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霍见迟,是谁允许你这样跟我说话的,你这样子对我见琛哥哥他知道吗?” 霍亦舒脸上全是诡异的笑。 “你别忘了,见琛哥哥可是会跟所有人作对要维护我的。” 霍见迟转身向外走的身体突然停住,他平均的脸庞有一半落在暗影里,脸上的表情近乎扭曲变型。 他并没有回答霍亦舒的问题,而是反问。 “对于我大哥这种表现你感到很得意,对吧!” 霍见迟只是脸色难看,并没有到咬牙切齿的地步。霍见琛的确为了霍亦舒差点发脾气,那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霍亦舒没有在霍见迟身上看到他暴跳如雷或者垂头丧气感到很意外。但是很快她心里也明白,毕竟是姓霍的,怎么说也要有两把刷子。 在霍亦舒眼里霍见迟都气成这样了还能保持风度实属不易。难怪他们霍家人能在京城这种卧虎藏龙的地方屹立近百年不倒。 到了霍见琛这里更是发扬光大,把他们几辈子人都没完成的心愿一次性完成了,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试问哪个能够真正靠近霍见琛的女人会不想将他据为己有呢。霍家如今的财富富可敌国,能当上霍见琛的老婆,只怕连总统夫人都不愿意当了吧。 霍亦舒甚至可以想到,一旦自己成为了霍见琛的太太,今后的生活可就是不断的被人吹捧着拍马屁,还有可以坐飞机来往各国,飞来飞去的购买大量的奢侈品。 霍亦舒成为霍见琛的妹妹之后就接收到了大量来自曾经将她踩在脚底下的人那种高攀不起的痛苦表情。 她感觉到非常的受用。并且在他得知霍金称的身份之后毫不手软的,将曾经欺负过她的人整到生不如死,最严重的是家破人亡。 霍亦舒第一次看到了金钱和权利的威力,从此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她最初真的把霍见琛当成自己的亲哥哥,后来发现这个哥哥实在是太优秀了,要是真的把他当成哥哥,有一天会有别的女人来跟她抢。 男人总是要结婚的,有了老婆不只是忘了娘,还会忘了身边所有的人。大部分男人成家之后,都会跟自己的兄弟姐妹划清关系,她只是干妹妹,难保以后有大嫂大嫂不会从中作梗破坏关系。 只有霍夫人变成她自己,她才能永久的占有霍见琛。霍亦舒自霍见琛为了她跟霍家人翻过一次脸之后,她对自己的自信就达到了顶峰。biqubao.com 以为她在霍见琛心目中的地位已经到了,无人能取代的了,而事实本就如此。可是凡事都有万一,霍亦舒万万没想到,就在她信心满满的出国深造时中途却杀出叶旋这个程咬金。 真要是所谓的名门千金,她也认了。最多打点感情牌想办法把霍见琛抢回来。问题是这个女人没有家世,没有背景,听说还没有学历。 唯一能够给她撑腰的就是那个老不死的。霍亦舒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霍家人一点都不喜欢她。她是真心的想接纳他们,跟他们成为一家人的。 “说到受用,我觉得应该说是理所当然的吧。见琛哥哥在乎我超过任何人。” 霍亦舒根本就没注意到股霍见迟那完全不屑一顾的表情。 “你错了,我大哥从来都是个自私与冷漠的人。他不在乎任何人,你一定要把他对自己感情的缺失转移到你身上来弥补当成在乎的话,你就自娱自乐好了。” 霍亦舒表情有些不自然:“你别妄想用这些话来理解我跟见琛哥哥的感情。他明明就是在乎我,而且他一点也不自私,他会为我着想。” 霍见迟的确是巴不得自己大哥跟叶旋分手,但是如果大哥分手之后娶的是这个女人,他真是要从心里都呕出来。 “嗯,我大哥唯一不自私的对待一个人,就是跟叶旋出去吃路边摊,吃到闹肚子也是高兴的。你大概从来就没有见过他带笑的样子吧。” 霍见迟对霍亦舒自以为是的嘲讽已经到了一眼就能看出的地步了。霍亦舒之前的自信消失的无影无踪。 “你是不是以为我大哥酷酷的样子,很让女人着迷,在你的日子里面恐怕刚出生就是这样的吧。但是我见过。 当我爸妈在的时候他脸上那种灿烂的笑容,和所有幸福的人是一样的。自从我们的父母离开,他就再也没有笑了。但是,有一个女人就能让他发生内心的微笑。可惜不是你。” 霍见迟终于在临走的时候找到了自己的胜利。他大哥如果真的要来见这个女人的话绝对不会加以他的手。 你只有自以为是的自我感觉良好才造就了现在不知天高地厚,弄不清楚形式的霍亦舒。他很高兴看到这个女人挫败的样子。 她耍花招耍的所有人都能看得出来。更可恶的是,她居然欺负他心上人阿旋,不给她点颜色看看霍见迟觉得这辈子都不安心。 霍亦舒跌坐在病床上好一阵子没缓过神来,等她意识到霍见迟是故意来奚落她的,她的心就像被毒蛇淬上了剧毒,那种发疯般的嫉妒在心中疯狂的滋长。 她不会让任何女人得逞的,见琛哥哥是她的,永远只能是她一个人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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