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旋听霍见迟说的话,本想再帮云天澜辩驳一下,可是想想云天澜的脾气的性格的确得改,她也就忍下来了。 只不过她把云天澜当成了自己妹妹,所以霍见迟说她的不是的时候,叶旋也感觉到生气。 叶旋性格脾气很好,她也没说什么。 “天澜这孩子,人还是挺不错的,那个男孩子被她看上了其实也是福气。” 那么骄纵的一个人,既然说愿意为自己喜欢的人下厨洗手做羹汤,就已经很难人可贵了。 “……” 霍见迟不敢反驳叶旋的话。福气?想到自己弟弟被那个恶女追的抱头鼠窜,家里的玻璃被砸破了好几块,还被堵在公司门口拉横幅示爱,他整个人都麻了。 这样的福气,估计哪个男人都不想要。霍见迟没把云天澜的丰功伟绩告诉叶旋。要是告诉叶旋她会不会对云天澜进退两难。 霍见迟决定还是不要打消叶旋对云天澜的圣母心了。免得她失望。但是他想他得想办法提醒一下自己弟弟,免得让这个小魔女迫害。 叶旋被云天澜耽误了,整个下午的手术她都没有参与。也就乐得清闲。 霍见迟逮到机会就想跟叶旋套近乎每次都被她避开。她不想再跟霍医生走的太近,怕被误会。 尤其医院里宋院长的女儿对她虎视眈眈的。她也不想给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烦。下班霍先生来接她,霍医生知道自己大哥寸步不离的盯着老婆,他也只能灰溜溜的自己走人。 叶旋上车就给姐姐打电话,想看她到家没。 “不用打了,我让姐姐直接去我们家。她现在应该已经去接童童了。” “……” 叶旋没想到老公动作这么快。她还没反应过来老公就把姐姐接回家了。 “不过,那个赵毅,最好不要让他来我们这里。” 他是分公司的总裁,经常来这里看到他难保他的身份不暴露。 “行。” 叶旋也觉得不妥当,自己老公在总公司上班,又经常在上班时间干私事,谁知道赵毅要是知道了会不会不小心就说出去了。她这次绝对站霍先生这边,好在赵毅也识趣,跟叶怡回来之后便赶去了公司,一刻不停。 他的顾忌和霍见琛一样,他也觉得对方在总公司,自己总是利用工作的时间来找叶怡,万一叶旋老公不小心把这事说出去了,让居心叵测的人听了去到总公司那告他的状,那他就等着被开除了。 叶旋跟霍见琛回到家,刚好叶怡将童童也接了回来。 “阿旋,你陪姐姐聊天,我让阿浩他们带童童玩,我去厨房给你们做饭。” 叶旋不同意。 “哪有让你做饭的道理,我来做吧。” 霍见琛完全不介意道:“还是你陪姐姐聊天吧,我动作比你快,五菜一汤半小时就能搞定。” 他说完就去找阿浩,把阿远和阿运都叫了过来。阿浩负责陪孩子玩兼带辅导作业,两个愣小子就来帮忙洗菜摘菜。 霍见琛所谓的半小时是有至少两个人在帮他打下手。 “姐,我跟你说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她说是见童童亲生父亲的事,叶怡听完后心里一颤,但是她很快就让自己平静下来。 “有什么怎么样,这事由得了我考虑么。童童的亲生父亲我是一定要见的,如果他也不要这孩子,我会让他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将监护人的权利交给我。这样一来我就能合法养着童童,也避免了以后的麻烦,如果他要……” 叶怡说到这里快说不下去了,叶旋安慰她。 “姐,霍先生告诉我了,说这个男人自己有家有儿子,要童童的可能性不大,就算真的想负责任,他最多给童童租套公寓再请个保姆带着,每个月给保姆工开工资。” “那怎么行,童童这么小就给保姆带着身边没个亲人怎么行。” 叶怡一听就很反感,最讨厌有钱人动不动就用钱来说事,而且孩子不是宠物狗,就算是狗也需要找到一个真正爱他的主人才能活得幸福。 童童太小了,幼儿大班都没读完呢。biqubao.com “姐,你别激动,我想还是先见见人再说吧。我相信霍先生会给我们安排好一切的。” 她觉得老公有这个能力,他一定不会让姐姐失望的。 “现在只能这样想了。” 叶怡想她是不会抛弃童童,除非他有更好的去处有更疼爱他的人出现。叶怡不愿意谈童童的事,转移话题。 “妹夫一个人在厨房真的能行吗?” 她有些担心,男人真的能做出好吃的菜吗?叶旋笑:“姐,你还没吃过霍先生做的菜吧,我告诉你,他做的菜比我做的好吃十倍。待会你尝过就知道了。” 在姐姐面前叶旋不好意思喊霍见琛老公,还是用霍先生来称呼。道是叶怡看不惯了。 “你怎么还霍先生,霍先生的喊。瞧瞧,你跟他是闪婚,没有恋爱基础,很多男人婚前婚后不一样,婚前把你捧在手心当宝,骗你去结婚,婚后却完全成了另外一个人。但是妹夫不同,妹会跟你结婚之后什么都会为你做,这样的男人你上哪找?” 叶怡看着自己妹妹,目光沉沉。 “你不会还想骑驴找马吧。” “……” 叶旋涨红了脸:“姐,你别乱说。我怎么可能骑驴找马。” 她哪有这能耐啊,她只是怕霍先生不要她呢,还能想换了霍先生。 “那你就安安份份的当你霍先生的老婆,不要想东想西的,姐想找妹夫这样的男人还找不到,你呀……” 叶怡伸手戳了一下她的脑门,叶旋也不好意思的笑。 霍见琛让阿远和阿运将自己做好的菜端上了桌,香气四溢。叶怡更是羡慕不已,肚子也饿了,咕咕直叫。 “姐,快吃吧。” 霍见琛招呼大姨姐,叶怡闻到食物的香味,又看着满桌子的菜食欲大增,她拿起碗筷不客气道:“那我可要好好尝一尝妹夫的手艺了。” 童童也被阿浩带下来吃饭,霍见琛看着三个大男人同样招呼。 “你们也坐下来一块吃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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