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炽去前厅见了罗谨忆和姜氏。 两人来势汹汹,带着一身戾气上门,看样子就知道没有好事。 不等国公爷开口,姜氏就率先发难,急急开口道:“世子,陆氏呢?” 冲着他媳妇来的? 罗炽眉头皱皱蹙起,“夫人有什么事情,大可和我说。”媳妇刚回来,这两个没眼力见的就找来了,只怕不是什么好事。 “你个臭小子,怎么说话呢!找你媳妇,自有找她的道理。”国公爷来之前,明显被培训过了,之前陆知许送钱的那点香火情分,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夫人若有事,大可以打发个人送信过来,我们回府一趟也是可以的。”罗炽抬头看了他爹一眼,当公公的,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来找儿媳妇,实在是有失身份。 “你说这么多做什么,就问陆氏回来了没有。”罗谨忆一副心急火燎的样子,姜氏虽然没说话,可看那样子,也是火烧眉毛了。 这就有意思了。 “人倒是回来了,只是舟车劳顿,在休息。国公爷要是没什么急事的话,不如先回去,改天我和陆氏回去一趟。” “哪里等得到改天,你快把陆氏叫过来,公婆都亲自登门了,她还摆什么架子。” 姜氏也道:“世子可不要惹国公爷生气了,实在是十万火急,快快把陆氏叫出来吧!” 电光火石之间,罗炽已经把他们来找陆知许的原因在心里过了个遍,勉强想到两条。 一是借钱,二是看病。 借钱这种事,只要晋国公府还要脸,就不可能提出来。以他爹的尿性,就是真想借,也不会亲自出面,最多是让姜氏来。 可是这会儿他亲自过来了,那就不是钱的事情了。 罗炽成算在胸,反正他不急。 他端起茶水来慢悠悠地喝了一口,才问道:“谁病了?” 陆知许声名在外,先是治好了嘉敏郡主,后来连二皇子的病也是她看的,不但清除了他对阿芙蓉的依赖,连别人看不出来的蛊虫都除了。 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京城里有头有脸的人家都知道。难保有谁求到了他们头上,又或者,本就是家里的亲戚,或者是家里人病了。 “你弟弟那个不成器的。”提起这个,罗谨忆就气不打一处来,“他也沾了阿芙蓉那东西。你快让你媳妇收拾收拾,跟我回府一趟,赶紧把他这个毛病也治一治。” 罗炽的眼神瞬间锐利起来,“案子已经破了,京中的阿芙蓉即便没有全清除,也除了十之八九。他怎么又沾上那东西了?” “你现在问这些有什么用啊,他这两天发作了,每天人不人,鬼不鬼的,赶紧让你媳妇过去给他看看。”姜氏急得口不择言,完全忘记罗炽不是她能拿捏的。 “父亲怕不是忘了吧,我夫人这次出去,是受了皇命,为二皇子寻找治病所需药材。”罗炽放下茶杯,“她回来,自然是要先进宫复命的,哪儿有工夫去给别人瞧病。” “你……” 罗炽轻哼一声,“还是你们觉得,罗通的命,比二皇子的命精贵?” 此话一声,罗谨忆就算有一百个理由也只能闭嘴了。 “这都什么时候了,宫门都要关了,这个时候进宫复命,谁信!国公爷,他们分明就是有意推脱,不肯替通儿治。好歹通儿是他亲兄弟,当兄嫂的,见死不救,是何居心啊。” 姜氏的话让罗谨忆成功地黑了脸,他确实偏心小儿子,对爱和自己对着干的大儿子有诸多不满,如今更是把陆知许都算计了进去。 陆知许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么一副场面,罗炽无所谓,稳如泰山。姜氏唱念做打,道德绑架不说,还挑拨罗家父子关系。 晋国公是个蠢的,明显是把姜氏的话听进去了,脸黑的不行。 “夫人这话说得有失公允,实在是让人不能苟同。” 罗炽原本不想让她面对这个场面,谁知她居然自投罗网。 “国公爷,您听听这是什么话,娶进门的媳妇,根本没把我这个长辈放在眼里嘛。” “陆氏,原以为你是个懂事的,却不想心肠也这般毒。那是你亲弟弟,你们眼睁睁见死不救,是何居心?” 陆知许微微福了福身子,“国公爷勿恼,儿媳这是在救国公府,不能眼看着因为小叔一人,将整个国公府都拖入万劫不复之地。” “胡说八道!”姜氏大声斥责她,“你在胡说什么?” 陆知道面不改色,“京城谁人不知阿芙蓉的案子已结,涉案人皆被处以极刑,以儆效尤。事情过去那么久了,包括二皇子,嘉敏郡主在内所有受害者,都已经好的差不多了,那时候,二公子可是好人一个啊。可为什么几个月过去了,二公子吸食阿芙蓉成瘾发作,这阿芙蓉是哪儿来的?” 这个质问让罗谨忆和姜氏同时沉默下来,这事儿根本说不清楚。 “二公子怕是让人算计了,这件事若是处理不好,只怕是全府都要给他陪葬。与其让我去给他治病,还不如赶紧问明白,东西是哪儿来的,最近又和什么不三不四的人接触了。” 罗炽只道:“国公最好赶紧进宫,把这件事情和圣上讲清楚吧,否则,只怕来不及了。圣上若是从别人口中知道这件事情,还指不定要发多大脾气,说不定治罪的旨意紧跟着就下来了。” 罗谨忆的脸色瞬间煞白,“我,我……” “国公爷进宫请罪吧!此事,事关重大,马虎不得。” 姜氏见此,还想与罗炽理论,被陆知许拦住了。 “夫人,子不教,父之过。” 她这话差点让罗谨忆炸毛,几个意思啊,难道他这个父亲当得不合格? 他还未发作,就听陆知许又道:“同样是国公爷的儿子,世子优秀出色,有目共睹,想来这也不全是父亲的责任,您说呢?” 罗谨忆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是啊,他可不止一个儿子,这个锅他不背。 姜氏气得直哆嗦,“陆氏,你什么意思?” 陆知许微微一笑,“慈母多败儿啊,夫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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