崽不安分地扭动,明亮的黑珍珠般的眸子划过一丝茫然。 花柚有些心虚,疯狂地rua着崽崽的小肚叽。 真的胖嘟嘟了呀。 太可爱了! 养大自己的小崽崽真的很有成就感和幸福感。 郑钧只失落了一下,碧色的眸子没什么情绪,双手交叠,不费力地回想起干锅土豆的味道,扬起礼貌的笑容:“我短暂地尝到了味道,很香,很美味,小老板的手艺很好。” “那就好。” 花柚感觉到了警惕,但也清楚郑钧并未说谎。 他只是本能的对民宿和花柚的特别,感到失控般的不愉快。 这也是精神力不稳的一种表现。 跟郑钧本身的个性有关。 花柚不知道为什么郑钧的掌控欲会这么强,以至于在精神力不稳的时候,这一点表现的尤为明显。 于是她将崽崽放回郑钧怀里,趁着一人一崽对视的时候,查看任务栏,的确进度更往前了。 郑钧自己对自己的情况很清楚。 他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削瘦的脸上最后一点笑容都不见了,但碧绿色的眸子却比刚刚要清亮了:“抱歉,为我之前的态度。” 怀里的崽崽不明所以地左看右看,花柚都担心把它的小脑瓜晃晕了,好笑地伸出一根手指抵住。 封印。 “崽崽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心情会好很多。” 花柚淡定地笑:“挺好的,崽崽这么可爱,谁都喜欢它。” 一如郑钧此刻对崽崽的吸引力一样,崽崽也对郑钧有着同样的吸引力。 更别说郑钧本来就喜欢可爱又漂亮的小狗。 小狗多好啊,它简单又快乐,从来不想那些自己想不通的事。 就像现在,崽崽不知道麻麻和这个气场奇怪但怪吸引小狐狸的人类说些什么,听不懂听不懂。 但一旦被麻麻封印住小脑瓜,它就乐呵呵地摇起了尾巴。 麻麻摸我啦!! 麻麻摸我的头,一定就是爱我! 麻麻最爱我啦! 小狗就是这么简单的生物。 不仅自己快乐,还能给其他人带来快乐。 “嗯,我也喜欢。” 郑钧说完,垂下眼眸,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倏地轻松地笑了下。 花柚察觉到郑钧的气质变了。 不再像一只随时都保持警惕四处张望,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浑身炸毛的野兽。 这只野兽抱到了自己很喜欢的宠物,温顺了下来。 花柚揉揉大功臣崽崽,声音温柔软糯:“下午给你做地三鲜好不好啊。” 崽崽伸着白爪爪,粉色的肉垫肉肉的qq弹弹的:“嗷!” 爱麻麻! 走之前,花柚看到郑钧桌面上的只剩下一片柠檬的柠檬水,道:“除了饮品外,楼下还有一级水源饮用水,味道很不错。” 花柚的记忆力很不错,她能回忆起初级灵泉的特点中有“去除杂质”。 不知道这个杂志的范围有多大。 包不包括被不稳定的精神力干扰到的痛苦情绪。 “好,多谢。” 接下来的几天,花柚都过的非常忙碌。 老师的课程节奏非常紧凑,标准极为严格。 以至于在课程还没过半的时候,花柚就已经可以去考中级厨师资格证了。 恰好很快就有一场考试,花柚赶上了报名。 这件心头大事落下,花柚整个人都轻松了很多。 她是不担心这场考试的,中级考试的内容很简单。 如果不是高级考试在很久之后,花柚就会报名高级的厨师考试了。 花柚伸了个懒腰,查看任务进度。 很不错,过了大半了。 走出卧室,花柚就跟一脸冷漠的郑钧四目相对。 “有客人来吗?” 花柚淡定开麦,将刚刚接给自己的饮用水放到郑钧面前。 “有一个退房的,两个订房间的客人,以及断断续续十三个来观景的客人。” 郑钧用他那丧到极致的嗓音把一上午的工作交代了。 看的出郑总很不爽。 但意外的,他的精神力却越发的稳定了。 花柚憋着笑:“辛苦了郑总,很感谢你帮崽崽的忙,我做麻麻的,替崽崽请你吃大餐。” 郑钧的脸色在听到后半句的时候,很复杂。 他实在不敢相信,有人居然会压榨小狗到如此丧心病狂的地步。 怎么会有人自己忙里偷闲,让自家才两岁的小狗去接待客人啊! 还给崽崽打扮得特别好看,一早就放在了前台! 实在是无耻至极! 良心不会痛吗! 郑钧早起接水看到的时候,都惊呆了。 他一个资本家都没小老板这么会压榨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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