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娇妻慢慢哄,军王步步宠_第269章 找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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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罗宝珍早上在王红星家吃了早餐,一家人提着行李,就去坐车敢火车。
  罗宝珍给王红星留下几斤大米,还有麦乳精,甚至还有个空间发现的奶瓶。
  她是听张静芳说过的,有这样的奶瓶能给孩子喂奶。
  她不仅给娘家大嫂二嫂给了个,现在又给王红星一个。
  说的都是从部队那边带回来的,据说是上海的货。
  王红星和许志权两人,还把罗宝珍一家送上镇里的大巴车。
  匆匆一聚,又不知道那时候了。
  有陈楚辉在,罗宝珍没有操什么心。
  上了火车,罗宝珍感觉人是真的多,过道站得满满当当。
  还好陈楚辉弄的卧铺。
  还是上下两个铺,白天,都坐在下铺的。
  罗宝珍对面坐着两个穿中山装的男同志。
  两人看着心情很不爽,一脸土色。
  “这大方向没错吧?怎么就是没有什么疑点呢?”
  另一个摇着头说:“先回去如实汇报了吧。”
  “嗯。”
  这次,因为罗宝珍提前计划好了火车上要吃点东西。
  她说要陈楚辉打开一个麻袋,拿出一只叫花鸡。
  一拿出来,那就是真的不知道要拉出多少仇恨了。
  大宝闻着味道,小鼻子就在那使劲闻香味。
  “妈妈,爸爸,快打开,我们吃肉!”
  陈楚辉把上面的油纸剥开,撕下一个鸡腿给罗宝珍。
  罗宝珍接过来,拿在手里。
  接着,另外一个鸡腿给了大宝。
  大宝接过去,毫不犹豫的大口吃起来。
  罗宝珍把鸡腿递到陈楚辉嘴边,“你吃一口。”
  罗宝珍这时候也是一心想着填饱肚子,都没有关注自己周围那些眼神。
  陈楚辉是知道的,所以他推开了,“我有,你吃。”
  罗宝珍一转头,对面一个男同志方面吞咽了一次口水。
  罗宝珍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吃的有多诱人。
  叫花鸡的香味,吸引了不少人来。
  罗宝珍吃得非常不好意思了。
  有人就走过来问了。
  “同志,你这是一整只鸡啊,可太香了。”
  罗宝珍礼貌的回应,“是的,我家人知道我们出门,把家里最后的鸡给杀了做的,挺好吃的。”
  那人还以为罗宝珍会稍微撕下来一块给她尝尝,可惜她没能如愿。
  挺多人围上来,罗宝珍不见得还能吃下去,刚刚拿出来就是错误决定。
  罗宝珍再撕下块肉给大宝,然后跟陈楚辉说:“你再吃点,吃完还是包起来了吧。”
  别人看得到吃不到,看久了也没有什么意思。
  等人一散开点,对面的一个男同志问陈楚辉,“同志,你这鸡肉实在是香,我能拿着其他吃的跟你换两块尝尝吗?”
  陈楚辉看向罗宝珍。
  罗宝珍把油纸打开,撕下来两块鸡胸肉。
  陈楚辉拿起,递给他们。
  “你们尝尝吧,不用拿什么换。”
  那个男同志一听,也就不客气了。
  另外一个最终也没有抵住诱惑,吃了起来。
  吃完鸡肉,那年轻男同志和陈楚辉聊了起来。
  这么一聊,才发现他们也去过自家那边的镇。
  罗宝珍还好奇了,“你们是来找人?”
  “嗯,领导吩咐的。”
  陈楚辉静静听着,他总感觉这两人的一个看起来比较眼熟。
  但盯着看了许久,又感觉不太认识。
  “没找到吗?什么人啊,你说说,我们就是那个镇的,看能不能知道一点。”
  那个男同志想说,边上的戳戳他。
  男同志还是说了,“我领导,年轻的时候,丢了个儿子,找了这么多年,听到了些消息,就来找找。”
  “丢的时间实在太长了,人很难找,只知道丢的那个人脚底有个大痣,生下来就是有,还是两脚对称的。”
  “说是说带走她的人是你们镇上的,那人家有好姊妹,全部是女儿,没有儿子的,所以就想要我领导的儿子。说起来,领导儿子应该2829了。”
  “找了几天,没时间了,我们只好先回去。”
  罗宝珍也没有说要真听得清清楚楚,她听着也听不出来什么。
  只听出来,上面的领导肯定是大领导。
  这都能吩咐人给他办事,那肯定也是不小的领导了。
  大宝这次在火车上待不住,他看会窗口,就要问罗宝珍,“妈妈,还有多久下火车?”
  罗宝珍告诉他,“还要睡一觉,明天下午才能到。”
  大宝立马就躺卧铺床上,闭上眼睛,“诶,好无聊,大宝先睡一觉吧,睡一觉下火车就好了。”
  一只鸡过了嘴瘾,后面罗宝珍就不敢这样了,后面都是吃得饼子之类。
  下了火车,是陈胜利开车来接的。
  只是,要罗宝珍意外的是,沈思思也在车旁。
  沈思思看到罗宝珍,她笑着走过来。
  “宝珍姐,新年好!”
  “新年好啊,思思!”
  打完招呼,罗宝珍笑咪咪的看着陈胜利。
  “胜利啊,你这车也会了啊?你和思思怎么一块来接我们了?”
  陈胜利嘿嘿笑,“没有没有,嫂子,沈思思同志也刚从家里来,她就顺道也接了。”
  罗宝珍点点头,“那是可以哦!正正好啊,胜利,难怪是你来接我们。”
  难怪陈楚辉说胜利主动要求今天来接我们呢。
  肯定是知道人家沈思思什么时候来,胜利就正好以来接陈楚辉的名义,顺便把人家女同志也接了。
  陈胜利看罗宝珍一脸门清的眼神,他红了红耳根,“老大嫂子,大宝,上车喽。”
  陈楚辉这下也知道逗人了,“媳妇你说我做前头好还是做后头好?”
  罗宝珍挑挑眉说:“当然坐后边啊,大宝需要你抱呢。”
  说完,罗宝珍跟沈思思说:“思思,你快去坐副驾驶啊,我们后面坐不了的。”
  沈思思脸也红了,“我来抱大宝吧,陈营长坐前面吧。”
  罗宝珍和陈楚辉直接开车门,坐了上去。
  “胜利,给思思开车门,上车快回家吧,外头太冷了。”
  沈思思哪里还能让陈胜利过来开车门,她眼疾手快的打开车门进去。
  陈胜利就从车前咧着嘴半路返回驾驶室,“老大,我这刚学会了开车。你看看我技术行不行?”
  陈楚辉抬抬眼皮,“开稳点,别颠着你嫂子。”
  想了想,陈楚辉又放心不下了,他拍拍前头车座,“你下来,还是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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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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