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娇妻慢慢哄,军王步步宠_第404章 坚定的革命伴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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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就是这么见不得光,见不得人。也拿……不出手。”陈胜利甩开沈思思手说道。
  沈思思这下真的是哭得更厉害了,“我没有……”
  怎么办啊?
  她是真的想和胜利在一起的,她没有不坚定,只是她爸妈是真的难劝说。
  她没有觉得胜利拿不出手,说实在的。
  她是自己有点不敢和家人对抗。
  沈思思无措的问罗宝珍,“呜呜,嫂子,怎么办啊?我爸妈想把我嫁其他人,我不知道怎么让他们看到胜利的好。”
  罗宝珍并不怀疑陈胜利和沈思思各自说的。
  但这确实是个现实问题。
  她见沈思思第一面就知道,这姑娘吧,长得好看,可心也软,可还是有自己的主意和个性的啊。
  不然她怎么能这样坚定的和那苏云绝交,后面又接受胜利呢?
  她肯定有她自己的顾虑和考量吧。
  罗宝珍内心可能真偏向胜利一点,她直说:“思思,遇见合适的不容易。”
  “嫂子也不太喜欢弯弯绕绕,有话就直接说了。你有你的考虑是正常的,父母那里,是有点难处理,但你是个聪明的,也不是个独生女。”
  “这么说吧,胜利直接会往上走,他不会差。胜利说的没错,坚定的选择是很重要的,不然真的会寒心。”
  说到这,她转头问了下陈胜利,“胜利,嫂子问你,如果思思还这么说,她父母那里就是解决不了,然后她也让你感觉不坚定,犹犹豫豫。你能和她继续处对象多久?”
  陈胜利苦笑一声,“嫂子,那样的话,还是算了吧。我努力了的话,还是不会有结果,那处干嘛呢?长痛不如短痛吧,今天就分!”
  沈思思又去拉陈胜利袖子,“胜利……”
  听陈胜利这么说了,罗宝珍就接着说了。
  “思思,嫂子也觉得你可能真的有点不坚定。你应该没有带他见过你爸妈,我更加不知道你怎么跟他爸妈说的。”
  沈思思没好意思说,她心里也是确实想最好嫁一个军官。
  她长得是文工团最好看的,从小,她爸妈就说她能嫁城里。
  她多少受了点影响。
  但对于胜利,她是真上了心的,这男人,对她真的好,人也好。
  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有点犹豫……
  陈楚辉看不得陈胜利这为情所困的傻样,他开口说:“啥话说个明白,问个清楚!两人想结婚就继续处,不想就算了。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罗宝珍听见陈楚辉说出了伟人语录,她莫名忍了笑。
  陈胜利低头,“老大,我知道,今天就不处了,我之前以结婚为目的处对象,也没怎么耍流氓。”
  因为沈思思就准他最多牵个手,连亲个嘴都不行。
  沈思思彻底有点慌了,“胜利,我想和你结婚的啊!”
  罗宝珍看向沈思思,“思思,想也没用。你爸妈要是不同意,你不是就要和家里断绝关系了?这是个难点。”
  沈思思良久没说话,陈胜利心里想的是,只要沈思思坚定的选择他,给她机会,他一定努力到她父母面前证明自己。
  可沈思思没有坚定,他也就不费那份功夫了。
  现在,陈胜利心里更是酸楚悲凉一片。
  连罗宝珍也觉得沈思思应该是想放弃了,看她哭也没哭了,看向陈胜利咬着牙齿。
  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安静的,让陈楚辉都皱起了眉。
  罗宝珍叹口气,“胜利,思思,你们好好说明白吧。你们现在这样,说实话,两人都还没开始努力,去克服建立坚定革命友谊的阻碍呢。”
  他又没见父母,她又还在考虑。
  罗宝珍都没啥好说的,她现在都不知道沈思思说的断绝关系是不是她故意往严重说了。
  罗宝珍和陈楚辉准备起身回去了,这还是留给俩人说去吧。
  结果,沈思思起身,她跑去陈胜利怀里,死死抱住他腰,还注意着他受伤的手。
  这下,别说陈胜利愣住。
  罗宝珍和陈楚辉都看不明白了。
  “胜利!对不起!是我不坚定,我受了迂腐思想影响!我好高骛远,作风不对!”
  “从今天起,我坚定的选择你!你是个优秀的男同志,呜呜……你对这么我好,我不觉得我还能找到比你好的了。等你好了,陪我回去见我爸妈好不好?”
  “我再也不说以前那些让你伤心的话了。陈营长说的对,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我要克服一切困难,和你结成革命伴侣!”
  陈胜利那一只手不知道该怎么办,推人又舍不得,抱又不好意思抱。
  他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的说:“你……不是,我……思思,你先放开。”
  沈思思摇头,“不放手了,我改正我那坏思想了!就算你长得没陈营长好看,我也想和你结婚!只和你结婚!”
  这话一说,陈胜利瞪大眼睛,“你别想老大!我是比不上老大,老大眼里心里眼里只有嫂子的!你不能破坏军婚!”
  罗宝珍嘴角一抽。
  这两人处起对象来,也是有点意思。
  罗宝珍不禁开起来玩笑,“思思,所以,你之前不坚定,是想找个比胜利更俊的?”
  陈胜利怕罗宝珍误会,还帮忙说话,“嫂子,她应该没有什么危险想法!”
  陈楚辉忍不住踢了陈胜利一腿,“看你这傻样!”
  沈思思埋在陈胜利怀里,红着脸说:“以前我是想找个最俊的来着?可现在觉得胜利就挺俊的。”
  罗宝珍笑了,“好了好了,你们处你们的对象去,该说明白的说明白。有啥误会,今天就说开。”
  “胜利,思思,要珍惜眼前人啊!”
  别像她,悔悟才知道这道理。
  陈胜利心里那是激动的,他想起身送老大跟嫂子。
  罗宝珍拉着陈楚辉走了,“胜利,你就不用起身了,你也可以抱思思一下,人家女孩子都主动了嘛。”
  陈胜利脖子都红了,“老大,嫂子,你们慢,慢走。”
  走出门外,罗宝珍八卦的转头瞥了一眼。
  看到陈胜利也抱着人家了,她挑挑眉,嘴角也上扬了。
  陈楚辉在边上看着媳妇这小表情,他是赶紧牵着人往医院外走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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