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许从药箱里拿出脉枕,“请贵人将手放上来。” 帐中的淑贵妃有种无力回天的感觉,她感觉陆知许的话里带着明晃晃的嘲讽,但是她没有证据。 说好进宫十几年清清白白的,可是突然就有孕了。 这谁能说得明白? 叔.贵妃仿佛已经看到了陆知许捧腹大笑的样子,完了,叔的节操没了。 纤细的手腕放到了脉枕上,陆知许依旧拿了一块上好的,薄如蝉翼的玲珑纱放在了她的手腕上,然后轻轻按了下去。 滑脉很好诊断。 往来流利,应指圆滑,如珠滚玉盘之症,有食滞,实热等症。 都对应上了,只是月份还小。 “恭喜圣上,恭喜娘娘。是喜脉,月份尚小,一月有余。”这种脉象,寻常大夫都不会摸错,更不用说太医了。 没叫太医,而是大费周章的让她进宫给淑贵妃诊脉,目的不言而喻。 “果真?” “不会错。” “好好好。”天启帝一连说了三个好字,“重重有赏,都赏。” 此时,帐内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圣上,臣妾不想大肆宣扬此事,赏赐晚些时候吧,莫要惊动了腹中的小家伙。” 三个月之前,说是不宜惊动胎儿,不能说出去。 天启帝欣然应允,一副要月亮不给星星的架势。 “臣妾有些乏累,想先行回宫休息。顺便让罗夫人给臣妾说说孕期禁忌之事。” “对对对。”天启帝只道:“这个时候,也不好大张旗鼓的赐人去照顾你,不如让罗夫人多传授点养胎的技巧给你。让底下人尽心伺候着,缺什么少什么了,报给高慎,等三个月一过,朕,立刻宣告后宫,晋你的位份。” 陆知许暗暗挑眉,已经是贵妃了,再晋位份就是皇贵妃,如同副后。 哼哼,看来咱们这位叔.贵妃,是没有当皇后的本钱了。也学嬛嬛那般,儿子登基称帝之后,再做太后吧! “臣妾又不图那些,只是希望腹中胎儿平平安安长大,便也全了一场母子的情分。” 啧啧,听听人家这段位,果然是非一般的选手。 也幸亏成王妃早早去了,让叔穿了过来,否则的话,现在的成王妃恐怕比死了还要难受吧。 可是在天启帝眼中,淑贵妃已经是忘了前尘往事的人,她什么都忘了,心里只能装着自己。biqubao.com 这男人好狠,好卑劣,有点思想不用来治国,全都用来算计自家兄弟的女人了。 陆知许越想越气,真想让他早点入土。 可惜,时机还不成熟,也不知道叔贵妃肚子里的这个,是男娃还是女娃。要是个男娃可省事了,不用她再去找继承人,将叔.贵妃拱上太后的宝座了。 陆知许奉旨,陪着矜贵的淑贵妃回了素渊宫。 这一路,早就派人清场了,不会出现不该出现的人。 回了屋,叔.贵妃立刻屏退左右,单独和陆知许说话。陆知许赶紧让系统监测一下素渊宫,看看有没有偷偷听墙根的。 索性这宫里还算干净,正殿此时只有她们二人。 “你想笑就笑吧。”叔.贵妃一派动,家乡的口音又露出来一点。 陆知许没笑,只是用有些好奇的口吻小声问道:“我就是想知道,你俩,咋滚到一起去的。” 这个问题有些直白,劲爆,但也是现在她最关心的问题。 说好的洁身自好呢! 叔.贵妃犹豫了有一个世纪那么长,才咬着后槽牙说了四个字,“酒后乱……” 行了,懂得都懂。 “你不是酒量很好吗?以前不是也喝了不少,没出过事呀?”这些还是她自己说的。 叔.贵妃深吸了一口气,“我怀疑他们在汤里动了手脚,我那天晚上还想向以前装死鱼来着,谁知道全身发热,根本控制不了自己。” 得,敢情还是您主动的。 陆知许道:“有个孩子也挺好的,毕竟咱们怕是回不去了。要一辈子生活在这里,你有了孩子才有倚仗。亲生的总比外面抱的强吧!” 叔心里慌得不行,他一个大男人生孩子? 他下意识的搓了搓手,完全不符合贵妃的形象,好像一个手足无措的大汉,遇到了什么尴尬事情一样。 “你怎么知道咱们回不去了?” 陆知许轻轻叹了一声,敢情这位还做着重新变回男人的美梦呢?想必也没怎么上网看过小说吧,哪个有了系统的人,能回到以前啊。 “我出任务的时候噶的,差不多都炸没了,咋回?” 叔想了想,要是这么说的话,他肯定也回不去了。 既然回不去,那就要适应这里的生活,并且保证自己能生活得很好。 原主本就是养尊处优的人,进了宫以后就更不用说了,天启帝把她当成眼珠子。 这样漂亮的女人,流落到外面,也是祸害。 天灾人祸,兵乱土匪,说不定哪一项就要了她的小命。 有钱,也得有命花。 千言万语还是一句话,留在宫里最安全。要是侥幸生个儿子,扶上帝位,她就是太后了。 不用宫斗,每天舒舒服服的。 说来说去,只有陆知许给她选的那条路,才是最适合她的路。 叔.贵妃的小统子还是挺尽心的,把利弊分析得很透彻,只要叔不是傻子,就知道接下来的路该怎么选。 他无奈地叹息了一声,仿佛已经认命了。 “说吧!我该怎么做。” 陆知许十分平静,“安心养胎,什么都不用想,只要你能保住这个孩子。” 什么都不用想? “可你应该清楚,就算我生的是个男孩儿……”一想到要生孩子,叔虎躯一震,紧接着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继续道:“他怕是也难登大宝。” 孩子年纪小,她又没有强大的娘家,一旦身世被揭露,他们母子的下场如何还不一定呢! “成为一个强大的人,拥有强大的后盾,你儿子就是头猪,也能坐上那个位置。” 一头猪? 叔怒了,“你咋知道一定能生儿子?” “生女儿也不要紧啊!”陆知许轻飘飘地道:“做女帝不就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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