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扭的瓜不甜,上赶着不是买卖。 陆知许深谙此道,于是就点头,“那我就不操心了,等你有进展再告诉我。” 毕竟名义上是让他们二人协同破案嘛。 “好。”倒也不是罗炽自大,只是目前为止,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而且他实在不愿意让陆知许牵扯到这里面来,阿芙蓉的案子影响太大,那些藏在背后的人,不管是为了钱,为了利,还是别的什么,终究都是亡命之徒。 陆知许边整理手头的东西,边问道:“你吃过饭没有?” 罗炽本来是吃过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听陆知许这么一说,肚子又叫唤起来。 “之前吃了,但好像又饿了,你别管了,我让人随便弄点吃的。” 陆知许突然想起来她是会做饭的。 以前不会,但是她抽奖抽到了神级厨艺初级。 在呦鸣村的时候做过几次饭,但是因为她平时镇上村里两头跑,太忙了,所以总共也没做过几次饭。 但是她做饭的手艺是有目共目睹的,谁不说她做的饭好吃。 “我去做。”陆知许一时技痒,“你想吃什么?” “天太冷了,还是让下人做吧!”罗炽不舍得让她辛苦,“你歇着就好。” 陆知许已经在收拾了,“辛苦什么,有人生火,有人打下手,我只负责调个味儿。快说你想吃什么?” 有点撒娇的意味。 罗炽满怀期待,“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我不挑的。” “好!” 陆知许将手头的东西卷起来往旁边一放,起身去换了一套方便的衣裳。 大厨房离着远,好在院子里有小厨房,做饭的家伙一应俱全,平时也在这边烧水,煮个面什么的,倒也方面。 陆知许挑了一只已经收拾好的肥母鸡,手起刀落,干脆利落地将鸡分解成大小均匀的小块。 先用水泡上,加一大勺面粉将鸡肉搓洗干净,再过一遍水清洗。 热水烧开,放一勺老酒,将鸡肉焯水。在砂锅底铺上大葱段,姜片,放上焯好水的鸡肉,配上冬菇、笋干、土豆,加入黄酒,水,大火烧开,再转文火慢炖。 热气翻腾,香气扑鼻,让人垂涎欲滴。小小的厨房里,都是鸡汤的香气。 文火慢炖一个时辰最佳,但陆知许觉得罗炽可能等不了那么久,为了节省时间,干脆拿到空间里,用高压锅弄一个,再端出来做个样子。 反正厨房里又没有别人。 陆知许焖了一些米饭,拿干净的屉布将大锅四周的缝隙都赌好。 随即又炒了两个小菜。 庄子上的暖棚里有新鲜的小菜,嫩嫩的特别水灵,放点腊肉,干辣椒,蒜末进去,随便怎么炒都特别好吃。 水灵灵的黄瓜拍成块,再将炒熟的花生去皮拌在一起,加上少许的盐、醋、蒜末,辣椒油拌在一起,下酒最好。 陆知许很快做好了饭,让人将饭菜都提到屋里去。 这是罗炽头一次,正儿八经的吃到陆知许做的饭,还是她主提要做,专门做给他一个人吃的。biqubao.com 上次受伤时吃的包子可不算数。 很丰盛,也不枉他等了这么久。 砂锅的盖子还没掀开,香味就飘了出来,等罗炽打开砂锅盖子,霸道的香气一下子窜了出来。 原本都已经饿过劲儿的罗炽更饿了。 陆知许拿着勺子给罗炽盛汤,“你先喝点汤,暖一暖胃。” 香气扑鼻,罗炽喝了一口,鲜得差点连舌头一起吞下去。 他又不是没喝过鸡汤,可是能把鸡汤炖得这么好喝的,太少有了,除了宫里一等一的御厨,罗炽想不到还有什么人能做出来。 “时间太短了,这鸡肉在灶上多炖几个时辰才好。”幸亏她有高压锅。 罗炽夹了一筷子青菜,口中都是蔬菜特有的清香味儿,腊肉的咸香与青菜的爽脆相得益彰,再喝一口鸡汤,口中的乐章就奏起来了。 “你慢点吃,没有人和你抢。” 罗炽抬起头,夹了一口黄瓜,突然道:“有酒吗?” “会不会耽误事?” “少喝一点,没事。” 陆知许就张罗下人给他烫壶酒。 “度数不高的玉壶春,你喝了也不会头痛。” 罗炽问她,“你饿不饿?” 陆知许摇头,“你吃吧。” “陪我喝点吧!替我分担一些,要是都喝了,我怕我会不舒服。” 陆知许就让人添了一副碗筷,还让人也给她拿了一个杯子过来。 纪妈妈欢喜得不知如何是好,夫人亲自下厨给世子做饭,世子邀请夫人共饮,是不是说明这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了? “没想到你做饭这么好吃。” 陆知许轻轻地哼了一声,“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吃到我做的饭。你知道的,我很忙。” 罗炽连连点头,“我知道。” 当初在林子里,陆知许和她大哥出去打猎,家里做饭的活都是他岳母和嫂子做的。 到了呦鸣村以后,她也没闲着,不是出去治病救人,就是替人家打擂。 “今天时间有限,等改日我好好准备准备,再给你做顿大餐。” “这些事你不要管,家里又不是没有厨子。” “你别不识好歹。”陆知许下意识地道:“别人想吃,我还不一定做呢。” 她说完就觉得这话说得不太好,有点过火了,有点违背她一惯秉承的原则。 果然,罗炽眉眼都带着笑意,似乎对她的话很满意。 他越是这样,陆知许越不会退缩。 “本来就是,你是宝儿的爹,是我丈夫,我给你做些吃的,不是很正常的事。” 罗炽起身给她倒了一杯酒,又给自己也满上,然后举杯,“那就辛苦夫人了。” 陆知许也举杯,和他碰了一下,“这酒度数虽然不高,但是你也要少喝点,宿醉不是好习惯。” “多谢夫人关心。”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壶酒很快就见底了。 “和四大掌柜见面的事情要延后了,不过你的拍卖会可以先办起来。”罗炽道:“魏家之所以送了一车的东西过来,谢礼是一方面,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你那盆花。” 罗炽不懂这些,觉得一盆花值那么多钱,简直是疯了。百金,足够买匹良驹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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