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农女,逃荒路上养崽开挂了_第402章 相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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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通莫名其妙的就病了,他这一病,姜氏的满腹心思就都放在儿子身上了,哪里还顾得上找陆知许的麻烦?
  另一边顺德郡主把陆知音接回了娘家,表面上看是和罗家撕破脸了,但实际上顺德郡主明白,罗家是不敢和她叫板的。
  罗炽虽然有本事,可是他眼里有他老子吗?更不会把姜氏放在眼里了。
  罗家除了罗炽,都不足为惧。
  再说,罗通得了那种脏病,是他理亏在先,这件事情要是闹出去,也是他们罗家人没脸。
  姜氏没有那个破釜沉舟的勇气。
  “知道了。”陆知音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身体也放松下来,她靠在包着软锦的靠背上,神情疲惫,已经没有了在家当姑娘时的鲜活。
  她未出阁时,在家里要风的风,要雨的雨,就是出去了,别人也不敢得罪她,因为顺德郡主的关系,都把她捧得高高的。
  出嫁以后,日子就变了。
  嫁给了一个她不想嫁的人,每天看着罗通那张让人作呕的脸,她连饭都咽不下去。夫妻离心,加上陆知许一直担心自己的脸,日子过得胆战心惊,人也日渐消瘦,总感觉心头压着一座大山,让她喘不过气来。
  婆婆虽然不敢给她立规矩,但也少不了要讽刺她几句,好像她儿子是天上的星星,自己配不上她一样。
  还有那个陆知许,处处与她作对,偏偏名字又与她相像,只要遇到她,自己就没顺过。
  顺德郡主看着女儿,神色也带上了一抹心疼,做人家媳妇,就是不如当姑娘自在,特别是罗通那个人,一身纨绔习气,如何能配得上音儿。
  当初若不是阴差阳错,音儿嫁的人应该是罗炽才对。万万想不到,罗炽居然有了那么大一个儿子……
  顺德郡主眼中闪过一抹狠毒之色,生了儿子也不保准的,万一养不大呢?孩子夭折又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陆知许正在筹划拍卖会的事。
  如今庄子上的花都到了花期,名贵品种加起来有百十来盆,临近年关,各府中又要装扮起来了,名贵的花卉是万万不能少的。
  陆知许刚嫁到京城来,京城的贵妇女眷她也只认识嘉敏郡主和顺德郡主。
  前者还在吃药抗瘾,后者不拆台就不错了,更不可能帮她搭台子唱戏。
  况且这庄子本来就是顺德郡主的,自己也算是使了点手段从人家手里弄过来的。依着顺德的脾气,只怕撕了她的心思都有了。
  陆知许也不想用这件事情麻烦罗炽,他本来就很忙,还要查案,在京城和西山大营两头跑,怎么能为了这点小事烦她呢。
  哦,对了,之前还说要见见京中主事的四大掌柜,难道要向他们求助?
  不行,不行。
  陆知许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否了,要是连卖花的渠道都打不开,别人凭什么相信她有掌控商会的能力?
  得自己想办法。
  正想着呢,幽兰快步走了进来,递给她一份贴子。
  “这是……”
  “这是魏夫人的帖子。”
  陆知许先是一怔,随后笑了,“魏赢魏大人的家眷?”
  “是。”幽兰道:“三天后,魏大人的长女及笄,魏夫人下帖子请您过去,参加及笄礼。”
  陆知许唇边带笑,真是想瞌睡就有人送枕头,花的销路不用愁了。
  魏夫人之所以会给她下帖子,是因为魏大人办差不力,已经被圣上训斥了。这案子最后才落到了罗炽和她的手上,让魏赢从中协助。
  想必魏赢心中有数,案子一破,圣上又要冲着他骂娘了。怎么别人能破的案子,你魏赢破不了?你这个指挥使不干也罢!
  魏赢一想到那个场景,便觉得头皮发麻,于是想让罗炽替自己美言几句。
  他们男人在朝堂,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后宅的女人们则是没有这些顾忌。作为男人的贤内助,她们要做的不仅仅是照顾好家里这么简单,和女眷们互通消息,拉拢人才,也是她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魏赢不敢明目张胆地拉拢,讨好罗炽,毕竟人家是带兵的,自己又管着五城兵马司,一旦过从甚密,只怕圣上那里不好交代。
  但是女人家相交,就没那么多说道了,正好趁着女儿及笄宴的机会,让魏夫人探探陆知许的口风。
  “送帖子的人还在吗?”
  “在门上等着呢。”
  陆知许勾唇一笑,“你去传个话,就说我一定到。”
  “是!”
  另一边,魏赢的妻子杜氏得到了陆知许的回复,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也落了地。
  肯来就好。
  “娘,三天后是女儿的好日子,你为什么要请她来啊。”
  杜氏一愣,看着女儿不解地问,“锦华,你说的她是谁?”
  “当然是那个陆氏啊!”魏锦华一脸不屑地道:“娘,您又不是不知道,那女人是二嫁之身,在嫁给世子之前,还生过孩子。尽管世子说那孩子是他的,可是明眼人都知道,那不过是世子为了遮掩她的丑事说的遮羞话罢了。”
  “你……”杜氏的手掌都举起来了,但想到女儿三天以后及笄,打伤了脸不好见客,便硬生生地将这股子怒意忍了下来。
  “魏锦华,你是名门闺秀,不是市井泼妇,这种不过脑子的话你是怎么说出来的。”
  魏锦花撇了撇嘴,“我又没说错,她的事情在京中都传开了,谁不知道啊。”
  “你闭嘴。”杜氏出身武将世家,身上也带着寻常妇人没有的爽朗劲儿。
  魏锦华见杜氏动了气,也不敢再顶嘴,可看那样子,还是很不服气。
  杜氏冷哼一声,心里知道,她还是太过溺爱孩子了。
  魏锦华生下来也就三斤重,比猫崽子大点,不多。当时看,这丫头都养不活,好不容易保住了小命,杜氏也一直把她当成心肝肉一样,就怕她身子骨弱,出了什么差错。
  以至于后面她一口气生了两个儿子,也没有大女儿这种待遇。
  现在看,是她把这孩子宠得不成样子了。
  都说女儿要娇养,可是养得太娇,也是祸事。
  “你最好管住你这张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心思。”
  魏锦华俏脸一红,“娘,你胡说什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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