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花别追了,我的青涩同桌又软又甜_第364章 十周年结婚纪念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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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了!冲我来的!”
  这是冯念念脑海当中的第一个想法,下意识就捂住了自己的胸口。
  但很快就反应过来,自己又开始胡乱脑补了。
  自己的老板娘那长得可是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老板怎么可能会对自己下手呢?
  不过,冯念念又觉得很是不妥。
  自己的老板娘是个那么单纯天真的女生,老板怎么舍得对她下手啊!
  禽兽!
  简直就是禽兽!
  “老板,你......这会不会太早了些啊,我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
  “不早了啊,现在是时候了,不能再往后拖了。”
  夏天一愣,皱着眉摇头。
  而冯念念听到他的回答,心顿时一沉。
  如果夏天是开玩笑的语气说这句话,她觉得还有挽回的希望。
  可看到夏天这样的语气和表情,冯念念马上意识到,这件事大概率是不可能再做改变了。
  因为每次看到夏天这样的表情和语气,只有在工作的时候,他很少会在生活当中露出这样的表情。
  只要出现这样的表情,就意味着他说的事情毋庸置疑,谁也无法改变。
  但冯念念越想越觉得,叶柠语这样的女生如果真的做了那样的事情,那一定不单纯了。
  于是冯念念攥紧了拳头,表情非常认真地看向夏天:
  “不行老板!如果你非要做这件事的话,那你自己去订房间吧,我看不得这种事情发生,但是我又没办法改变你的想法,那我能做的就是不参与这件事!”
  “别闹了,这就是秘书该做的事情,我哪有这闲工夫。”
  “老板,你忽悠老板娘可以,但是你这招在我身上不管用。谁规定,秘书必须参与老板和老板娘开房了?!”
  “诶?”
  夏天瞬间愣住了。
  紧接着,看向冯念念的眼神马上变得奇怪了起来,没一会儿又露出似笑非笑地表情。
  夏天抱起胳膊,眯着眼睛看向冯念念:“啧,谁告诉你开房间,是我和叶柠语去了?”
  “难道不是吗?”
  冯念念有些懵逼,她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难不成,是自己搞错了?
  如果不是的话,那夏天为什么要让自己订个酒店房间,而且最好还是情侣去的那种?
  夏天忍不住笑了起来,当即抬手一个脑瓜崩弹在冯念念额头上:
  “一天天的,满脑子都是些什么事情。当然不是我们去了,我和小叶子还没发展到那一步,你想太多了。”
  “啊......不是你们去,那,那是谁去啊?”
  “当然是江总和他老婆了啊。上次江总请我吃饭那次,你不是也去了么?当时江总说三十号是他和他老婆的结婚十周年纪念日,所以这个房间,是我给他们两个订的。”
  冯念念听完,顿时反应过来自己是误会了,脸“唰”一下就红了。
  她鼓了鼓嘴,还是不服气:“就算是这样,但也有可能是你拿江总当挡箭牌,其实还是你和老板娘去......毕竟,江总和他老婆纪念日,你帮忙订房间算什么事情啊,难道江总自己不会订吗?你可别说这是江总要你帮忙的,这么私密的事情,怎么可能会让别人帮忙。”
  夏天摇摇头:
  “不是江总让我帮忙的,是我自作主张订的,现在江总还不知道。因为江总和他爱人都三十岁才结婚的,今年孩子也才刚上小学,他们不放心把孩子交给外人带,我估计今天纪念日俩人也只能凑活着过一下,我打算出面一下......”
  冯念念恍然大悟:“老板,你的意思是说,你要帮江总带孩子?”
  “没错,到时候我再把订好的酒店告诉江总,这样他也省事,更能和自己爱人过个难忘的结婚纪念日。”
  夏天语气平淡。
  虽然他现在闲暇的时间很少,但是上次去川渝,临时弄到机票就是江健伟帮忙的。
  从那之后夏天一直没找到机会还江健伟的人情,这次,总算是能还上一部分了。
  从d510离开后,夏天就前往江健伟的家里。
  从国庆假期结束,夏天和江健伟谈合作,来过不少次他家。
  和江健伟的老婆还有女儿都算是比较熟悉了。
  江健伟的家在一个别墅小区里,这里住着的都是非富即贵的人。
  前世,夏天在这里也给老夏和陈美娟买了一套房子,只不过他们两个人还没来得及享受。
  “叮咚。”
  “叮咚。”
  夏天站在大门外,按响了门铃。
  片刻后,安装在门口的通讯盒子传出了江健伟的声音。
  “你好,哪位?”
  “江哥,我是夏天。”
  “诶?夏天你来了,快进快进!”
  江健伟很是意外,然后就在打开了大门。
  在2013年,这样的远程操控设备也算是非常新奇的,一般来说这些东西只能在电视剧电影里看到。
  哪怕是前世,夏天也是在自己生意成功后才看到过这些,而江健伟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样的居住条件。
  走进大门,便是江健伟别墅前的院子,里面摆了不少花花草草,听说这些都是江健伟老婆花心思弄来的。
  进了江健伟家中,江健伟顺势递给夏天一支烟:
  “夏老弟,你怎么来了,是有什么事吗?”
  “江哥,你这话说的,咱俩这关系,难道没事就不能来串个门呀?你要这么想,我可就要难过了。”
  江健伟笑呵呵地摆手:“害,你小子别跟我贫嘴,我为啥这么说难道你还不知道吗?”
  “还真不知道!”
  “哼,你小子,我每次找你喝个茶吃个便饭都得提前问你一声,约你三次,有两次你都会说要陪女朋友,你能主动来我家,实在罕见。”
  夏天一愣,摸着鼻头有些尴尬。
  我恋爱脑有这么明显吗?
  “咳咳,江哥,你这说的什么话......诶,对了江哥,嫂子跟欢欢呢?”
  江健伟喝了口茶,语气平淡的回道:“你嫂子去送欢欢上学了。”
  “哦......其实是这样的江哥,我今天来找你,的确有点事。”
  “我就知道你小子无事不登三宝殿,我先提前给你打个预防针啊,如果还是让我继续追加投资,实行你开12家分店的计划,那你可就打住......不是老哥不信任你,主要是这样开分店的速度,有七成的概率会出现运营问题,老哥是过来人,不会害你的。”
  夏天摇摇头:“放心吧江哥,不是说这件事,而且开分店需要的钱我已经凑齐了......是这样的,今天不是你和嫂子的结婚十周年纪念日吗?下午我去接欢欢,晚饭也由我来照顾,你带嫂子去好好过个纪念日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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