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许不愿意让丫头们近身侍候,洗个脸,刷个牙还要三四个人围着她,像什么话,她又不是生活不能自理。 “夫人,您怎么起得这么早?天气冷,何妨多睡一会儿。”如今开府单过,夫人想睡到什么时辰都是使得的。 “睡不着就起来了。”陆知许问道:“少爷可醒了?” 新梅摇了摇头,“大概是昨天刚换了新的地方,有些不适应,睡得很晚。现在还睡着呢。” “让他睡吧!”这么小的孩子,睡眠还是很重要的。用不了几年,宝儿就该吃苦了。 人生在世,本就是这样,先苦才能后甜。 “世子呢?” 新梅连忙道:“营中有紧急公务,天不亮门就被敲响了,世子出城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临走时吩咐奴婢们不必喊您。” 陆知许哦了一声,拿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水,“摆饭吧。” 丫头们摆饭的时候,陆知许挖出一块面脂均匀地涂在脸上。 早饭还是很丰盛的,小馄饨皮薄馅大,汤汁也十分鲜美。陆知许的饭量一向不小,她吃饭的速度很快,虽然谈不上像名门闺秀那样优雅,但也不显粗鲁。 一碗馄饨刚下肚,陆知许就听守门的婆子来报,说上二爷罗通上门来了。 “他一个人来的?” “是,没见旁人。” 陆知许冷哼一声,“打发他走,世子不在家,我这个当嫂子的,也不好见他这个外男不是。” 纪妈妈笑道,“是这个道理,老奴亲自去。”她是宫里出来的,又是伺候过公主的,别说是罗通,就是国公爷见了她,也是要卖她几分薄面的。 她是皇家的奴才,可不是罗家的奴才。 “二爷来得不巧,世子爷不在。二爷若有什么急事,不妨留个话,若不急,改天再来也是一样。” 罗通虽然是个混不吝,但是他知道纪妈妈的身份,在她面前也不敢太过放肆,但依旧开口道:“妈妈替我通传一声,见不到大哥,见大嫂也是一样的。” 纪妈妈的眼神瞬间凌厉起来,“二爷这是什么话,世子不在,总要避嫌的。” “我又不是外人!”罗通的浑劲儿上来了,虽然没敢出言不逊,但是口气狂妄的很。 “那陆氏不过一个农妇,之前还抛头露面做生意,给人看病,说不定还看过那些野男人的腚,怎么就不能见我了,好歹也是一家人。” 纪妈妈被气得不轻,就没见过这种浑的,她的手紧紧地攥着,生怕自己控制不住,一巴掌拍到罗通的脸上去。 他好歹是国公府的公子,又是顺德郡主的女婿,自己再怎么说,也是奴籍出身,如今又是世子夫人的管事妈妈,真若动手打了人,只怕会加剧两房的矛盾。 夫人头顶上,可还有个不正经的婆婆压着呢! 就在纪妈妈权衡利弊,努力劝说自己要冷静的时候,她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纪妈妈,你还愣着干什么,给我扇他。” 纪妈妈大喜,得了陆知许的命令后,哪里还有半分犹豫,抬手就给了罗通一个嘴巴。 罗通是个中看不中用的,他的身子早就垮了,哪里能受得住纪妈妈这一巴掌?身子一歪,差点连人带椅摔个大马趴。 跟着来的小厮连忙稳住椅子,才算避免了更难看的场面。 罗通腾的一下站起来,“你敢打我?”他何时受过这种侮辱,现在居然一个仆妇都能朝他动手了。 “是我让她打的。” 陆知许缓步上前,稳稳地坐在主位上。 她原本是不想露面的,只是想看看罗通来的目的,却不想听到了他说的浑话,这才出声让纪妈妈动手。 罗通看到陆知许,眼中先是闪过一抹惊艳之色,紧接着眼神就不规矩起来。视线落在陆知许的胸前和腰枝上,喉节滚动。 陆知许拿起一旁桌子上放着的茶碗,朝着罗通就砸了过去。 两个人离着有四五米的距离,罗通没有防备,只听咣当一声,那茶杯正砸在他前额,然后摔落在地上,碎成了残片,瓷渣。 “嘶~”罗通吃痛叫了一声,伸手一摸,嗬,虽然没破相,但是额头上好大一个包,一碰便是钻心般的疼痛。 “陆氏,你敢打我?” “你们疯了,敢打我家二爷?”罗通的小厮也跳了出来,向罗通表达了自己的忠心。 “打你都是轻的!应该挖了你的眼睛,割了你的舌头,看你敢不敢胡说八道,胡言乱语。” 罗通自然理亏,可是他是不会承认的。他这个人,脸皮厚,又仗着国公府的势,可没少干那种自说自话,死不承认的事。 他喜欢强词夺理,把黑的说成白的。 “你哪只眼睛看到胡说八道了?” 陆知许冷哼一声,“这是罗府,你以为你在这里能讨到便宜去?来人,把他给我绑了,吊起来。” 罗通没想到还有人比他更不讲理,一言不合就要把人绑上吊起来。 “我看你们谁敢,我可是晋国公府的二爷,敢绑我,你们长几个脑袋?” 原来用于震慑旁人的话,这次居然不好用了。那些下人就像没有听到他说话似的,快步上前将罗通按住了。 他的小厮也没能幸免,甚至更惨。 罗通好歹是主子,他们就算是听令将人绑了,也不敢在罗通身上做什么文章。 那小厮就不一样了,都是奴才,他凭什么不老实,还那么嚣张,以为罗二爷能给他做主不成? 几人暗中下了黑手,在那人身上掐了好几把,把那小厮疼得嗷嗷叫。 主仆二人被捆成了粽子,还让人吊在了廊下,小风嗖嗖的,吹在身上别提多酸爽了。人倒吊着,大头朝下的滋味可没有那么好受。 “陆氏,你好不要脸。”罗通觉得自己的例子,面子都丢光了,他从小到大都没有像今天这么丢人过。 “我不要脸?二爷怕是没照过镜子吧,你有脸吗?”陆知许举了举自己手中的杯子,一副看戏模样。 “你,无耻,最毒妇人心!” 陆知许像没听见似的,把茶杯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才道:“好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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